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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南苑新村物业委会个别人私自做主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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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南苑新村物业委会个别人私自做主
来信内容 在这次供暖事项吧,是全小区人用,选址不公布不公开,不和临近业主通知,私自带人出树,严重侵犯业主的自身的利益,小区盖房子隔还有空间,空气源噪音大已是事实,有空旷地方安置设备,小区也有宽敞地下室放泵机,地下室楼上又没有住户,眼都是瞎子,17号楼上面是住户泵机放在地下室有安全隐患,17搂北墙跟放散热机器十几台,这小区物业上物业委会啥眼光,损害业主身心健康,事情出来推干净,推给政府解决,真有脸还不赶紧补救,算什么人。
回复内容网友你好:南苑新村空气源取暖项目是栾川县的惠民工程,以解决小区内住户的冬季清洁取暖问题,对项目建设予以补贴。南苑新村空气源取暖项目由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同河南统江爱能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实施建设,设备安装地点是经过项目实施公司多方考证,为保证供暖效果、节约运营成本、降低用户使用费用选定的。 该公司在建设安装取暖设备中给出保证,将通过多重手段降低噪音:对噪音源压缩机进行隔音处理进一步降低噪音污染;一、对压缩机和设备采用强化隔音降噪措施;二、设备周围安装设置足够的隔音板进一步降低噪音;三、对设备附近的住户相邻墙体实施外墙保温措施,把相邻墙上玻璃换为隔音玻璃;四、将压缩机整体设备全封闭,只留必要的通风口;通过以上隔音降噪方法,该公司承诺将噪音控制在国家标准内,并且自我提高标准,将噪音控制在国家标准的80%以下。如若出现任何问题,由城关镇政府责令河南统江爱能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整改,由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联合进行检查监督,督促整改到位,问题清零,做到问题不解决不运营,问题不清零不运营、用户不满意不运营。城关镇政府本着对辖区群众负责的态度,将持续对该工程施工质量,及后续运营过程中的降噪效果进行监督,减少设备运营时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城关镇人民政府将持续维护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致电城关镇24小时值班电话:66811562。
回复时间2021-12-07 10:03:26

12-03 110求求你!立即转给市政局!今天不回复,明天发给省市。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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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110求求你!立即转给市政局!今天不回复,明天发给省市。
来信内容110求求你!立即转给市政局!今天不回复,明天发给省市。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负责人到实地了解情况,并调查相关资料,现答复如下:一、南苑新村新建公厕项目是栾川县2021年度重点民生工程,属县政府惠民实事项目;二、该公厕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计、施工,化粪池深埋地下,不存在污水外流有异味现象;三、该公厕建设施工时已与属地政府签有相关协议。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关注,希望下一步继续予以工作支持。
回复时间2021-12-07 09:50:55

12-03 南苑新村业主委员会负责人,算什么人?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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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南苑新村业主委员会负责人,算什么人?
来信内容南苑新村业主委员会负责人,算什么人? 南苑新村业主委员会,从产生以来,不可否认,在前期可能也有心想为业主办些实事,比如,解决集中供暖问题,虽然至今也没有圆满解决。 但是,在后来,在重大问题、重大事项上,既不广泛征求业主意见,也不经过多数业主同意,擅自妄为,胡乱当家,与外部势力私下协商,过程、结果都不向广大业主公开,不说明,不沟通,结果确是严重损害全体业主重大利益! ——比如,小区土地被市政占用建公厕问题!小区休闲区土地被违法侵占建设商业停车场问题! 矛盾问题出来了,业主委员会负责人却再也不出面露头了!一概不管不问了!一推三六九,把自己拉的屎屁股,撅给业主们去擦! 请问你们除了出卖、损害业主利益,还做了什么好事?办的那叫人办的事吗??世上哪个人,做人能不负责任到你们这样??还有脸在小区里转悠???
回复内容网友你好:如果需要更换物业,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有权利依法提议召开业主大会,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经20%以上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街道办、乡镇政府应当派员列席会议。 如果正常提议后业主委员会不按照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召开。业主委员会逾期仍不召开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召集。 业主大会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有正当行使各项权利的渠道,业主的合理诉求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予以表达。 感谢您对小区生活的监督和提议,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致电城关镇24小时值班电话:66811562
回复时间2021-12-06 09:55:48

