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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4 |
老旧小区执行文件传达、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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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老旧小区执行文件传达、公开 |
来信内容 | 城关镇政府按照栾政办(2021)28号文件精神进行老旧小区房屋拆除工作,截止目前未在栾川县各级政府官网查阅到相关文,现申请对栾政办(2021)28号文件挂网传达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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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网民你好:根据政府机关规定,文件公开形式分为三种:“公开发布”“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您在诉求中提到的“栾政办(2021)28号文件”,系“依申请公开”类型,如需查看,可到栾川县人民政府公开办申请查看。 |
回复时间 | 2021-08-05 16:1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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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
优仕又开始涨学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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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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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优仕又开始涨学费了 |
来信内容 | 一学期涨一千,玩呢?现在疫情严重,赚钱就很难了,老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上个学。三天两头涨价。对这种无良奸商,难道就没人管管吗? |
回复内容 | 网民你好!针对栾川县优仕树人学校拟提高秋季学费收费标准事宜回复如下:我委于2021年8月2日下午收到栾川县优仕树人学校核定收费标准的申请和县教育体育局出具的关于栾川县优仕树人学校核定收费标准的审核意见,我委已按程序受理。目前栾川县优仕树人学校财务账目已委托第三方进行财务审计及成本审核,待审核完毕后,我委将依据审核结果,按照相关政策制定优仕树人学校收费标准,并进行公示。栾川县优仕树人学校严格按照我委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
回复时间 | 2021-08-06 09:4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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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
优仕树人学校2021年秋季开学涨价1000元的依据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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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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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优仕树人学校2021年秋季开学涨价1000元的依据是什么? |
来信内容 | 8月3日,在全县各个学校开始发布秋季招生简章的日子,优仕树人学校又一次刷新了政府和老百姓的三观,在无任何依据的情况下,宣布秋季中小学统一上涨1000元,同时宣布你孩子如果秋季还想在优仕上学,请你7号之前交1000元定位费,否则免谈。在外界都是猜测优仕被政府回购的传言时,优仕称“若学校中途被政府回购,转为公办学校,我校将积极退还学费”,证明随时都有可能被回购!
县发改委1月24日针对优仕2021年春季学费涨价一事在网上回应“对于栾川县优仕树人学校的收费标准问题,我委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核定后予以公示”。
针对此次再次涨价1000元,发改委是否按法定程序核定后予以公示?此次优仕涨价行为是否违规?政府何时能将优仕回购?收取占位费1000元的行为是否合规?请政府赶紧回购吧,好好的一所学校被一帮子无良商人搞的是乌烟瘴气! |
回复内容 | 栾川县发改委回复:网民你好!针对栾川县优仕树人学校拟提高秋季学费收费标准事宜回复如下:我委于2021年8月2日下午收到栾川县优仕树人学校核定收费标准的申请和县教育体育局出具的关于栾川县优仕树人学校核定收费标准的审核意见,我委已按程序受理。目前栾川县优仕树人学校财务账目已委托第三方进行财务审计及成本审核,待审核完毕后,我委将依据审核结果,按照相关政策制定优仕树人学校收费标准,并进行公示。栾川县优仕树人学校严格按照我委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栾川县教体局回复:网民您好!谢谢您的关注,关于政府回购优仕树人学校问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县委、县政府已有明确回购意向,目前正依法依规进行评估,尚未形成最终方案,暂无法明确具体时间,待最终方案形成后,我们将第一时间向社会进行公布。 |
回复时间 | 2021-08-06 18:3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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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
交管部门,交警部门不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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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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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交管部门,交警部门不作为。 |
来信内容 | 栾川县城鸾州大道辅导全部都是违停车辆,各种占着盲道乱停乱放,各种老年代步车,四轮电动车驾驶员都没有驾驶证就上路乱跑,满大街带着篷子的电动车乱串,大张超市门口进入大张停车场的地方排队车辆严重影响正常出行车辆造成严重堵塞,我们的交警同志在哪里?在拦路让电动车挂牌,你有这功夫为什么不能好好治理一下这些乱像?难道和保险公司有什么利益吗?难道上面说的都不是你们的职责吗?请你们担负起自己的职责,不要再失职渎职了。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鸾州大道辅道机动车乱停乱放车辆较多,交警大队近期正在开展县城区交通秩序整治,下一步,将加大鸾州大道全线乱停乱放治理,对于长期停放的僵尸车辆,我大队执勤民警将采取拖移的形式将部分车况挪走;对于临时停放的车辆,我大队执勤民警将采取宣传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治理,保障该条道路畅通有序。 二、安装遮阳棚存在交通事故隐患,在日常执勤执法中涉及非机动车安装遮阳棚情况,我大队民警采取宣传与劝导相结合的形式,提醒广大车主动拆除遮阳篷。 三、关于电动车挂牌是依据公安部《关于印发<“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方案>的通知》(公交管〔2020〕79号)和省公安厅《关于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豫公交办〔2020〕330号)等文件要求,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电动自行车上牌率达到95%以上,并无与保险公司有任何的利益关系。 四、大张超市的停车场容纳车辆的数量有限,特别是在周末和每天下班时段车流量交大,影响交通,为此,交警大队已经在该路段设置高峰岗,在早、中、晚进行交通疏导,并且在画眉水岸路段设置红绿灯,保障车辆安全、有序通过。 |
