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开启适老模式
微信
生态立县·创新活县·旅游富县·产业强县
网站首页 > 政民互动 > 网上咨询
时间 标题
11-11 @栾川乡人民政府 已回复
来信人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栾川乡人民政府
来信内容我是洛阳梓苑房地产鸾鸣府业主,鸾鸣府出路迎面断头,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多次与开发商叫着我,开发商给出的结果是这一部分费用和协调工作都全权有栾川乡相关部门处理!请问是吗?如果是请尽快解决!实在复杂化也应转换方案协调开发商绕道而行!而不是两三年一直拖!
回复内容网友您好:接到您的诉求后,城关镇政府和社区第一时间向开发商及当地居民了解情况,该路段暂时未建设完成,是因为该处有一居民坟地,开发商与居民未能协商一致影响路段施工。现经过多方协商,当事人承诺将迁坟,给路面铺设创造条件,后续镇政府将持续推进,督促建设进度。
回复时间2021-11-16 09:11:46

11-11 @栾川发改委关于燃气开口费老旧小区的界定是否有法律依据? 已回复
来信人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栾川发改委关于燃气开口费老旧小区的界定是否有法律依据?
来信内容栾川发改委关于网友的回复,界定老旧小区是否缴费的标准为2021年3月以后开盘项目?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合理?国家在2020年9月出台相关法规,规定取消向业主收缴燃气和暖气开口费!为什么我们的界定时间延迟于国家法规制度之后半年之久!另外界定标准是否合理?一个地产项目的立项时间是否能成为界定标准!我认为对与房产项目交房时间更比立项时间更合理成为标准界限!如果立项在2021年2月,10年以后才交房呢?另外参照河南卫视报道过的禹州市2021年四月前后交房小区收取七千多暖、燃气开口费事件!由律师、记着参照国家法规、各相关部门追根溯源此项收费师出无名,毫无根据!那么我们县发改委的规定肯定也不合理!
回复内容网民你好: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9〕1131号文件精神2019年6月27日之后新建在建商品房燃气工程安装费计入房价成本,不再单独收取。在此时间之前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购房业主,仍按合同约定收取燃气工程安装费。按照河南省发改委豫发改办传真〔2021〕23号内部明电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按照相关规定,暖气工程安装费也计入房价成本,不再单独收取。2021年3月1日之前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业主,仍按合同约定收取暖气工程安装费。其它老旧小区、自建房需使用燃气、暖气的,依照规定可收取燃气工程安装费和暖气工程安装费。
回复时间2021-11-15 10:33:32

11-11 请求政府为民解忧,太难了!!!请求各局长及县领导想办法 已回复
来信人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请求政府为民解忧,太难了!!!请求各局长及县领导想办法
来信内容在伏牛南路山城小区买房六七年了,天天回家车木地方停,想买个停车位现在小区的车位也卖完了,门卫天天不让进,木门我带着孩子成天拿着行李车停大门口老远,还找不到停车的地方,一下走10分钟我才能走到家,能不能为我们想想办法?我真是被这个事闹心了多少年了,小孩子得抱着,东西得拿着,我们多少没买住车位的住户都因为这个事情头疼,能不能给我们规划点停车位停停车?实实在在的解决一下我们的停车问题,太难了,求求你们为民解忧,万分感谢政府了,谢谢你们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你所反映的停车问题,经我局工作人员实地到伏牛南路现场查勘,该路段目前不具备施划停车位,为帮助解决你停车难问题,我局专门安排人员,主动与你所居住的山城半山小区佳安置业公司沟通,据最新统计,目前,该小区地上1至17号楼还剩余停车位55个未销售,地下剩余8个也未销售,如有需求,你可以直接到佳安置业公司协商购买或者租用停车位,以便有效解决你的停车问题。
回复时间2021-12-07 09:31:38

