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开启适老模式
微信
生态立县·创新活县·旅游富县·产业强县
网站首页 > 政民互动 > 网上咨询
时间 标题
11-01 栾川县教育局:请解决实验中学孩子住宿问题 已回复
来信人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栾川县教育局:请解决实验中学孩子住宿问题
来信内容今天校外住宿班给家长开会了,说教育局取消校外住宿班,给了家长两种方案,1把孩子接回家住,2,让孩子集体在校外包个宾馆住。(领导们,你们觉得可笑吗?)孩子早上5点多就得起床,晚上8点多才能回家,我们理解学校里住宿难得问题,我们让孩子在校外住,但现在你们把校外住宿也取消了,你让家长和孩子们怎能办?马上就进入寒冬了,雨雪天气怎能办?路上安全吗?希望教育局给予解决!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一、关于您反映的校外住宿班问题,应该为校外托管服务机构寄宿学生的情况,根据上级市场监管部门文件要求,校外托管服务机构经营范围中没有住宿服务,且寄宿安全风险较大,吸取6·25柘城武术馆火灾深刻教训,县市场监管局联合乡镇政府、消防等部门对托管机构住宿情况正在开展专项治理。具体情况,你可向市场监管部门咨询。 二、关于实验中学学生住宿问题。按照《河南省中小学校办学条件规范标准》规定,学校寄宿能力是由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安全条件决定的,如不具备寄宿和安全条件,会造成住校生安全风险。省鼓励农村中小学校办成寄宿制学校,并未要求县城区学校必须办成寄宿制学校。当前,县城规划区内的公办中小学校多数为老旧校舍,其寄宿条件均是通过扩建、改建而来,现有条件满足了目前学生寄宿的最大需求。实验中学在2020年为满足学生寄宿的需求,建成了一栋寄宿楼,并出于消防安全的需要将原来处于半地下的宿舍统一转移到新宿舍楼上。因安全方面的考虑和寄宿能力不足,包括实验中学、城关中学在内的县城区公办初中2021年均未再面向初一新生招收寄宿生。 您反映实验中学初一学生没能在校住宿问题,实验中学为减少家长接送负担,在新学期开学之初广泛征求家长意见后,根据家长意见,安排未寄宿学生在校午餐、晚餐,也有极少数家长另选择在校早餐;学校执行了国家“双减”政策规定,上午不早于8点上课,与家长上班时间基本一致,最大程度减轻家长接送负担。 请家长正确理解,学校办成完全寄宿制要受到《河南省办学条件规范标准》规定的安全指标和建筑规划指标、资金投入等多因素制约,以上做法也完全是出于对学生安全和健康成长负责。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时间2021-11-05 09:20:13

11-01 财政局什么时间发工资? 已回复
来信人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财政局什么时间发工资?
来信内容难道县财政已经山穷水尽?今年以来,工资大规模拖欠,不知是如何推进解决的?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我部门正在积极协调,待资金到位后予以保证。
回复时间2021-11-04 16:50:27