回复时间 | 2021-08-06 11:2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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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
交警队回复直接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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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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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交警队回复直接点。 |
来信内容 | 原先电动车上的绿牌子,还有用吗?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目前,只有蓝牌和黄牌有效。 |
回复时间 | 2021-08-04 08:3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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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
君山广场应加强疫情防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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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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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君山广场应加强疫情防控 |
来信内容 | 目前我省新冠病毒防疫形势严峻,国家要求防疫措施十分严厉,但我县却没有防疫氛围,特别是君山广场缺乏管理,一到晚上、早上,人员密集,大部分是本地的,同时也有外地的,人员相当混乱,这对当前的防疫十分不利,同时对我县广达群众产生安全隐患,建议县政府立即采取措施,对该区域进行封闭管理。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县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已到广场清理聚集人员。 |
回复时间 | 2021-08-03 16:2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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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
栾川县交管部门关于县城各主干道、单向路及辅道电动车逆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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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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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栾川县交管部门关于县城各主干道、单向路及辅道电动车逆行的 |
来信内容 | 栾川县城各主干道,特别是兴华路(伊尹路口至伏牛路段)为向西单向路,幸福路(伊尹路口至伏牛路段)为向东单向路,这两条县城主干道本来路面就不宽所以才规划为单行路,可是好多骑电动车的就是要逆行通过,既增加了路面交通的危险程度又影响了道路通行效率,特别是在上述两条路的各十字路口,交通秩序混乱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之前还看到我县交管部门查处过一段时间的电动车逆行问题,后来怎么又不了了之了,在此希望交管部门继续加大对上述两条路口电动车逆行现象的查处。
盼复!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兴华路段仅有长春路口至八一路口设置有非机动车车道,其他地方均无非机动车道,这是县城发展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针对这个问题交警大队迅速开展行动,出动警力35人次,警车6辆,在县城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进行查处,采用劝导、宣传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工作,重点整治非机动车逆行、乱停乱放、不悬挂号牌的等违法行为。 |
回复时间 | 2021-08-05 09: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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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
庙子镇高崖头村村支书不作为,不为人民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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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庙子镇高崖头村村支书不作为,不为人民办事 |
来信内容 | 7月29日晚上,我家孩子四岁在庙子镇高崖头社区骑车绊到小区不规范的井盖摔倒,门牙磕掉鼻子额头全部次破,当晚带孩子到栾川县医院消毒止血,第二天找小区物业,物业说不管让找村支书,给村支书打电话,什么都不问,只说我们井盖就是那样!然后把电话直接挂掉!我们也是很气愤,孩子摔倒我们家长有监护责任,但是主要原因是小区井盖一高一低有个大的台阶。然后我们就打110,来个几个警察一来问我们是哪里人什么的,说人家井盖没问题!说我们是城里人讲究,别人孩子摔掉两颗三颗牙都不会找人小区什么的!今天是8月1号,早上物业已经派人来修井盖,如果没问题物业为什么要来修这个井盖,我录的都有视频,就因为我们只是普通老百姓,上面的领导就可以不管不顾吗?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7月29日晚,您4岁儿子在社区骑车玩耍,因污水井盖凸起导致摔倒受伤。你向物业反映该情况后,物业表示井盖属于村里管理,让您联系村支书,支部书记因对情况不了解,对您反映的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态度不积极。随后您拨打110报警,民警现场调解后离开。8月3日,我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到高崖头社区现场查看后发现:所反映井盖位于小区东侧缓下坡道路中央,因长期雨水冲刷,井盖一圈周围低于道路,造成井盖高于道路的视觉差异。事件发生后,社区物业于8月2日对井盖周围用水泥进行了填充修补,现已与地面持平。同时,我们也对小区物业和支部书记进行了谈话,要求在下步工作中提高为群众服务的意识,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我们也将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
回复时间 | 2021-08-05 17:0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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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
