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创业有帮扶
(一)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1.申请条件: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对完成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可申请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2.补贴标准:取得就业技能培训合格证和职业资格证的按相应技能等级确定为五级/初级800元/人、四级/中级1200元/人、三级/高级1600元/人、二级/技师3000/人、一级/高级技师4000元/人;仅取得就业技能培训合格证的,每人补贴700元。
(咨询电话:0379-66831546)
(二)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1.申请条件: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不含培训合格证)的可以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2.补贴标准:按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确定。
(咨询电话:0379-66818508)
(三)求职创业补贴
1.申请条件:毕业年度按规定进行实名制登记的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2.补贴标准:每人300元。
(咨询电话:0379-66828393)
(四)创业培训
1.申请条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模块包括创业意识培训(GYB)每班60人、24个学时(三天);创办(改善)企业培训(SYB)、56个学时(7天);网络(电商)创业培训56个学时(7天);互联网+创业培训48个学时(16天)。
2.补贴标准:免费培训
(咨询电话:0379-66822392)
(五)“131”服务助就业
针对全县离校未就业并进行实名制登记的高校毕业生提供“131”服务:“1”次就业指导,“3”个岗位信息,“1”次就业培训。
“1次就业指导”:通过线上电话联系、线下设立职业指导室的方式,了解实名制登记的大学生就失业情况、所学专业、求职意向、薪资期望等信息,并给予其个性化、针对性的“1次就业指导”服务。
“3”个岗位信息”:通过公共就业服务大厅、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实名制登记大学生微信工作群、栾川在线微信公众号、栾川零工市场等途径向各类大学生至少推送“3”个岗位信息”。
“1”次就业培训:在就业指导、推送岗位的基础上,了解大学生的技能掌握情况、培训意愿,鼓励有培训意愿的大学生积极参加技能培训,掌握专门技能,做好就业准备,并开设大学生培训专班、定向输出培训班等为大学生提供就业技能培训。
(咨询电话:0379-66828393)
二、企业吸纳有激励
(一)职业介绍补贴
1.经人社部门批准获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职业中介,免费为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介绍服务后实现就业3个月以上的。
2.补贴标准:可向人社部门申请每人3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
(咨询电话:0379-66831546)
(二)一次性吸纳补贴
1.申请条件: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补贴标准:每人1000元。
(咨询电话:0379-66831546)
(三)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
1.申请条件: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
2.补贴标准:按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不含个人缴纳部分),可向参保地人社部门申请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咨询电话:0379-66831546)
(四)就业见习补贴
1.申请条件:栾川县辖区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民办、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的可申请认定见习单位、设立见习岗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为期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并为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月发放不低于当地失业金(最低工资的80%)标准的生活费,可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2.补贴标准:月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的70%,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的110%。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见习单位,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咨询电话:0379-66831546)
三、就业创业有支持
(一)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1.申请条件: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
2.补贴标准:依据先缴纳后补贴的原则,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咨询电话:0379-66831546)
(二)开业补贴
1.申请条件: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
2.补贴标准:5000元。
(咨询电话:0379-66831546)
(三)运营费补贴
1.申请条件: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实体在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内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
2.补贴标准:按照每月每平方米15元标准给予补贴,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运营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0000元。
(咨询电话:0379-66831546)
(四)创业担保贷款
申请条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事业或其他单位就业的各类创业人员。具体包括:高校毕业生和5年内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贷款额度:符合条件的人员,个人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 万元的中央政策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的市级政策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咨询电话:0379-66816625)
(五)大众创业扶持项目
1.申请条件:项目及工商注册地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注册成立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5年以内由大中专毕业生首次创办的小型和微型企业。
2.补贴标准:2万、5万、10万、15万四个标准。
(咨询电话:0379-66717206)
(六)个人权益保护
高校毕业生在求职期间应加强自我保护,注意防范虚假招聘、乱收费、扣证件、培训贷等求职陷阱。求职期间除参加校园招聘活动外,也可到我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认定的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查询岗位信息。接到招聘邀约后,及时上网核实相关信息,特别是要到市场监管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该用人单位注册或者备案情况,若查不到相关信息就说明该单位可能不存在。找到意向工作信息后,要和有一定社会阅历的亲友沟通情况,冷静听取他们的意见或相关领域工作经验。如遇上求职陷阱,可拨打“12333”咨询电话向人社部门投诉举报,如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
四、基层就业天地广
(一)“三支一扶”计划
服务期内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专科生不低于250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260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2700元/月。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自愿留在服务单位的,在单位编制限额内,经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申报,同级编制、人社部门审核,在核定的事业单位编制内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并逐级上报编制、人社部门备案,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岗位、工资等相关待遇。如服务单位无编制空缺的,在本县(市、区)缺编事业单位范围内聘用,不再约定试用期。“三支一扶”人员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可根据实际,按规定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在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详情请关注河南省人社厅官网https://hrss.henan.gov.cn/)。
(二)农村教师特岗计划
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特岗教师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设岗县(市)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特岗教师年工资性补助水平综合确定。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特岗教师的档案、户口等管理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9号)及“三支一扶”规定有关优惠政策;经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办理入编手续,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对服务期满重新择业的特岗教师,设岗县(市)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管理体制和特岗教师服务期内的管理等有关政策,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河南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豫教师〔2009〕82号)、《关于全面加强特岗教师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教师〔2018〕78号)等文件要求执行。(详情请关注河南省农村特岗教师招聘官网http://tgzp.haed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