10-31 赵莉书记您管不管??王冲副县长违法行政审批、栾川有人公然违法侵占业主土地! 已回复
来信人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赵莉书记您管不管??王冲副县长违法行政审批、栾川有人公然违法侵占业主土地!
来信内容赵莉书记您管不管??王冲副县长违法行政审批、栾川有人公然违法侵占业主土地! 请问,栾川还是不是习近平主席治理下的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法治县委? 栾川南苑小区规划证上、业主的房产证上,清清楚楚确定使用权利属于小区业主的土地,竟然被县政府王冲大人批准,让不知道什么人,强行占用,已经开工,要建社会商业停车场! 南园新村一号楼南边的2亩多地,当初小区经济房项目工程规划是小区内部的休闲运动场地,开发商佳安公司始终没有建设完工,不知县政府为啥就能给验收竣工了? 后来前几年小区业主各户办的房产证上面,宗地图纸明确显示,包括一号楼南边地块的小区的土地,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二零一四年时,栾川国土局给开发商佳安公司出的文件显示,一号楼南边的2亩多土地,归南园新村小区1号楼业主共同拥有,每户分摊18点多平方米。 今年三四月份时候,有个私营老板要强占一号楼南边地块建设商业停车场,小区业主向栾川自然资源局和城关镇政府反映反对意见后,栾川县自然局在网上公开回复业主,说这个地块不再建设社会商业停车场。 现在,2021年10月30日,不知哪里来的施工队,再次强行施工,占用南园新村小区业主拥有使用权、已经办过房产证的1号楼南边业主公共土地,去建商业社会停车场。 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咨询,得到的答复是,县政府王冲县长批准了,谁也挡不住。。。 110中心,这事十万火急!请一定在11月1日,把业主群众这个请求反映,直接报给县委赵莉书记!!拜托你们了。 如果11月1日,赵莉书记不能阻止明目张胆的违法侵占土地权利,业主们只能立即向省里楼阳升书记、市里的江陵书记求助了。 我们相信,赵莉书记,是省里、市里派下来栾川的,一定会更懂法治,更懂城市管理,更能保护群众利益。 谢谢赵书记!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感谢您对建设停车场一事的关心和支持,南苑新村小区为保障房建设小区,土地属于划拨用地,该块土地属于南苑新村小区全体业主所有,该小区建成后,此地块一直闲置十余年,由于城市发展需要,为了缓解伏牛南路鸾州大道以南段停车难问题,我局会同相关部门,拟在该地块建设一个生态停车场,建成后的收益与该小区全体业主共分,目前,已与该小区业主委员会达成初步协议。
回复时间2021-11-05 15:11:12

10-31 曲万涛县长您不能不管吧?王冲副县长违法行政审批、栾川有人公然违法侵占业主土地! 已回复
来信人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曲万涛县长您不能不管吧?王冲副县长违法行政审批、栾川有人公然违法侵占业主土地!
来信内容曲万涛县长您不能不管吧?王冲副县长违法行政审批、栾川有人公然违法侵占业主土地! 请问,栾川还是不是习近平主席治理下的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法治县委? 栾川南苑小区规划证上、业主的房产证上,清清楚楚确定使用权利属于小区业主的土地,竟然被县政府王冲大人批准,让不知道什么人,强行占用,已经开工,要建社会商业停车场! 南园新村一号楼南边的2亩多地,当初小区经济房项目工程规划是小区内部的休闲运动场地,开发商佳安公司始终没有建设完工,不知县政府为啥就能给验收竣工了? 后来前几年小区业主各户办的房产证上面,宗地图纸明确显示,包括一号楼南边地块的小区的土地,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二零一四年时,栾川国土局给开发商佳安公司出的文件显示,一号楼南边的2亩多土地,归南园新村小区1号楼业主共同拥有,每户分摊18点多平方米。 今年三四月份时候,有个私营老板要强占一号楼南边地块建设商业停车场,小区业主向栾川自然资源局和城关镇政府反映反对意见后,栾川县自然局在网上公开回复业主,说这个地块不再建设社会商业停车场。 现在,2021年10月30日,不知哪里来的施工队,再次强行施工,占用南园新村小区业主拥有使用权、已经办过房产证的1号楼南边业主公共土地,去建商业社会停车场。 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咨询,得到的答复是,县政府王冲县长批准了,谁也挡不住。。。 110中心,这事十万火急!请一定在11月1日,把业主群众这个请求反映,直接报给曲万涛县长!!拜托你们了。 如果11月1日,曲万涛县长不能阻止明目张胆的违法侵占土地权利,业主们只能立即向省里楼阳升书记、市里的江陵书记求助了。 我们相信,曲万涛县长,是省里、市里派下来栾川的,一定会更懂法治,更懂城市管理,更能保护群众利益。 谢谢曲县长!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感谢您对建设停车场一事的关心和支持,南苑新村小区为保障房建设小区,土地属于划拨用地,该块土地属于南苑新村小区全体业主所有,该小区建成后,此地块一直闲置十余年,由于城市发展需要,为了缓解伏牛南路鸾州大道以南段停车难问题,我局会同相关部门,拟在该地块建设一个生态停车场,建成后的收益与该小区全体业主共分,目前,已与该小区业主委员会达成初步协议。
回复时间2021-11-05 15:11:24