12-03 栾川市政局是否违规建设?违法侵权?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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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栾川市政局是否违规建设?违法侵权?
来信内容栾川市政局是否违规建设?违法侵权? 栾川市政局2021年占用南苑新村小区业主土地,建设市政公厕,没有经过广大业主同意,没有见到任何合法建设手续,也没有任何公示,没有向广大业主沟通说明具体情况。 对于政府服务群众的公益事业,广大业主都能理解、拥护支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工作。 但是,公益事业建设,也必须依法依规、合法合规吧!也不能侵害群众合法利益吧! 以下四个问题必须说清楚: 第一,市政局不仅占用南苑新村的土地,建设了地上公厕一层,还又挖地一丈多深,额外建设负一楼一层,据说是分配给大南沟村某个村民组使用。——请问是何道理??国土规划局不管不问吗?? 第二,市政局占用南苑新村休闲区土地,建设了化粪池,紧邻紧贴17号楼、1号楼,臭不臭人?空气污染怎么办?业主怎么住??——请问环评手续在哪里??环保局管不管??? 第三,占用小区业主土地,却把负一楼仓库分给大南沟居民组使用,给小区业主补偿了什么???广大业主都在强烈质问!!! 第四,为何还要把负一楼仓库的门开到东面(而不是南面)??进一步侵占小区休闲区的土地和住户去往休闲区的通道??? 请市政局立即给南苑新村广大业主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请国土规划局、环保局,履行责任,立即出来管一管!调查处理其中违规违法的问题!!! 今天12月3日不回复,明天就发到省委书记、市委书记。 南苑新村全体业主强烈声讨 2021年12月3日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负责人到实地了解情况,并调查相关资料,现答复如下:一、南苑新村新建公厕项目是栾川县2021年度重点民生工程,属县政府惠民实事项目;二、该公厕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计、施工,化粪池深埋地下,不存在污水外流有异味现象;三、该公厕建设施工时已与属地政府签有相关协议。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关注,希望下一步继续予以工作支持。
回复时间2021-12-07 09:50:21

12-02 栾川南苑新村物业部门人物混乱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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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栾川南苑新村物业部门人物混乱
来信内容 物业部门好坏关系到我们小区居住的安全、舒适度等业主切身利益。物业,物业委员会不得损害业主应维护业主,做不到就不要身居在物业部门了。
回复内容网友你好:针对您提出的物业管理部门不能很好履职的问题,如果需要更换物业,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有权利依法提议召开业主大会,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经20%以上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街道办、乡镇政府应当派员列席会议。 如果正常提议后业主委员会不按照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召开。业主委员会逾期仍不召开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召集。 业主大会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有正当行使各项权利的渠道,业主的合理诉求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予以表达。 感谢您对小区生活的监督和提议,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致电城关镇24小时值班电话:66811562
回复时间2021-12-06 09:49:26

12-02 栾川乡西河村红峰消防傍边夜里偷盖6层无人问及 已回复
来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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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栾川乡西河村红峰消防傍边夜里偷盖6层无人问及
来信内容西河村红峰消防傍边夜里施工无人治理,请问栾川县路两边可以盖6层不,我们盖4层都不让,为什么人家路边都可以盖6层,各位领导这是再怎么回事? 县城是不是不在管理乱打乱建,红头文件是给谁看的? 是监管不到位,还是治理不力,还是现在可以加盖。 这也不知道是哪个部门管的。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近期,城关镇西地村,栾川乡西河村部分群众利用夜间施工,白天停工的方式违规建房,规避我单位的执法巡查,造成较坏影响,为此我局执法人员采取白天夜间交叉巡查,节假日不停止巡查方式加大执法巡查力度,遏制违法建设,您反映的事项,我局已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经调查,位于栾川乡西河村红峰消防店后的建房户为查某,于2019年5月建成五层停工至今,近日又采取夜间偷建抢建方式违法建设,我局执法人员已对当事人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采取剪断钢丝绳等强制措施,要求其停止建设,下一步,将报请政府采取停电、查封工地的措施,并依法依规与属地政府联合执法,拆除夜间偷建抢建建设部分,同时加强该区域巡查力度,欢迎群众对自然资源工作的监督,发现违建及时举报,举报电话:0379-66876311。
回复时间2021-12-10 10:15:50

