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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检察院:以能动履职“硬举措”,打造法治化营商“软环境”

作者:栾川县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9日

栾川县检察院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充分落实最高检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23条意见,通过“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履职,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融入中心工作,点对点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栾川县检察院持续加大涉企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和办案质效,不断健全完善涉企案件检察履职,强化法治保障,近年来重点打击针对企业实施的盗窃、职务侵占、合同诈骗等犯罪20余件,涉案金额达2400余万元。加大追赃挽损工作力度,通过督促嫌疑人退赔、监督侦查机关追缴等方式,为企业挽回损失近700余万元。

二是坚持公正司法,心贴心助力企业合规经营。牵头与县工商联、税务局等8家单位联合成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建立涉案企业合规专业人才库,2023年以来,对符合条件的4家企业办理企业合规案件3件,制发涉企检察建议2份,助力涉案企业经营重回正轨、轻装上阵。同时,细化服务保障工作措施,开展涉案企业合规专题法治宣讲,拉近企业与检察机关的距离,有效提升了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三是强化监督履职,面对面解决企业实际困难。栾川县检察院密切关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司法需求,主动对接企业,变“我为企业做什么”为“企业需要我做什么”,努力把“问题清单”变为“满意清单”。依托专项涉企普法活动,针对不同性质企业“定制”走访方案,帮助企业对常见法律风险进行“专业排雷”。同时,设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室、检察长接待室,企业家可以直接约见检察长,提供法律政策解读、风险排查等法治服务,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创造活力,为栾川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