11-11 住建和规划部门你们管不管?干生意难上加难 已回复
来信人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住建和规划部门你们管不管?干生意难上加难
来信内容现在每天南苑新村和山城半山住户,几千家吧,多少人买了停车位?没车位的小区不让进,俺们在外边租商铺,每天都是在我们门口停车,停大路边我们进货不方便,卸货都困难,停路沿石上挡着我们大门口,天天打电话让挪车?我们开店做生意容易不容易,有人管没有了?请问规划部门,你们都不管管?这里规划的是停车位吗?现在疫情生意本来都不好做,因为这点事让干生意难上加难不好做邻居,请你们出来解决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部分车辆在大路边停车,交警大队已通知辖区执勤中队在该路段加强巡逻频次,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停车辆该处罚的处罚,该托移的托移,保障道路畅通。
回复时间2021-12-10 09:48:49

11-11 县长、书记请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 已回复
来信人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县长、书记请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
来信内容本人住南苑新村,在前年才买的二手房,小俩口本来想着来县城买套房子,买了这个小区,谁知道从住进来开始,频频出事,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小区内停车位不规范,进口大门口路两边,天天停的都是车,包括人行道也是车,占用了盲道,根本都走不成路,家人行动不便,在人行道上走着拐来拐去,走大路边车缝出去好几次眼神不好都快被飞来的车撞倒,让我们当孩子的天天因为这个事操心,请求能不能解决我们小区门口的停车位问题?我们既然把房子买在了这里,门口又恁多车,这不合理啊,门口两侧及商铺没有设置停车位,为什么天天停恁多车影响我的购房体验和我们的生活环境和家人的安全,请求相关部门给与解决,谢谢!
回复内容网友你好:您反映的问题,县领导已经做出批示,由县住建局牵头,正在南苑新村小区1号楼后建设停车场,相信很快就能建设好,以解决附近停车难、乱停乱放问题。
回复时间2021-11-12 09:34:13

11-10 关于栾川县佳安置业有限公司二期房产证至今不能办理,11号楼一楼业主私自破坏圈占公共绿地,做为自家菜园。 已回复
来信人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关于栾川县佳安置业有限公司二期房产证至今不能办理,11号楼一楼业主私自破坏圈占公共绿地,做为自家菜园。
来信内容栾川佳安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山城半山小区二期,交房已经多年,至今仍未办理不动产证,具知情人士透露,说是车位配比不够和绿化率不足未能通过验收,但是以上配比不够的情况下,开发商仍然批条子让一楼业主侵占所有业主的绿地,成为自己的后花园,菜园子。希望栾川县城市管理局,栾川县自然资源局,说明一下情况。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依据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具备办理首次登记的条件后,即可办理不动产的转移登记。佳安置业小区二期目前车位配比不够绿化率不足未能通过竣工验收故不具备申请办理首次登记条件,无法办理转移登记,请您抓紧时间与房产开发企业沟通在通过竣工验收后到我中心申请办理首次登记,后经双方共同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 如果您有其它异议,请联系栾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0379-66873993
回复时间2021-11-15 15:54:48

11-10 在县城范围内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站需要到那些部门办手续 已回复
来信人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在县城范围内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站需要到那些部门办手续
来信内容尊敬的各部门领导: 您们好! 为了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部署,助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实现城镇提质和乡村振兴,我在我县范围内推广屋顶光伏发电站的建设。在推广过程中我严格按照栾川电力部门和发改委的要求,做到提前登记、安全施工。但是在建设过程中,总是遇到执法队的干预要求停工,而我们也已经咨询过发改委以及有关单位确定过光伏发电站并不属于违建范畴,执法队也无法提供不让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站的相关规定。经过多次和执法队沟通,执法队提出让提供发改委的备案登记、自然资源局的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栾川乡或城关镇的备案登记等手续,我们也遵循了执法队提意去各个部门咨询,可各个部门并没能给出一个确信的答复。于是这就造成施工的经常性停止。望政府各部门之间能做好沟通,给出一个明确的光伏建设流程,以便我们能按照流程做到规范安装施工。
回复内容网友您好!关于“在县城范围内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站需要到那些部门办手续”问题,现答复如下:为更好的实现环境资源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近年来光伏发电的应用日渐增多,为简化审批程序,依据《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的通知》,在我县范围内建设屋顶光伏发电站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加强我县城市风貌管理,保障屋顶光伏发电的合法性,符合以下条件的屋面光伏发电站建设单位需到属地人民政府进行备案:1、在屋面建设光伏发电站的原有建筑为合法建筑。2、屋面光伏发电方案符合我县城市风貌有关要求。 3、屋面光伏发电方案需征得周边利害关系人同意。
回复时间2021-11-15 15:58:44