12-02 后勤部队斜对面华安消防旁边的过道内,6层加顶! 已回复
来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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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后勤部队斜对面华安消防旁边的过道内,6层加顶!
来信内容县城审批都是4层,这一家有啥关系,居然能盖6层,跟旁边山城小区的商品房一样高,最近又开始加顶,看来有关系的就是盖的高!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该房屋位于栾川县西河社区李东组,当事人崔某,于2018年建成六层入住,因房屋漏水,影响居住,当事人于2021年12月3日对房屋进行坡屋顶改造,四周加高约30公分,我局执法人员对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完善相关改造手续。 下步我局将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再次感谢投诉人对自然资源工作的监督,发现违建及时举报,举报电话:0379-66876311。
回复时间2021-12-08 10:46:22

12-01 科普一下,电动车黄牌是过渡性牌照。蓝牌更不正规。
来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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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科普一下,电动车黄牌是过渡性牌照。蓝牌更不正规。
来信内容蓝牌:市公安局回复说是企业行为。回复如图二。 黄牌(现在街上让挂的):按照省公安厅《关于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豫公交办〔2020〕330号)等文件精神,黄牌是过渡性牌照,不过2019年之前买的电动车可以去上。 绿牌(正式牌照如图一上):2019年之后买的新国标电动车,注意是新国标。保存好自己的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等着交警队给我们挂绿牌。
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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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栾川县栾灵金矿非法征收我家林地 已回复
来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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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栾川县栾灵金矿非法征收我家林地
来信内容 该平台与2021年11月26号回复帖子:该林地属于公共用地等等,本人以及证明上所有人陈述:本人所出局的林权是承包到户林地何来公共用地,如果属于公共用地在征地协议里怎么有林权证复印件一说复印件都是私人林权,请回复单位详细看征地协议和证人证言以及村和大队出局的证明。只能说时任村干部以公共用地名义私自变卖,如果是公共用地当时我生产大队队长怎么不知道此事。村出局证明上有当时生产队队长以及代表共七人还有《栾川县潭头镇纸坊村村民委员会》字样。此次《三清两建》政策出台资产清收应对本人反应事件调查清楚明确,对于当时时任村支书私自变卖,以及合同内容显示不公不详细,应对征地协议合同给与废止。对于合同不合理本人出局的证明有群众代表给与支持。希望此次《三清两建》专项行动给与帮助落实。并给与解决成度以及处理意见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根据反映人王矿矿提供的林权证以及调查相关证人证实,王矿矿反映的林坡目前确实被栾灵金矿占用,但镇“三清两建”工作组前去栾灵金矿调查时,栾灵金矿提供征收协议书,协议书注明此处占地为公共荒地且已兑付赔偿款,未能达成新的赔偿协议,因栾灵金矿和王矿矿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加之该事件年代久远,案情复杂,建议诉求人寻求司法途径予以解决,我镇工作组将积极配合并提供法律援助。
回复时间2021-12-06 09:08:29

11-30 请问交警队是哪位领导安排的?
来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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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请问交警队是哪位领导安排的?
来信内容既然交警队承认,现在又不承认,请问是哪位领导安排的?
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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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建议交警队一视同仁 已回复
来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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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建议交警队一视同仁
来信内容天是越来来越冷了,我们这些遵守法律法规的人早早就取篷子,安装牌子,佩戴头盔,但是大街上还是满大街乱串的电动三轮车,和带篷子的电动车乱串,人家每天都知道交警同志的固定位置,每次都是绕行,和您们躲猫猫。能不能在加大力度各个路口都查,让这些抱着侥幸心理的人全部都按法律法规带头盔,拆篷子,装牌子。不要让我们这些最早遵守得人寒心。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在电动车拆棚整治中,交警大队执勤人员要求驾驶员必须拆除遮阳棚,现场拆除非机动车遮阳篷,但是部分驾驶员要求想自己回家拆除,因此就会出现您形容的情况,下一步交警将根据县城区情况合理安排警力,尽量辐射至县城区各个重点路口,我们也将加大宣传力度,呼吁社会上的驾驶员共同遵守交通规则,拆除电动车遮阳棚,佩戴安全头盔。
回复时间2021-12-03 09:20:06