10-31 王冲县长您不能违法行政审批、任由公然违法侵占业主土地吧?! 已回复
来信人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王冲县长您不能违法行政审批、任由公然违法侵占业主土地吧?!
来信内容王冲县长您不能违法行政审批、任由公然违法侵占业主土地吧?! 请问,栾川还是不是习近平主席治理下的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法治县委? 栾川南苑小区规划证上、业主的房产证上,清清楚楚确定使用权利属于小区业主的土地,竟然被县政府王冲大人批准,让不知道什么人,强行占用,已经开工,要建社会商业停车场! 南园新村一号楼南边的2亩多地,当初小区经济房项目工程规划是小区内部的休闲运动场地,开发商佳安公司始终没有建设完工,不知县政府为啥就能给验收竣工了? 后来前几年小区业主各户办的房产证上面,宗地图纸明确显示,包括一号楼南边地块的小区的土地,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二零一四年时,栾川国土局给开发商佳安公司出的文件显示,一号楼南边的2亩多土地,归南园新村小区1号楼业主共同拥有,每户分摊18点多平方米。 今年三四月份时候,有个私营老板要强占一号楼南边地块建设商业停车场,小区业主向栾川自然资源局和城关镇政府反映反对意见后,栾川县自然局在网上公开回复业主,说这个地块不再建设社会商业停车场。 现在,2021年10月30日,不知哪里来的施工队,再次强行施工,占用南园新村小区业主拥有使用权、已经办过房产证的1号楼南边业主公共土地,去建商业社会停车场。 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咨询,得到的答复是,县政府王冲县长批准了,谁也挡不住。。。 110中心,这事十万火急!请一定在11月1日,把业主群众这个请求反映,直接报给王冲县长!!拜托你们了。 如果11月1日,王冲县长不能阻止明目张胆的违法侵占土地权利,业主们只能立即向省里楼阳升书记、市里的江陵书记求助了。 谢谢王冲县长!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感谢您对建设停车场一事的关心和支持,南苑新村小区为保障房建设小区,土地属于划拨用地,该块土地属于南苑新村小区全体业主所有,该小区建成后,此地块一直闲置十余年,由于城市发展需要,为了缓解伏牛南路鸾州大道以南段停车难问题,我局会同相关部门,拟在该地块建设一个生态停车场,建成后的收益与该小区全体业主共分,目前,已与该小区业主委员会达成初步协议。
回复时间2021-11-05 15:12:33

10-31 曲万涛县长您不能不管吧?王冲副县长违法行政审批、栾川有人公然违法侵占业主土地! 已回复
来信人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曲万涛县长您不能不管吧?王冲副县长违法行政审批、栾川有人公然违法侵占业主土地!
来信内容曲万涛县长您不能不管吧?王冲副县长违法行政审批、栾川有人公然违法侵占业主土地! 请问,栾川还是不是习近平主席治理下的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法治县委? 栾川南苑小区规划证上、业主的房产证上,清清楚楚确定使用权利属于小区业主的土地,竟然被县政府王冲大人批准,让不知道什么人,强行占用,已经开工,要建社会商业停车场! 南园新村一号楼南边的2亩多地,当初小区经济房项目工程规划是小区内部的休闲运动场地,开发商佳安公司始终没有建设完工,不知县政府为啥就能给验收竣工了? 后来前几年小区业主各户办的房产证上面,宗地图纸明确显示,包括一号楼南边地块的小区的土地,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二零一四年时,栾川国土局给开发商佳安公司出的文件显示,一号楼南边的2亩多土地,归南园新村小区1号楼业主共同拥有,每户分摊18点多平方米。 今年三四月份时候,有个私营老板要强占一号楼南边地块建设商业停车场,小区业主向栾川自然资源局和城关镇政府反映反对意见后,栾川县自然局在网上公开回复业主,说这个地块不再建设社会商业停车场。 现在,2021年10月30日,不知哪里来的施工队,再次强行施工,占用南园新村小区业主拥有使用权、已经办过房产证的1号楼南边业主公共土地,去建商业社会停车场。 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咨询,得到的答复是,县政府王冲县长批准了,谁也挡不住。。。 110中心,这事十万火急!请一定在11月1日,把业主群众这个请求反映,直接报给曲万涛县长!!拜托你们了。 如果11月1日,曲万涛县长不能阻止明目张胆的违法侵占土地权利,业主们只能立即向省里楼阳升书记、市里的江陵书记求助了。 我们相信,曲万涛县长,是省里、市里派下来栾川的,一定会更懂法治,更懂城市管理,更能保护群众利益。 谢谢曲县长!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感谢您对建设停车场一事的关心和支持,南苑新村小区为保障房建设小区,土地属于划拨用地,该块土地属于南苑新村小区全体业主所有,该小区建成后,此地块一直闲置十余年,由于城市发展需要,为了缓解伏牛南路鸾州大道以南段停车难问题,我局会同相关部门,拟在该地块建设一个生态停车场,建成后的收益与该小区全体业主共分,目前,已与该小区业主委员会达成初步协议。
回复时间2021-11-05 15:12:17

