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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10月21日)起,栾川县进入公共场所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作者: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1日

当前,奥密克戎变异毒株传播速度快、隐匿性强、感染风险高,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我县面临的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安排,栾川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落实公共场所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全覆盖,现将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1.即日起,凡进入我县正在开放的各类公共场所,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适用范围:(1)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物流、书店、餐厅、饭店、咖啡馆、酒吧、茶座等;(2)酒店、宾馆、招待所、民宿等;(3)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足浴店等;(4)旅游景区、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5)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公园、影剧院、游艺厅(室)、歌舞厅、KTV、迪厅、网吧、棋牌室、剧本杀、密室逃脱等;(6)政务服务中心、银行、水电气网暖营业厅、邮政快递处理场所和网点等;(7)汽车站、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网约车;(8)医院(急诊除外)、卫生院、诊所、药店等;(9)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业(工地)、写字楼、产业园区;(10)各类学校、培训机构、托幼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11)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监管场所等;(12)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宗教活动场所。

2.各公共场所设置专人专岗,严格查验进入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不能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可以拒绝其进入或拒绝为其提供服务。

  进入各公共场所的公民,应主动出示并接受公共场所工作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不得进入公共场所。

3.对进入公共场所的老年人、儿童等特殊群体,各公共场所应采用纸质证明、亲友代查、登记通行等替代措施,方便老年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正常进入,杜绝“一刀切”现象。

4.对落实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全覆盖工作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妨害疫情防控,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未按规定落实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查验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栾川县疫情防控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