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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节”期间栾川县城区对轻微违停不予处罚

作者: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3日

2024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满足来栾游客和春节返乡人员停车需求,更好的展现栾川旅游城市形象,栾川县城市管理局本着“为人民管理城市”的工作理念,决定从2024年2月2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2024年2月24日(农历正月十五)期间,对在栾川县城区范围内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对以下几种违停行为不免罚: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占压盲道、乐道、碾压绿地等违法行为。

二、占用消防通道、公交站牌、通勤道路等违法行为。

三、因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造成交通堵塞的。

节日期间,栾川县城市管理局将对交通要道、商圈等地加强巡查力度和频次,及时对违规车辆进行劝离引导。同时采取疏堵结合的方法,做好县城区重点路段、大型购物商圈周边停车泊位供给和停车秩序保障工作。

在此提醒广大车主朋友要树立文明停车意识,自觉做到“停车有序、入位规范”,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和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