交管部门不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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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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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交管部门不作为 |
来信内容 | 交警部门只是一味的让挂牌子,交警同志既然能为了让大家上牌子交钱去马路上一个个拦电动车,为什么不能为了拆除电动车篷子上街同样拦车?每次问都是简简单单的回复说会劝导,我在大街上从来没见过一个交管同志去劝导拆除篷子,这是不是不作为的表现?难道上牌子买保险就是对人的保障?拆除篷子就不是对骑车人安全的保障吗?这是不是不作为?能不能肩负好职责,上街去强制拆除电动车篷子?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一、关于电动车挂牌是依据公安部《关于印发<“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方案>的通知》(公交管〔2020〕79号)和省公安厅《关于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豫公交办〔2020〕330号)等文件要求,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电动自行车上牌率达到95%以上,并无与保险公司有任何的利益关系。二、安装遮阳棚存在交通事故隐患,在日常执勤执法中涉及非机动车安装遮阳棚情况,我大队民警采取宣传与劝导相结合的形式,提醒广大车主动拆除遮阳篷。 |
回复时间 | 2021-08-06 11: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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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
电动车挂牌同时交警请依法拆除电动车篷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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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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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电动车挂牌同时交警请依法拆除电动车篷子 |
来信内容 | 县里让电动车挂牌子,但是目前有3种颜色的牌子,黄色,蓝色、绿色,到底要挂哪一种颜色的牌子?挂牌子是为了骑车人的安全,但是交警同志们,你们既然已经拦停了电动车,为什么不能拆除这些电动车上的篷子吗?难道带着篷子挂着牌子的电动车就安全了?麻烦请交警同志能够别只关注是否挂牌子,挂牌子的最终目标就是让骑车人安全,但是装篷子它本身就不安全,请交警同志们上路拦停电动车的装牌子的同时拆除装篷子,请你们尽职尽责依法拆除大街小巷满大街的带篷子电动车,而不是光要求挂牌子。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目前栾川县城区交通秩序整治,黄色的车牌和蓝色的车牌都是符合要求的。对于电动车拆篷的问题,我们正在逐步劝导。 |
回复时间 | 2021-08-05 09:4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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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
领导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我建议冷水镇原环保局,边上的辅导班立马停止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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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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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领导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我建议冷水镇原环保局,边上的辅导班立马停止营业 |
来信内容 | 主要是孩子们过星期,有的出去旅游,回来的或者隐瞒不报,疫情期间我觉得还是停止营业为好,这个辅导班在自己家里面办,各方面设施都不完善,我强烈建议真的不要开了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经调查,您反映问题属实,冷水镇随即对该辅导班学生、学生家长、老师逐一进行调查,未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往返史,并逐个通知家长接学生回家。随后,冷水镇将进一步加强对全镇人员密集场所的排查监督力度,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确保疫情防控形势平稳有序。 |
回复时间 | 2021-08-10 15:5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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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
投诉栾川县伊水路磊祥干果店售卖不合格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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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投诉栾川县伊水路磊祥干果店售卖不合格食品 |
来信内容 | 本人于2021年7月28号在栾川县伊水路磊祥干果店的网店店铺购买的真空密封袋装红薯淀粉500g,无生产许可,无厂名厂址,经查该店营业执照为栾川县伊水路磊祥干果店。地址位于洛阳市栾川县栾川乡伊水路伊水华庭11号,联系电话17538818616,希望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并给予回复,本人诉求退款并赔偿。1;责令被投诉人退还购物款并依法赔偿,若投诉人不积极赔偿,该投诉件即转为举报件。2:依法追究被举报方售卖不合格食品的法律责任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并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请食药监局将《调查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结案报告》等有关本次举报处理结果文书以书面形式告知本人,并告知本人本次举报处理结果的法律依据。3:依法予以举报人奖励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及农产品相关规定,责令整改,规范相关农产品外包装。 |
回复时间 | 2021-08-04 09:0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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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
国华大酒店夜晚灯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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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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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
来信标题 | 国华大酒店夜晚灯光 |
