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开启适老模式
微信
生态立县·创新活县·旅游富县·产业强县
网站首页 > 专题专栏 > 优化营商环境

栾川县实现两证联发,为企业节省时间

作者: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7日

“一天之内联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你们真正的做到了为人民服”务,一项目负责人激动的说。

与之前不同的是,该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的编制及审查和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前移至土地公开出让前予以明确,作为土地出让的前提条件,纳入土地出让方案。土地成交当日,项目方依据之前通过的方案直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2022年以来,栾川县自然资源局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在传统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基础上,在自然资源领域先行先试,探索“带方案出让”土地审批服务新模式,实现“拿地即开工”目标,为企业节约时间成本。

栾川县带方案出让经验材料

自从上级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以来,栾川县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把改革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和历史使命,也视为自然资源管理服务工作更上一层楼的重大发展机遇,局党组按照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紧扣我县实际,积极主动作为,大胆创新、“以破题求解”为导向,以“主动作为”为主线,以“务实创新”为目标,探索“带方案出让”土地审批服务新模式,实现“拿地即开工”,为企业节约时间成本。其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积极推进“带方案出让”工作    

栾川作为一个产业强县、旅游富县,随着各类经济产业不断发展,规模不断壮大,由于国家实行宏观调控,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使我县的建设用地供应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今年来,局党组高度重视土地审批工作,成立了土地要素保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土地保障利用、耕地保护监督、国土空间管制、城市规划审批等部门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各部门各负其责,对土地审批工作组织指导、统筹协调,认真解决发展与用地的矛盾。

二、以项目落地开工为目的,以土地要素保障着力推进宗地出让

栾川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按照上级“放管服”的要求,借鉴外地经验,决定在自然资源领域首先实施“带方案供地”,“带方案供地”是指对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社会投资带方案出让类项目、社会投资中小型工程项目,由项目所在地辖区政府(含管委会)或行业主管部门、政府投资平台公司等作为责任主体,在建设用地出让公告发布前,组织同步编制拟出让用地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方案,随后经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施工图审图机构技术审查通过后,提交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纳入土地出让方案,作为土地出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外发布,实施带方案供地。“带方案供地”适用于通过公开出让的以下建设用地,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工业用地(含新型产业用地)、仓储用地、商业用地、文化设施用地、教育用地和医疗卫生用地;市重点地段和重要交通枢纽区域(轨道交通项目站点等)标志性项目用地;城市综合体项目用地;公租房、安置房、人才公寓等公益性、政策性住房项目用地。

三、探索各类审批前置,打造土地出让无堵点

土地出让前,我局开展各类前置要件“模拟化审批、技术性审查”模式,打造项目建设全程无堵点,通过明确各项手续办理路线图及时间节点,实行挂图作战,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协调,提供“一对一”的审批代办服务。针对“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模式,按照“部门主动服务、企业自愿配合”的原则,由我局土地保障利用股进行全程跟踪协调,安排专人为首席代办员,提供审批代办服务,有效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加快项目落地速度,为企业节约时间成本。

四、强化政策支持,保障带方案出让常态化

在县先进业制造开发区全面实施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等事项的区域评估,加快成果编制,对项目单位免费使用评估成果,实行告知承诺制,切实减少审批环节,对位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内列入县级以上重大产业项目清单工业项目实现“标准地+承诺制”拿地即开工;增加混合产业供地,单一工业用地中可突出主导用途(其中工业建筑面积占比不低于 50%),兼容仓储、物流、研发、办公、商业等混合用途;不断创新工作,积极做好点状用地供应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和小微企业发展。

我县挂牌、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过程中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为该宗拟出让土地的起始价的40%,成功竞买则转为土地出让金并纳入县级财政收入。企业出具承诺书,申请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自签订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缴纳50%,一年内缴纳完毕,分期缴纳部分需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依据土地出让合同及房地产企业承诺书,相关部门可容缺办理规划及其它审批手续。

五、强化管理,规范行为,健全批后监管

按照“总量控制、城乡统筹、结构合理、供需平衡”的原则,我局根据宏观调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结合近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合理确定“带方案供地”出让规模,制定土地出让协调决策机制,建立“月度会商,季度研判”的土地市场分析工作机制,对现有土地市场进行实时动态监测,并根据成交地价、消化周期等因素,定期开展会商,统筹研判土地市场变化趋势,形成土地市场监测分析统计报告,为科学把握供应节奏和结构、宏观调控、出让决策提供依据。 同时加强地块的日常跟踪检查,及时开展出让合同违约风险预警排查工作,主动核查处置地块欠缴土地出让金、逾期开竣工以及土地闲置等违约违规问题。建立健全开工预警三级响应机制,及时书面提醒、告知项目单位出让合同有关违约责任及相关风险,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并将实际开竣工时间及处置信息及时录入相关系统。要认真落实建设用地开竣工延期审批集体决策制度,对涉及开竣工延期原因认定等重要审批事项,必须提交集体讨论决定。

    惟其艰难,方显勇毅;惟其磨砺,始得玉成。栾川县自然资源局将抓住“带方案出让”改革的契机,深度优化营商服务环境,全面推进各类项目在我县落地、开花、结果,将栾川县打造成企业投资兴业的乐土、福地,为加快实现“生态立县、创新活县、旅游富县、产业强县”,建设向上、向善旅居福地新栾川做出应有的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