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环审(书)〔2024〕4号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栾川分局
关于栾川县显德选矿有限公司多金属综合
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栾川县显德选矿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洛阳志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栾川县显德选矿有限公司多金属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以及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已收悉。该审批事项已在栾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满,依据报告书分析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及三线一单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栾川县显德选矿有限公司多金属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位于栾川县石庙镇庄科村,该项目在现有厂区建设钨锌粗矿综合回收系统,产品为钨精矿和锌精矿,选矿能力300t/d,主要建设内容由钨锌回收车间和成品车间及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二、项目建设及运营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管理。按照《报告书》的要求,落实防尘措施及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生产废水排入鑫曙博远隔离泵房并进入尾矿库,使用的尾矿回水不得排放;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水综合利用;回收车间和选厂在发生事故后,事故水应自流进入事故池,通过设置的输送泵尽快清空事故池。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蒸汽发生器配套安装低氮燃烧装置,通过不低于8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应满足《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41/2089-2021)表 1 标准要求;食堂油烟处理后应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要求。
(四)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高噪声的砂泵、板框压滤机、陶瓷过滤机等设备全部置于封闭的车间内并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废防治措施。危险废物进危废间暂存,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药剂应进库贮存,存放区域应设置防渗防腐围堰。
(六)及时修订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各项物资储备。
(七)按照分区防渗的要求,落实各类生产设施不同防渗等级的防渗工程措施,对于依托的设施,应及时检查确保使用全程符合防渗要求。
三、该项目涉及的自然资源、林业、应急管理、文物等事项,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为准。
四、严格按照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落实环境管理机构建设和环境空气、噪声、固废、地表水、地下水监测要求,发现检测数据异常,应及时采取应急管控措施并立即上报我局。
五、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要求,自主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正式投入运营。
六、你厂应严格按照环评所列的原料合法生产,不得超范围运营。
七、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栾川分局栾川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及“三同时”管理工作。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