11-10 电动汽车在新能源充电站充电,被收取停车费是否符合规定? 已回复
来信人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电动汽车在新能源充电站充电,被收取停车费是否符合规定?
来信内容2021年11月9日晚至10日早上,本人电动汽车在国网栾川县供电公司旁的国家电网汽车充电站进行充电,被收取10元停车费。 所以我想咨询下: 这么收费是否合理? 现场没有看到收费标志及收费标准公示,该停车场是否是符合要求的收费停车场? 没有看到收费人员及咨询电话,有疑问不知道要找谁? 电动汽车因为充电停车,或正常停车收费标准是多少?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您反映的“国家电网汽车充电站”属洛阳龙羽集团有限公司栾川恒源电力分公司建设及管理,目前停车识别系统正在调试中,暂不收取停车费用,可能存在不稳定情况,已与您沟通处理。
回复时间2021-11-12 16:50:44

11-09 请曲县长,赵书记看看!!! 已回复
来信人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请曲县长,赵书记看看!!!
来信内容网民您好:感谢您对建设停车场一事的关心和支持,南苑新村小区为保障房建设小区,土地属于划拨用地,该块土地属于南苑新村小区全体业主所有,该小区建成后,此地块一直闲置十余年,由于城市发展需要,为了缓解伏牛南路鸾州大道以南段停车难问题,我局会同相关部门,拟在该地块建设一个生态停车场,建成后的收益与该小区全体业主共分,目前,已与该小区业主委员会达成初步协议。 可笑之极!!!! 住建局的答复2点严重失实! 第一,住建局说“此地块一直闲置十余年”。此话失实! 大家说说什么叫“闲置”? 这地块属于小区业主,当初小区规划是应当建设绿化休闲区的, 这么大一个小区,如果没有足够的休闲区、绿化面积,规划、建设都是违规的! 既然规划了,土地也属于小区的,那么为什么不完成建设内容? 没有收尾的工程,为什么能够竣工验收? 政府主管部门、承建的开发商建设责任哪里去了?是不是涉嫌建设违规? 小区业主人命关天、迫在眉睫的休闲空间!车满为患!的安全问题急需解决! 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开发商没有按规划完成小区法定规划必须有的配套休闲区! 业主的迫切需求得不到解决、正当权益受到损害! 小区的土地急需利用起来!解决小区的问题!解决违背规划的问题! 怎么这土地就成了“此地块一直闲置十余年”了??? 大家说,天下有这样的道理吗??? 第二,住建局说“(2021年11月5日 15:11)目前,已与该小区业主委员会达成初步协议”。此话歪曲事实、颠倒黑白! 截止到11月7日,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正式说法是: 之前住建局(城建投公司)方面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对接沟通,只是协商讨论性质!业主委员会并没有答应对方条件!更没有签订任何协议! 请问业主委员会,是不是这样?是业主委员会的哪位成员答应了让对方建停车场?与对方“达成初步协议”了?——如果有人说了做了,请给小区业主一个交代! 而且,小区土地利用方案,属于关系小区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 业主委员会,如果没有收集汇总广大业主的意见,没有得到多数业主的正式书面同意,仅仅业主委员会的几位成员,从法律上,是无权代表或代替广大业主擅自与对方签订协议的! 大家说对不对? 实事的情况是,在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公开通报住建局方面提出的所谓协议条款之前,在住建局网上回复之前, 小区广大业主,完全被蒙在鼓里!根本不知道土地是被谁侵占?准备要建什么?具体怎么建?对业主利益损害有多大? 且不说,实事上并没有达成什么协议! 就算是业主委员会违背原则与对方“达成初步协议”,那也是非法、无效的! 住建局以谎言欺骗大家,让人不知他们居心何在?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南苑新村小区为保障房建设小区,土地属于划拨用地,该块土地属于南苑新村小区全体业主所有,该小区建成后,此地块一直闲置十余年,由于城市发展需要,为了缓解伏牛南路鸾州大道以南段停车难问题,我局会同相关部门,拟在该地块建设一个生态停车场,建成后的收益与该小区全体业主共分。目前,由于该小区业主反映强烈,该项目暂缓实施,待与该小区签订协议时机成熟后,再实施该项目。
回复时间2021-11-12 09:49:53

