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范围及申请条件:参保人员出现死亡、出国(境)定居或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应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并进行注销登记。
二、申请材料:
1.参保人员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2.已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本人银行卡
3.出国(境)定居的,应提供出国(境)定居证明。
4.参保人员死亡的,应提供所在村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指定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及社保卡,能够确定其继承权的法律文书、公证文书等;人员失踪宣告死亡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
5.参保人员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应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社保卡,以及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证明材料;
6.填写《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承诺书》;
7.填写《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
8.满足领取丧葬补助条件的需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费申请表》。
三、办理流程:申请→初审→复核
四、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6:30(夏季)14:30-16:00(冬季)
五、办理部门:合峪镇服务大厅社保窗口
六、联系方式:66677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