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6月6日拟对河南省中道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河南省中道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2024年6月6日-2024年6月13日。
联系电话:0379-60330069
通讯地址:栾川县钼都路(4715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接收听证申请的地址和时间:伏牛中路栾川县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和栾川县有关规定执行。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栾川分局
二〇二四年六月六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省中道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 | 栾川县鸾州大道 | 河南省中道石化有限公司 | 栾川县蒲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栾川县鸾州大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6.1万元。 | 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废气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卸油、储存、加油过程中会发的非甲烷总烃及进出车辆产生的尾气。加油站无组织排放源产生的废气,通过采用油气平衡、油气回收等方法对无组织废气进行回收处理。本项目汽油加油过程产生废气采用油气平衡及油气回收装置处理。 (二 )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站内职工及进加油站车主产生的生活污水、部分进站车辆洗车废水。项目站房东部设置一座容积5m3的化粪池,用于预处理站区内生活污水;在站区北侧设置1座处理规模为5m3/d隔油池+沉淀池1套,用于处理洗车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与经过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的洗车废水,经站区总排口进入栾川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噪声 营运期噪声主要为加油机运行时的噪声以及来往加油车辆的行驶噪声,源强在75~90dB(A),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站内悬挂禁鸣标志,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等措施消减。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14.5t/a,站区设置收集垃圾桶,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清洗过程油泥由清洗单位运走交由由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站区内不设置暂存场所。油水分离废油产生量较少,清运委托有资质单位到场带走处理处置。废手套、抹布暂存危废箱,然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沉淀池泥渣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2m2),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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