11-09 赵书记,曲县长,请还南苑新村700多户居民一个公道! 已回复
来信人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赵书记,曲县长,请还南苑新村700多户居民一个公道!
来信内容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栾川县南苑新村的住户。望领导听听我们南苑新村业主的心声,为民做主: 1、南苑新村是栾川县的经济适用房,建成10几年了,规划的运动场一直没有建设,谁的责任?谁的过失?又是谁验收的?小区业主车满为患,老人孩子没有休闲娱乐,时有车撞人。谁改负责? 2、小区南面地块在每一家的房产证上都有显示,是小区没的地。为什么要建社会停车场,缓解社会停车难?给雅苑美爵通过验收,这合理和规吗?酒店停车场距离酒店多远?是有规定的。小区自己内部车满为患!多少业主的车不得不停在院外路边?明明是小区业主自己的土地,却不让小区用来解决业主们迫在眉睫的正当合法的、本来就该解决的停车、休闲两大问题?反而让别人占去建停车场,而小区业主既停不了车!也无法休闲!(巴掌大的旮旯地能算休闲区吗?) 3、建设方取得了哪个部门的同意?挖土机直接开来,把一号楼的地基弄坏了,墙体弄坏了,现在一号楼要变成危房了。难道领导要看着安民工程经济适用房,变成危房? 4、人家规划停车场建在一号楼墙外80公分处??可笑至极。停车场建设法规定,离建筑多远?建设者可知道?防火,防尘,防噪音建设者可知道? 请问天理何在?公道何在??法律何在???正义何在????! 请问,栾川县有哪位、无论干什么工作的人,会让自家院子的院墙拆掉,让社会大众随时去他家院子里停车、休闲??——哪家公司?哪个部门有这样的人?? 这是谁的全力?这是不是在“三清”范围之内? 望领导给予解决。 我们是合法公民,我们只想合法的维护我们自己的利益。 赵书记,希望您为民做主。为我们小区700多户民生做主。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南苑新村小区为保障房建设小区,土地属于划拨用地,该块土地属于南苑新村小区全体业主所有,该小区建成后,此地块一直闲置十余年,由于城市发展需要,为了缓解伏牛南路鸾州大道以南段停车难问题,我局会同相关部门,拟在该地块建设一个生态停车场,建成后的收益与该小区全体业主共分。目前,由于该小区业主反映强烈,该项目暂缓实施,待与该小区签订协议时机成熟后,再实施该项目。
回复时间2021-11-12 09:50:15

11-09 咨询栾川县实验高中放假问题 已回复
来信人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咨询栾川县实验高中放假问题
来信内容本周栾川实验高中如何放假?
回复内容网友你好: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疫情防控形势多变、复杂。根据省市县疫情防控要求,我校认真落实校园封闭管理措施,对学校实施全封闭管理,具体星期过休时间我校将根据市教育专班、县疫情防控等上级疫情防控部门的指令和要求严格落实。
回复时间2021-11-11 16:06:47

