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明确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重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追责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栾川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有序实施,加大对各类企业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指导,推动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加强现场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主要任务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督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安全水平。一是落实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要求,对纳入重点检查范围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整改率达到100%,对直接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办结率达到100%。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案件办理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提高执法权威性、透明性和典型性,提升执法质量,杜绝行政决定被撤销或变更及行政应诉败诉。三是在“两会”、春节、汛期、国庆等敏感时段,开展专项执法、专项整治,推动落实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发展。四是围绕全县往年事故案例、安全生产举报、网络舆情等方面暴露出来的典型问题,开展突出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剖析安全监管工作短板,主动解决制约安全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全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在岗位人员37人。由于机构改革后我局实行局队合一的形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目前实际从事安全生产监管一线执法人员为20人(其中局领导班子8人,矿山管理股4人,选矿管理股3人,综合业务股2人,政策法规股3人),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要求,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数量为20人。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4960个工作日。
国家法定工作日(248天)×执法人员数量(20人)=4960个工作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2886个工作日。
(1)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225个工作日。参照近三年实际情况,预计调查事故起数为3起,每起事故的调查处理需5个执法人员,调查处理时间需15个工作日。
(2)安全生产举报案件和信访案件的核查回复:210个工作日。参考近3年实际情况,预计全年受理举报、信访案件15起,每起案件的核查需2个执法人员,办理需7个工作日。
(3)督促重大生产安全隐患整改:120个工作日。参考近3年实际情况,预计全年发现重大事故隐患20条,每条隐患整改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需2人,办理时间需3个工作日。
(4)参与市应急管理局、县安防办等组织的专项执法行动,250个工作日。结合2024年实际情况,预计全年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项行动2次,参与1人,每次5个工作日;县安防办组织督查暗访行动10次,每次参与8人,督查暗访3天。
(5)参与企业应急演练活动:33个工作日。结合2024年实际情况,预计全年参与企业应急演练11次,每次参与3人,每次演练1天。
(6)通过大数据平台线上巡查执法:248个工作日。预计安排1人全年全年开展线上巡查。
(7)行政处罚案件:1230个工作日。预计办理60个案件,需2个执法人员,每个案件办理需10个工作日;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30个工作日。
(8)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570个工作日。预计全局开展线下培训4次,每次培训1天,参与20个执法人员;线上培训(含应急干部网络学院学习、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学习)4次,参与20个执法人员,3天完成;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如“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宪法日”等5次,每次参与10个执法人员,活动5天。
(三)非执法工作日:1186个工作日。
1.开会、学习。按每月2天安排:20人×1天×12月=240个工作日。
2.病、事假。按平均每人5天安排:20人×5天=100个工作日。
3.法定年休假、婚(丧)假。按每人平均5天假安排:20人×5天=100个工作日。
4.值班值守:每日安排5人值班,其中至少2人为执法人员,全年248个工作日,2人×248天=496个工作日。
5.党群活动:每月1次,一次1天,1天×20人×12月=240工作日。
6.各项考核工作总安排:10个工作日。
(四)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888个工作日。
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4960个-其他执法工作日2886个-非执法工作日1186个=888个工作日。
四、计划检查企业次数
检查一家企业需要1天×2人=2个工作日,全年888个检查工作日。
计划检查企业次数:888÷2=444家次(详见附件)。
五、监督检查主要工作
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要求,对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实施监督检查。
(一)重点企业监督检查。对非煤矿山、尾矿库、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每年不少于2次检查;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使用企业、金属冶炼企业,涉爆粉尘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每年不少于1次检查,做到重点企业安全监督检查全覆盖。
(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对重点企业以外的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全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监督检查。结合其所属行业领域、生产经营规模、安全管理状况、安全风险等级等因素,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制定随机抽查方案,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通过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
(三)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国家矿山局河南局、省应急管理厅、洛阳市应急管理局及我局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有关工作安排部署,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及时印发涉及专项执法检查的有关政策、监督检查事项、涉及企业名单、监督检查结果等信息。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履行职责。各监管执法科室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计划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隐患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及时立案处置。
(二)规范执法程序。要全面推行“一企一策”精准执法,结合企业安全风险和诚信等级,精准实施分级分类执法检查,确保每次检查问题查实查透。进入企业执法检查,执法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将执法人员信息和执法行为规范告知企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入企执法检查程序。严格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凡发现涉及行刑衔接的,要严格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
(三)包容审慎执法。继续推进“721”服务型执法工作,把执法检查和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教育相结合。在开展执法检查时,大力推行四项清单制度,对首次发现的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实施“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对企业自查发现的且正在整改期的问题以非强制性行政执法手段代替行政处罚等。同时提供跟踪指导、专家释疑、技术帮助、法律咨询等多种服务,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服务,开展“执法+专家”工作模式精准执法,优质服务。
(四)推进执法信息化。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在线制作检查方案,管理检查事项和执法对象。及时将年度执法计划、专项执法计划、双随机计划录入系统,及时更新执法人员信息,及时将执法检查情况录入系统,逐步实现执法全程线上操作。要积极推进非现场执法,将网上巡查发现的异常情况、问题隐患、预警报警信息作为执法的重要线索和依据。
(五)严守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公开向被检查单位作出廉政承诺,坚守法纪红线,严守道德底线,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廉洁执法。执法人员要按照着装规定穿着统一制式服装,规范佩戴执法标志,严肃执法风纪,提升安全监管执法公信力,树立应急管理部门良好执法形象。
附件:1.矿山管理股2025年度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2.选矿管理股2025年度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3.综合业务股2025年度监督检查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