10-31 赵莉书记您管不管??王冲副县长违法行政审批、栾川有人公然违法侵占业主土地! 已回复
来信人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赵莉书记您管不管??王冲副县长违法行政审批、栾川有人公然违法侵占业主土地!
来信内容赵莉书记您管不管??王冲副县长违法行政审批、栾川有人公然违法侵占业主土地! 请问,栾川还是不是习近平主席治理下的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法治县委? 栾川南苑小区规划证上、业主的房产证上,清清楚楚确定使用权利属于小区业主的土地,竟然被县政府王冲大人批准,让不知道什么人,强行占用,已经开工,要建社会商业停车场! 南园新村一号楼南边的2亩多地,当初小区经济房项目工程规划是小区内部的休闲运动场地,开发商佳安公司始终没有建设完工,不知县政府为啥就能给验收竣工了? 后来前几年小区业主各户办的房产证上面,宗地图纸明确显示,包括一号楼南边地块的小区的土地,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二零一四年时,栾川国土局给开发商佳安公司出的文件显示,一号楼南边的2亩多土地,归南园新村小区1号楼业主共同拥有,每户分摊18点多平方米。 今年三四月份时候,有个私营老板要强占一号楼南边地块建设商业停车场,小区业主向栾川自然资源局和城关镇政府反映反对意见后,栾川县自然局在网上公开回复业主,说这个地块不再建设社会商业停车场。 现在,2021年10月30日,不知哪里来的施工队,再次强行施工,占用南园新村小区业主拥有使用权、已经办过房产证的1号楼南边业主公共土地,去建商业社会停车场。 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咨询,得到的答复是,县政府王冲县长批准了,谁也挡不住。。。 110中心,这事十万火急!请一定在11月1日,把业主群众这个请求反映,直接报给县委赵莉书记!!拜托你们了。 如果11月1日,赵莉书记不能阻止明目张胆的违法侵占土地权利,业主们只能立即向省里楼阳升书记、市里的江陵书记求助了。 我们相信,赵莉书记,是省里、市里派下来栾川的,一定会更懂法治,更懂城市管理,更能保护群众利益。 谢谢赵书记!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感谢您对建设停车场一事的关心和支持,南苑新村小区为保障房建设小区,土地属于划拨用地,该块土地属于南苑新村小区全体业主所有,该小区建成后,此地块一直闲置十余年,由于城市发展需要,为了缓解伏牛南路鸾州大道以南段停车难问题,我局会同相关部门,拟在该地块建设一个生态停车场,建成后的收益与该小区全体业主共分,目前,已与该小区业主委员会达成初步协议。
回复时间2021-11-05 15:11:54