11-09 塔吊违章违规 已回复
来信人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塔吊违章违规
来信内容尊敬的领导: 我是…………,是一名工地的建筑工人。 我举报栾川县建设局的安检站,有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彻底行为。 今年五月,栾川九里晴川建设项目工地的塔吊在安装时,检测不合格,安检站不闻不问,更有甚者,塔吊安装告知书上的塔吊生产日期(私自修改)与实际塔吊铭牌的生产日期不符。但是直至今日,该塔吊仍在工地矗立着,不曾有任何处理方式出现。 2021年八月,我发现这一情况后,本着安全考虑,曾经举报这一情况,栾川县建设局安检站在受理此案件后,没有做出任何处理,任由施工方继续使用该不合格塔吊。难道就不怕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难道建筑工人的生命安全在建设局领导的眼中就这么不值一提吗?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九里晴川项目,2021年4月13日在9#、10#楼安装的一台塔吊,4月28日下午,由检测单位对该台塔吊实体安装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是:塔吊实体与提供的备案证信息不相符等问题。 我局工作人员在4月28日当天就对该项目下发停止使用和拆除通知书,责令“自18时起,该台设备停止使用,立即拆除”。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给予答复,因该台设备存在经济纠纷,先对该台设备断电,停止使用,等经济纠纷解决后立即安排拆除。 我局工作人员多次不定时到该项目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巡查时该台塔吊处于停用状态。 在对该项目施工单位多次督促下,该台塔吊的经济纠纷11月7日协商解决,该台塔吊于2021年11月8日上午开始拆除,11月9日下午已拆除完毕。
回复时间2021-11-11 09:52:42

11-08 栾川县各大停车场对新能源起床不按洛阳市发改委相关规定规定收费 已回复
来信人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栾川县各大停车场对新能源起床不按洛阳市发改委相关规定规定收费
来信内容根据洛阳市发改委2019年35号文件规定,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标准减半,栾川现场内各停车场仍执行2017年收费标准,未认真落实上级精神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新能源汽车停车费优惠政策的通知》(洛发改收费〔2019〕3号)文件下发后,我县部分停车场(兴华西路电业局停车场)已执行新能源汽车停车减半收费标准。下一步发改委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新能源汽车停车费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回复时间2021-11-12 15:03:27

11-08 在通通停车公司租车位,掏了钱,不让停,也不给退钱 已回复
来信人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在通通停车公司租车位,掏了钱,不让停,也不给退钱
来信内容于2020年底,在通通停车公司租车位,交了2000块钱。交了钱开始就不让停车。然后一直说退钱,一次拖一次不给退。到现在直接说没钱给不了,到哪里说都没用。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中心已收悉,详细情况请与我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66817872
回复时间2021-11-10 16:09:07

11-08 党组织关系究竟该何去何从? 已回复
来信人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党组织关系究竟该何去何从?
来信内容在社区买房后成为常住居民是否可以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所在社区?君山路社区党建办公室工作人员一口予以回绝,称只能将组织关系转回户籍所在地。可是我经常在栾川居住生活,并不能回户籍所在地按时参加每月的党员活动,户籍所在地也不接收,我想请问君山路社区党建办公室所说是否合规?
回复内容网友您好:经了解情况,社区工作人员是要确定您是否在栾川长期居住,是否能够正常参加每月党支部各项学习活动。党组织关系转入,需党支部会议通过方能确定转入。如您还有疑问,建议到城关镇政府咨询或是拨打电话询问:66811562
回复时间2021-11-10 15:58:11

11-08 润川丽景供暖收费未按县内统一规定收费 已回复
来信人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润川丽景供暖收费未按县内统一规定收费
来信内容文件明确表示按套内面积收费,为何润川丽景是按房产证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收费?这样收费是否违规?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经调查,润川丽景小区不属于县热力公司集中供暖范围,小区供暖由第三方公司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负责,该公司供暖采用统一标准,并于11月9日在小区公示栏对详细收费标准进行了公示,如有疑问可拨打新奥公司电话咨询:66695158。
回复时间2021-11-10 16:06:29

