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范围及申请条件:辖区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
二、申请材料:
1、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由本人在就业后30日内到常住地或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就业登记,同时具有以下要件: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②灵活就业(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登记表。
③从事个体经营的,同时提供工商行政部门营业执照副本及经营地租赁合同复印件2份。
2、劳动者转换就业岗位、未失业的,应及时办理就业登记信息变更。
三、办理流程:办理流程:收件→受理→审核→决定
四、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6:30(夏季)14:30-16:00(冬季)
五、办理部门:合峪镇服务大厅社保窗口
六、联系方式:66677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