11-29 栾川某村打牌赌博严重 已回复
来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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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栾川某村打牌赌博严重
来信内容栾川县重渡村里打麻将赌博严重,影响社会风气,情况属实!希望有关部门严查!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接到您的举报后,重渡沟警务室立即出动警务室民辅警5人前往重渡村进行情况调查。首先对村中各处村民进行实地走访,对家庭宾馆进行查看。与重渡沟中心区老街路口晒太阳的村民交谈询问村中是否有棋牌室存在,村民回答,村中现在没有棋牌室,村中的家庭宾馆有的配备有麻将桌,是在旅游旺季时候提供给游客使用的,现在村中大部分人都因为没人来旅游,外出打工去了,没人打麻将。然后,民辅警又到重渡村南沟进行走访,与沿路晒太阳村民了解情况,村民回答说她们本身不会打牌,也不知道村里有人打牌。一直走到南沟停车场,询问路边村民,都称重渡村里没有棋牌室,也没有人打麻将。随后,重渡沟警务室民辅警又与重渡村干部及风景区管理人员联系了解情况,均未发现有聚众打麻将情况。 由于该诉求事项属于匿名举报,无举报人进行回访和调查了解。警务室民警与景区安保部门及重渡村部分干部进行座谈,并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对重渡村日常巡逻,如果今后在工作中发现有赌博等影响社会风气现象,重渡沟警务室将依法严肃处理。如有疑问,建议直接拨打110电话反映。
回复时间2021-12-02 09:15:55

11-29 无辜删除《栾川县栾灵金矿征收我家林地一事》 已回复
来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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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无辜删除《栾川县栾灵金矿征收我家林地一事》
来信内容2021年11月23号在贵平台发布关于《栾川县栾灵金矿征收我家林地一事》为给解决,无缘无故把本人上诉的内容给删除掉,并把本人LD屏蔽,无法在贵平台发布任何信息,希望平台看到后给我解决并给于帮助,让我们老百姓早点得到政府的解决,不要让村里的黑势力欺压品名百姓,倾诉者纸坊村一组。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根据反映人王矿矿提供的林权证以及调查相关证人证实,王矿矿反映的林坡目前确实被栾灵金矿占用,但镇“三清两建”工作组前去栾灵金矿调查时,栾灵金矿提供征收协议书,协议书注明此处占地为公共荒地且已兑付赔偿款,未能达成新的赔偿协议,因栾灵金矿和王矿矿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加之该事件年代久远,案情复杂,建议诉求人寻求司法途径予以解决,我镇工作组将积极配合并提供法律援助。
回复时间2021-12-07 09:32:41

11-29 栾I川南苑新村供暖选址不合理 已回复
来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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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栾I川南苑新村供暖选址不合理
来信内容 空气源澡音大,应有一定距离安置,小区除了大门口难道就没有地方放吗?放大门口,紧贴着住户墙,窗户,空旷地方不建,泵机装地下室,上面有住户,发生不安全事故,谁做主,踢皮球,取暖整小区长久用,难道让这一拣楼上人提心吊担么,合理吗?公道吗?谁来承担责任……………半辈子心血买这套房子,叫人活不活,。重选合适地址。
回复内容网友您好!南苑新村空气源取暖项目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同河南统江爱能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实施建设,设备安装地点是经过项目实施公司多方考证,为保证供暖效果、节约运营成本降低用户使用费用选定的。该公司在建设安装取暖设备中给出保证,将通过多重手段降低噪音,对噪音源压缩机进行隔音处理进一步降低噪音污染:一、对压缩机和设备采用强化隔音降噪措施; 二、设备周围安装设置足够的隔音板进一步降低噪音; 三、对设备附近的住户相邻墙体实施外墙保温措施,把相邻墙上玻璃换为隔音玻璃; 四、将压缩机整体设备全封闭,只留必要的通风口; 通过以上隔音降噪方法,该公司承诺将噪音控制在国家标准内,并且自我提高标准,将噪音控制在国家标准的80%以下。 如若出现任何问题,由城关镇政府责令河南统江爱能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整改,由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联合进行检查监督,督促整改到位,问题清零,做到问题不解决不运营,问题不清零不运营、用户不满意不运营。城关镇政府本着对辖区群众负责的态度,将持续对该工程施工质量,及后续运营过程中的降噪效果进行监督,减少设备运营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致电城关镇24小时值班电话:66811562。
回复时间2021-12-03 10:50:15