11-08 能否提前供暖? 已回复
来信人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能否提前供暖?
来信内容这几天气温已经到零下了,能否提前供暖,多的天数我们可以掏钱,洛阳11号都逐步开阀供暖了,确保15号温度达标,咱们县每年都是14晚上供暖,15号根部不能达标呀,这几天气温太低了,希望能提前供暖,钱不是问题!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现阶段热力公司正在冷水试运行阶段,并积极与燃气公司进行沟通做好燃气储备工作,正式供暖时间为11月15日。为提升服务质量,热力公司服务中心两部咨询电话(68652369/68653369)与一部24小时抢修电话(68651369)随时为用户服务,并以各站点为片区划分责任到人,如有诉求以最快速度入户解决。
回复时间2021-11-09 09:43:45

11-08 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制商户买东西 已回复
来信人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制商户买东西
来信内容市场监督管理局搞什么食品创建县,规范饭店,没什么说的,但是搞什么6s管理,要求6个制度牌,还有冰箱上贴的,我们参考别家店做都不行,给一个电话指定广告店安装,还不搞价,就这几块塑料板,还有几张贴纸就要500多块。这不是强制购买?这要说中间没有利益往来,打死我都不信,商户自己做都不行。前年在栾川乡所办食品经营许可证,说是免费,结果让打几张表就让去2楼的大厅出,还交的几十块,你们是给老百姓办事,还是雁过拔毛。纪委的人应该好好来查查。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支持和肯定。 通过推行“6S”管理模式及理念,能有效提高商户自身管理水平及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从而减少食品安全隐患,通过标识,给群众创造直观安全防线的食品消费环境。在创建过程中,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培训、宣传等方式引导商户自愿推行“6S”管理模式,没有指定任何机构和地点购买制度牌,商户可以根据自己店面面积情况自行制作相关制度牌,我局提供有电子化模板。 对于您反映的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收费情况,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申请人应向我局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纸质版、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7份申请资料,这些材料需要申请人自行准备,申请人将申请资料提交我局后,我局在受理到打印许可证整个过程中是免费的。关于您举报的强制购买制度牌和办证收费问题,我局将进行内部自查,如发现类似情况,将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和纠正。欢迎广大群众对我局政务服务、廉洁从政、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监督,我局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为企业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政务服务。我局承诺保护举报人信息,并对举报人反映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存在违法违纪情况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回复时间2021-11-11 10:02:44

11-08 人民至上!多响亮的口号!懒政、不作为!栾川县民生问题没人管!!!!! 已回复
来信人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人民至上!多响亮的口号!懒政、不作为!栾川县民生问题没人管!!!!!
来信内容大家都认识一下:什么叫采暖周期,达官贵人知不知道???还不准备试暖,准备和去年一样,到14号晚上供热水,到了15号不暖和再调试几天?然后给你们打电话了,你们会说暖气片里有气,排排气?暖气片排了气,还不热,你们会说暖气片装的有问题?或者你们说地暖有问题?或者你们会说不行退费?总之都是住户的问题,你们热力公司没有问题。今年有几户邻居,没有交费,今年不用暖气了,原因是你们态度太差,请县主管领导给大家交代是不是栾川不冷现在不用供暖?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为提升服务质量,热力公司服务中心两部咨询电话(68652369/68653369)与一部24小时抢修电话(68651369)随时为用户服务,并以各站点为片区划分责任到人,如有诉求以最快速度入户解决。
回复时间2021-11-18 16:10:20

11-07 最近气温已降到零下几度了,供暖是不是可以人性化一点 已回复
来信人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最近气温已降到零下几度了,供暖是不是可以人性化一点
来信内容郑州市11月7日主管网都开始升温,已正式供暖了,栾川比郑州气温低好几度呢。栾川是不是可以提前供暖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现阶段热力公司正在冷水试运行阶段,并积极与燃气公司进行沟通做好燃气储备工作,正式供暖时间为11月15日。
回复时间2021-11-09 09:41:47

请您在来信前认真阅读!

您的来信我们将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办理,并在一定的时限内向您反馈处理结果。为更好的为您服务,请您在填写时注意以下事项:

请选择受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