来信内容 | 我是财富广场小区一名业主,国华大酒店改为蓝鹊酒店,现在没开业,没有客人居住,夜晚灯光开整夜。属于光污染,严重影响小区夜晚睡眠。晚上家里不用开灯都刺眼,针对这种情况望城市管理局能否协调酒店晚上灯光开放时间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城管局执法人员已对该酒店门头未经审批立案处理,并对该酒店涉及照明灯光责令断电。 |
回复时间 | 2021-08-05 17:1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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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
请栾川规划局领导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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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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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
来信标题 | 请栾川规划局领导回复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栾川县规划局领导,您们好!我是盛世豪园1,2号楼业主。近期我们核实,正在施工盛世豪园二期的开发商存在以下问题1:在没有通知1,2号楼在住业主的前提下,给贵单位提供了二期4号楼与2号楼之间(原北门)的修改方案,撤销原有洛阳市祥发置业设计方案,是现有方案严重影响了我们1,2号楼198户业主的出路和消防问题。2:二期开发商是不是按照法院破产清算的范围内施工?以上问题望贵单位站在法律角度和本着人性化的观念,还我们198户业主的出路和消防问题。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盛世豪园项目为2010年县重点工程。项目安置房地块面积规划2栋高层住宅楼,洛阳祥发置业有限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开发地块面积规划6栋高层建筑及1栋3层幼儿园。2013年项目开工建设,建至2014年底,项目除4#楼及幼儿园外,其它建筑主体基本完工。之后,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私下将房屋抵押进行融资、法院对部分房源多次查封等多种原因致使项目停工,项目列入问题楼盘。为化解信访矛盾,维护购房户权益,提升城市形象,栾川县处置问题楼盘领导小组提出按照破产处置程序,尽快完成项目债权债务清算,并进行资产重组。现建设单位拟重新启动项目建设,因原规划方案设计较早,原有建筑功能及户型不能较好的满足现有使用需求,此外,已建成建筑局部增加建筑面积,建设单位提出调整项目工程规划方案,包括4#楼主楼住宅户型及商业裙楼布局形式、将原有独立地下室合并成一个完整的地下车库等方面内容。栾川县处置问题楼盘领导小组提出对于未建部分,能够调整的可以予以调整。目前,该项目调整方案已经专家论证会、县委规委会审议通过。下一步,我局将按程序对该项目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小区业主及其它利害关系人意见,小区业主和建设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后,我局按程序为项目办理工程规划变更手续。如您需要咨询项目方案其它内容,请向我局城市规划审批监督股联系。城市规划审批监督股电话:0379-6683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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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1-08-03 16: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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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
关于盛世豪园更改原设计方案及遗留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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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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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关于盛世豪园更改原设计方案及遗留问题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董书记,曲县长您好,打扰你们了,我是盛世豪园业主,盛世豪园1.2号楼在栾川乡领导的带领下自救成功,但由于资金问题,历史遗留问题还有很多(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地下车库人防工程,院子绿化等),栾川乡承诺咱们盛世豪园小区本为一体,因消防源头在6号楼,无法实施,随后开发商开发此项目,院里的停车位挪至地下车库,院子恢复原绿化设计,咱们的各种问题都会随着原设计方案融为一体,现在二期正在开发施工,我们核实二期开发商不仅不管1.2号楼,还想更改原设计图2号与4号楼中间的北门(消防通道),希望乡政府与开发商能按原设计方案和破产范围施工,在此为盼。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经核实,您所反映的盛世豪园二期规划问题,系因1、2号楼业主对工程规划具体情况不了解造成的误解,目前业主与施工方负责人已充分沟通,并对新的规划方案表示认可,双方达成一致,目前矛盾纠纷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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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1-08-03 16:1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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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
栾川县城关镇,不顾老百姓意愿,清拆强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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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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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
来信标题 | 栾川县城关镇,不顾老百姓意愿,清拆强扒 |
来信内容 | 栾川县人大家属楼,储物间属于合法建筑,栾川县城关镇不经过业主同意,打着政府的幌子,强拆强扒,另在2020年冬,收取每家每户1100元,说是招待上级领导,给老旧小区粉刷房子,这是国家的政策,为什么要全体住户上缴1100元招待后才能改造,招待后,现在为什么还要不顾大家反对,强行拆房,难道是招待的不到位吗?请相关部门给我们公道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煤棚拆除工作,是国家、省、市的一项惠民改造政策。拆除煤棚换空间,因地制宜的增设停车位、电动车充电桩,扩宽消防通道,改善居住环境。都是为了居民的自身利益。为了维护居民利益,政府给予拆除煤棚补贴1000元。经过前期沟通,绝大多数居民支持本项改造工作。对于您反映的2020年冬招待领导,收取每户1100元情况,请您电话说明,联系电话66811562 |
回复时间 | 2021-08-03 16:1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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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
