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开启适老模式
微信
生态立县·创新活县·旅游富县·产业强县
网站首页 > 专题专栏 > 优化营商环境

检察院:依法监督见成效,助企转型提能效

作者:栾川县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0日

2007年4月,栾川县某工矿企业开始修建尾矿库,并于同年9月尾矿库竣工并组织生产。该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向尾矿库排放尾渣,毁坏林地并造成森林生态功能丧失。2020年8月,栾川县森林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该公司企业法人杨某某进行刑事立案。

该案是洛阳市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与企业生态环境赔偿磋商“第一案”,也是洛阳市检察机关探索企业合规+公益诉讼新模式的“第一案”,在案件督办过程中,栾川县检察院创新融合多种法律监督方式和手段,规范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程序,帮扶企业实现合法经营、全面合规和绿色转型。本案件的典型经验做法分享如下:

一是发挥监督职能,保障企业合法经营。涉案公司为栾川县当年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生产经营的营业执照、发改委批文、安全生产、采矿、环境影响评价等行政许可一应俱全。在修建尾矿库申请占用林地许可上,该公司等多次向县林业局申请,由于多方面原因没有取得许可而屡次受到处罚,进而陷入生产困境。栾川县检察院通过督促林业部门规范行政审核审批程序,为该公司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为其消除违法隐患、恢复生产活力。

二是落实企业合规,促进企业“强身健体”。在该公司实施合规过程中,栾川县院与第三方组织保持密切沟通,时刻关注企业合规整改情况和效果。结合矿山企业发展面临多头管理的现状,建议该公司将合规内容从环境保护扩大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技术革新、产能转化,从专项合规扩展到全面合规,从建立合规制度延伸至构建合规文化。在完成查管理之缺、补制度之漏工作之外,该公司专门开设了企业合规课堂、文化长廊、宣传基地。通过把合规融入自身文化、内部规章中去,完善了治理结构、明确了岗位职责,“强身健体”效果明显。

三是探索“事后回访”,助力企业绿色转型。栾川县检察院通过“事后回访”,鼓励涉案公司从环境破坏型向绿色节约型方式转变。该公司接纳检察机关建议,研发国内新型矿渣粘合技术并取得县发改委立项。该技术研发成功后不但能够提升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还将从根本上改善目前国内通用的矿渣回填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通过技术升级改造培育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目前该企业已经克服疫情影响和经营风险,正常复工复产,并为我县增加70余个就业岗位,完成税收13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