10-31 这家企业肆无忌惮排污何人来管?! 已回复
来信人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这家企业肆无忌惮排污何人来管?!
来信内容 这家企业肆无忌惮排污何人来管?! 我们是洛阳市栾川县陶湾镇张盘村、前锋村受害群众,现实名反映栾卢高速三标2号拌合站肆无忌惮排放污水严重侵害群众生产生活秩序事实。 位于陶湾镇前锋村一组的栾卢高速三标2号拌合站,自2020年投入使用以来,无视国家环保政策,无视当地群众利益,污水排泄没有合理排污系统,造成污水横流,淹没拌合站附近的农田,或直接排放伊河内。今年进入雨季以来,由于没有排污管道,污水外溢直接淹没污染农田,至今没有恢复。 我们多次向村委、镇政府反映,但至今没有任何结果。 此事件的发生,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一方面说明当地监管部门监督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慢作为,不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另一方面说明该企业无视国家环境保护高压政策,我行我素、目无法纪。 现恳请相关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动担当、履职唯效。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牢记习主席“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守江山就是守民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嘱托,举旗亮剑、重拳打击企业违法行为,迅速制止企业污水排放行为、快速恢复老百姓保命田。 举报人:燕万、15324699031 曹旭峰 13783177618 姚花荣、闫交好、史双性、 闫红涛 冯麦叶、张花丛、史海霞、彭辉辉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1.经调查,栾卢高速三标2号拌合站配套排水渠及事故池,产生废水循环使用,无外排,群众举报排污一事不属实。 2.据了解今年8-10月持续降雨,造成前锋村河道多次突发洪水,导致雨水淹没拌合站使拌合站部分泥浆冲入农田,造成田地被泥泞损毁;同时一处田地被洪水冲击出现较大水坑,坑内大量积水渗透农田但属于倒灌河水并不是高速拌合站排放的污水。 3.对于洪水损毁农田一事,陶湾镇政府当时及时进行处理,地产赔偿已到位。目前农田损毁恢复一事相关部门正在跟进,将尽快进行冲毁田地的恢复工作。
回复时间2021-11-09 10:27:22

10-31 陈家门社区教师新村北侧违建 已回复
来信人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陈家门社区教师新村北侧违建
来信内容自然资源局和城管局,陈家门社区教师新村北侧的两栋违建房,近几天总是在下午5点以后到夜里偷偷粉刷内墙和阳台外墙,此违建达9层,切设置的围挡影响道路畅通,希望相关部门加强违法处理,力度大一点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我单位于2021年11月3日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核查。经查,该房屋户主为李某,我局执法人员已对其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停止违法施工并已驱散施工人员。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支持与监督,联系电话:0379-66876322
回复时间2021-11-03 15:48:34

10-31 新奥,英博天然气何时能向社会车辆及营运车辆加气? 已回复
来信人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新奥,英博天然气何时能向社会车辆及营运车辆加气?
来信内容天然气为民生工程,为何迟迟不能加气?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由于冬季国际、国内气源紧张,我公司气源紧缺,目前储备的气量按保民用原则只能先供给居民生活使用,暂停汽车加气业务。给您带来的不便 ,敬请谅解!
回复时间2021-11-04 10:58:52

10-31 栾川县事业单位考试是否存在作弊,大家都在怀疑,考试作弊理应入刑 已回复
来信人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栾川县事业单位考试是否存在作弊,大家都在怀疑,考试作弊理应入刑
来信内容栾川县事业单位考试成绩已经在微信流传,表格里有四个岗位的第一名不多不少都是92分,岗位代码分别为:101102125144。这是个惊人的成绩,我们不怀疑有人有这样的能力,我们怀疑的是4个岗位第一名都是整整92分,零点几分都不差,是不是存在作弊嫌疑?是不是雷同卷?请相关机构做出调查,如果是雷同卷,错的题都一模一样那就是作弊无疑,听说有人花钱买包过,有人提供答案(只是听说没有证据)。如果调查试卷不是雷同卷说明确实存在四个92分的巧合和令人钦佩的四个92分高手,如果是雷同卷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考试作弊原则上要入刑。考试作弊是对广大考生的极不公平,也是对栾川招考的极不尊重,我们栾川事业编岗位也不能聘用作弊入刑之人。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栾川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县政府、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科技工信局、栾川县第一高级中学等十余个部门参与,笔试考务工作严格按照笔试方案及考试有关规定、程序进行,严密组织。对考试违法违纪现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原则。
回复时间2021-11-03 15:45:44