栾川建业物业乱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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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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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栾川建业物业乱收费 |
来信内容 | 我是建业鸾州府业主,法律规定物业费应从房屋交接手续完成后开始收费,栾川建业物业却让业主在没有验房,没有收房的情况下,房屋交接手续还没完成的情况强行收取一年的物业费,不交费不让验房 ,这合理吗?希望有关部门制止这种霸权行为,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接到该诉求事项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落实此事,经核实回复如下:1、鸾州府项目一期一批,于2021年6月29日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总户数510户,已具备交付条件。自2021年7月28日,随时可以为业主办理交付手续。2、验房属于交付程序的一个环节,可先验房后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再交费;也可先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后交费再验房;由业主自主选择。 |
回复时间 | 2021-08-06 09:3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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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
马军会书记、张留伟镇长:父母官有愧吗?侵权占地搞违快管管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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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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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马军会书记、张留伟镇长:父母官有愧吗?侵权占地搞违快管管吧!? |
来信内容 | 不知什么人,7月29日开始在南苑新村小区业主共有土地上(有小区建设规划图、房产证为法律确切依据),用挖机挖土、推墙,不知道搞什么违法建设,——小区业主的共有土地,赤裸裸被非法侵占。请镇领导立即制止吧!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经实地调查,群众举报内容属实。该项目工地位于伏牛南路南苑新村经济适用房西南角,项目所占土地性质为南苑新村经济适用房政府划拨用地。根据《洛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环卫系统民生实事任务的通知》(洛城管委办[2021]13号)文件要求,决定在此处建设公共卫生间一座,该项目系栾川县2021年度民生工程,属公益性项目。工程于2021年7月动工建设,由栾川县城关镇人民政府与栾川县市政园林绿化中心负责项目工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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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1-08-03 15:5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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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
王冲县长、谢红伟局长:当官为民做主吗?公然侵权占地违建管不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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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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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王冲县长、谢红伟局长:当官为民做主吗?公然侵权占地违建管不管? |
来信内容 | 不知什么人,7月29日开始在南苑新村小区业主共有土地上(有小区建设规划图、房产证为法律确切依据),用挖机挖土、推墙,不知道搞什么违法建设,——小区业主的共有土地,赤裸裸被非法侵占。请县领导立即制止吧!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经实地调查,群众举报内容属实。该项目工地位于伏牛南路南苑新村经济适用房西南角,项目所占土地性质为南苑新村经济适用房政府划拨用地。根据《洛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环卫系统民生实事任务的通知》(洛城管委办[2021]13号)文件要求,决定在此处建设公共卫生间一座,该项目系栾川县2021年度民生工程,属公益性项目。工程于2021年7月动工建设,由栾川县城关镇人民政府与栾川县市政园林绿化中心负责项目工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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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1-08-03 15:5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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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
董书记、曲县长为民做主吗?公然侵权占地违建管不管? |
已回复 |
来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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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
来信标题 | 董书记、曲县长为民做主吗?公然侵权占地违建管不管? |
来信内容 | 不知什么人,7月29日在南苑新村小区业主共有土地上(有小区建设规划图、房产证为法律确切依据),用挖机挖土、推墙,不知道搞什么违法建设,——小区业主的共有土地,赤裸裸被非法侵占。请县领导立即制止吧!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经实地调查,群众举报内容属实。该项目工地位于伏牛南路南苑新村经济适用房西南角,项目所占土地性质为南苑新村经济适用房政府划拨用地。根据《洛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环卫系统民生实事任务的通知》(洛城管委办[2021]13号)文件要求,决定在此处建设公共卫生间一座,该项目系栾川县2021年度民生工程,属公益性项目。工程于2021年7月动工建设,由栾川县城关镇人民政府与栾川县市政园林绿化中心负责项目工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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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1-08-03 15:5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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