11-29 请交警队不要僵尸问答问题
来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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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请交警队不要僵尸问答问题
来信内容不要在说全省统一,就说一点蓝牌子不承认,为什么我们在红绿灯挂牌子的时候有交警在场,,人家交警指着挂蓝牌子的地方让我们去去挂蓝牌子,为什么当时交警不阻止挂蓝牌,现在一有问题就僵尸似的问答我们,说是全省黄牌,请正面回答,如果不承认,大张转盘和君山路红绿灯那都有监控,看看是不是交警指着挂蓝牌子的地方让我们去的,请不要僵尸回答问题
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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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栾川县电动车管控中心 谁负责?
来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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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栾川县电动车管控中心 谁负责?
来信内容之前交警队让电动车挂牌时,被误导的我们挂的是蓝牌,现在又说蓝牌也不行,那么请问,挂蓝牌的这个电动车管控中心是谁开的?哪个单位给他办的执照,现在蓝牌不允许,也不退,我们老百姓的权益谁来保障。这个管控中心电话是66684110,电话末尾还是110.大家想想,若不是与交警队有利益勾结,谁允许他上路支摊上蓝牌?现在就一个问题,挂蓝牌的请求退还,请政府部门处理,谢谢啦。交警队不要再拿这政策僵尸回复了,解决问题是正道。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11-29 请问交警队是哪位领导安排的? 已回复
来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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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请问交警队是哪位领导安排的?
来信内容以前回复蓝牌和黄牌都可以,现在说只有黄牌可以,难道哪位保护伞倒下了吗?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电动车挂牌是根据公安部、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关于“警保合作”开展的,目的是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理赔难问题,电动自行车号牌(黄色)全省统一。
回复时间2021-11-29 16:43:48

11-29 栾川交警不负责任 已回复
来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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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栾川交警不负责任
来信内容整治电动车,我没有异议,但是请公平一些。西河这边还有很多带棚,不挂牌的,每天在街上来去自如。请问为什么西河这边不设卡一起整治?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根据您的诉求,栾川交警大队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警力到西河周边设卡,重点整治电动车不带安全头盔、安装车辆号牌、拆除遮阳棚等违法行为。
回复时间2021-12-03 09:15:41

11-28 栾川县城关镇房屋违法加层“审批”了?! 已回复
来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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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栾川县城关镇房屋违法加层“审批”了?!
来信内容栾川县城关镇违法加层的不用犯愁了,有解决办法了。写个《房屋漏水修缮申请》由所在社区加盖公章,再弄个房屋鉴定书,然后向栾川县城关镇写个《房屋加顶承诺书》,由栾川县城关镇国土规划建设所加盖公章,别忘了弄张效果图。将这些材料送执法队备案后,执法队依据城关镇出具的 "审批"手续,不再监管,违法加层影响别人采光居住将被置若罔闻,这样以来违法加层是不是就可以放心大胆的加盖了???!!!若不是,为何违法加层施工还在继续
回复内容网友你好:关于城关镇规划区居民建房,城关镇人民政府严格落实《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栾川县城乡建设用地和居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对居民建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县城建房政策放开的问题。在日常工作中开展日常巡查,及时制止任何违法加层行为。对于您反馈的借漏水修缮之名,行加层加盖之实的情况,下一步,城关镇政府将联合县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县城规划区内违法占地、违规建设、违规加高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对偷建、抢建的工地依法报请县政府采取停水、停电、查封等强制措施。感谢您对城关镇违建问题的关注和监督,如果后续您在生活中发现有任何违建情况的发生,请拨打城关镇24小时值班电话:66811562。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检查,采取措施。
回复时间2021-12-02 09:49:03

11-28 县城区建房政策是否是有所松动了? 已回复
来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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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县城区建房政策是否是有所松动了?
来信内容县建房规划主管部门您好:近期,县城区建房工地热火朝天,如火如荼,坊间传现在县城建房政策放开了,个别手续不齐全的蠢蠢欲动,有的偷偷未批先建,与执法人员捉秘藏,利用夜间星期天偷偷施工,我们作为守法公民也不知道究竟敢不敢建?要是没放开,停工多年的所谓的违建工地也开始死灰复燃,突击加层、封顶,有的都5层、6层了还想继续加盖,请有关部门公平对待,给予解释当前的现象!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栾川县城规划区居民建房应严格遵守《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栾川县城乡建设用地和居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对居民建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县城建房政策放开问题。 下一步,县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将联合属地乡镇政府将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对县城规划区内违法占地、违规建设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对偷建、抢建的工地依法报请县政府采取停水、停电、查封等强制措施。 举报电话:0379-66876300
回复时间2021-12-01 09:3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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