10-31 针对违建 已回复
来信人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针对违建
来信内容!伊川都发力整治违建了,栾川啥时候开始,违法建筑对国家税收影响太大了。希望政府加大拆除力度,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自我局成立以来,严格按照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日常执法巡查,按照《栾川县城乡建设用地和居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严禁任何形式的小产权开发行为。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划分区域、分级负责,联合属地乡镇政府依法开展日常执法巡查、重点区域专项巡查,重点对县城规划区内违法占地、违规建设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对偷建、抢建的工地依法报请县政府采取停水、停电、查封等强制措施。 违法建设的小产权房没有任何手续,属于违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相关职能部门一定会从严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在此呼吁广大人民群众选择购买五证齐全的商品住宅,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2021-11-03 09:35:41

10-30 广场舞扰民严重 已回复
来信人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广场舞扰民严重
来信内容伊尹桥西侧广场舞又开始高音扰民,请有关部门加强管理
回复内容网友你好:社区工作人员已经和广场舞跳舞队进行沟通,对方承诺会把音量调低,控制好,做到不扰民。城关镇政府值班电话:66811562
回复时间2021-11-05 09:33:00

10-29 作为镇长置村民倾家荡产无家可归! 已回复
来信人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作为镇长置村民倾家荡产无家可归!
来信内容现城关镇镇长张留伟在庙子任镇长之时,无故拆我房子,在我持有宅基证的宅基地栽上无关紧要的白果树,置我一家七口上有86岁老母下有五个月婴儿无家可归,现在还在任上,他干了那么多伤天害理的事情而消淫法外,真不知道选拨干部的官员是干啥吃的,是没眼光还是受了小恩小赌使然,这样的官员越多老自姓越苦啊! 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庙子镇山湾村一组村民 孟栓成 13598484311
回复内容近年来,为加强国土管控,有效遏制毁林挖坡、私搭乱建、违法买卖土地,制止小产权房建设行为等行为,庙子镇采取系列措施持续加大排查、管控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一律坚决制止。2019年10月庙子镇国土规划建设所在开展日常土地巡查工作时发现山湾村孟栓成建房行为,经核实其建房行为属于毁林挖坡、无证建设且不符合山湾村村庄规划,为遏制违法行为,避免造成不良影响,镇执法及国土部门依法依规对该违建采取措施予以拆除,不存在个人行为。目前,我镇已为其安排临时住所,并为其规划新地块建房,因山湾村现无建设用地,规划新地块为基本农田,待土地性质调整后即可建房。
回复时间2021-10-30 17:46:28

10-29 能不能管理一下电动车带篷? 已回复
来信人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能不能管理一下电动车带篷?
来信内容栾川正在迎接卫生县城复审,满大街乱跑的电动车不带头盔,带个篷子满街跑,跑遍全国任何一个城市也没有见过一个城市里面带着篷子乱跑的电动车,作为旅游县,做为全国卫生县城,这种不安全,不文明的现象难道就不应该被整治一下吗?
回复内容网友您好:我大队将对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宣传,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让广大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知道加装车掤的危害性和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使其主动将车棚拆除。下一步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路面管理,督促指导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拆除车棚,进行安全教育。
回复时间2021-11-03 16:40:59

10-28 陶湾镇前锋村人为造成的洪灾后续工作为何无人问津? 已回复
来信人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陶湾镇前锋村人为造成的洪灾后续工作为何无人问津?
来信内容陶湾镇前锋村苇园组8月22日的特大洪灾全县闻名,这次洪灾大家都知道是当地栾卢高速钢筋加工场在伊河河床上建爬河桥人为造成的。两个多月过去了,前锋村与张盘村交界处15亩良田变成乱石垄,还有一处直径15米,深米的深水坑,给当地人畜安全、居民房屋安全造成极大隐患。至今无人赔偿、无人问津。请有关部门快作为、真作为,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陶湾镇政府、城建所、张盘村成立工作专班,主动到现场,对当地群众进行走访、沟通对接,要求张盘村结合受灾实际,列出复耕、赔偿款等资金预算,经审核后交由栾卢高速三标一工区二部分等筹措资金,限期整改到位,预计11月底之前全部将群众因受损的土地复耕到位,全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2021-11-09 10:29:32

10-27 城关镇镇长张留伟逼的我一家七口人三年来无家可归 已回复
来信人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城关镇镇长张留伟逼的我一家七口人三年来无家可归
来信内容原庙子镇镇长现城关镇长张留伟在庙子镇期间,也就是去年腊月二十四日,扒我房子略我宅基地,致使我一家老小七口人无家可归,此等当官的如今还在任上简直是没天理了!望县父母官为我做主,还我一家老小安身之所,要不我就发到国务院网站,欢迎深入调查,弄明真像方为精准扶贫政策指导下的好干部。 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庙子镇山湾村一组 孟栓成 13598481311
回复内容近年来,为加强国土管控,有效遏制毁林挖坡、私搭乱建、违法买卖土地,制止小产权房建设行为等行为,庙子镇采取系列措施持续加大排查、管控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一律坚决制止。2019年10月庙子镇国土规划建设所在开展日常土地巡查工作时发现山湾村孟栓成建房行为,经核实其建房行为属于毁林挖坡、无证建设且不符合山湾村村庄规划,为遏制违法行为,避免造成不良影响,镇执法及国土部门依法依规对该违建采取措施予以拆除,不存在个人行为。目前,我镇已为其安排临时住所,并为其规划新地块建房,因山湾村现无建设用地,规划新地块为基本农田,待土地性质调整后即可建房。
回复时间2021-10-30 17:44:42

10-27 范营村修改自来水管道事宜 已回复
来信人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范营村修改自来水管道事宜
来信内容自来水公司于今年8月期间在樊营村修自来水管道,截止目前已3月有余,地上到处都是坑,村委班子不管理、不催促工期,自来水公司也不进行施工,导致现在我村一直都是沟壑,开车无法正常行驶。施工期间,不设施温馨提示牌,晚上路灯关后,已经有好几辆车与行人掉进坑里,现请相关部门尽快解决。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樊营村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自8月份实施以来,因连续强降雨过程,致使工期延迟,我公司施工人员在有限施工时间内加紧工程进度推进。目前,全程主管道已安装完成,现已进入进水调试阶段,试水成功后,将立即清理施工现场,恢复路面保障道路畅通。因工程实施给您造成出行和其他不便敬请谅解。
回复时间2021-10-29 18:06:34

10-27 樊营村水管爆裂 已回复
来信人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樊营村水管爆裂
来信内容范营村自从回迁以后 几乎每周停水三四次 导致农民群众无法正常用水 基本生活用水根本无法保障 已经严重影响农民正常生活 请有关部门尽快解决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樊营村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自8月份实施以来,因连续强降雨过程,致使工期延迟,我公司施工人员在有限施工时间内加紧工程进度推进。目前,全程主管道已安装完成,现已进入进水调试阶段,试水成功后,将立即清理施工现场,恢复路面保障道路畅通。因工程实施给您造成出行和其他不便敬请谅解。
回复时间2021-10-29 18:06:45

10-27 栾川召开欠薪案件督办会,我们这些被欠薪的人去哪登记 已回复
来信人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栾川召开欠薪案件督办会,我们这些被欠薪的人去哪登记
来信内容10月25日,栾川县召开欠薪案件督办会。   会议通报了目前我县存量欠薪案件进,并对当前及下一步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相关责任单位对案件办理工作进行了汇报,并承诺办结时限。   会议要求,各责任单位要明确时限,切实将欠薪案件化解处置到位;要认真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强化源头治理,抓好各项制度贯彻落实;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多措并举,通过调解、诉讼等多种途径化解纠纷;要落实政法部门责任,充分发挥政法部门职能作用,明确专人负责治欠工作;县保支办要发挥牵头作用,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存量欠薪案件得到解决,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县人社局) 中国栾川网上发布了召开欠薪案件督办会,我之前干活有点钱要不出来,对方也没有打欠条,像这种情况应该去哪登记,或者需要办理啥手续? 请政府回复,谢谢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您可以持相关证据材料到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拨打投诉电话咨询:0379-66830058。
回复时间2021-10-29 16:53:03

请您在来信前认真阅读!

您的来信我们将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办理,并在一定的时限内向您反馈处理结果。为更好的为您服务,请您在填写时注意以下事项:

请选择受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