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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政〔2024〕10号关于印发潭头镇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栾川县潭头镇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7日

潭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潭头镇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行政村(社区),搬迁社区:

现将《潭头镇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潭头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3日 

 

 潭头镇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着力营造“干净、整洁、有序、舒适”的村庄环境,根据省、市、县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利用一年时间,通过全面推进和重点整治,促使全镇农村人居环境呈现出“干净、整洁、有序”的新面貌,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整治范围

全镇24个行政村(社区)、1个搬迁社区。

三、整治原则

(一)全面动员、重点推进。在全镇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2024年5月至7月,重点督查汤营、石门、潭头社区、搬迁社区、古城、何村及秋林7个公路沿线村;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重点督查党村、张村、马窑、西坡、石坷、胡家村、东山、赵庄、纸房等9个村。突出重点难点,大力开展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彻底消除脏乱差问题,提升村庄人居环境。

(二)健全机制、长效管理。明确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本辖区人居环境整治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辖区党员干部,动员全体群众共同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断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实行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改善环境与提高群众素质相结合,不断规范环境卫生秩序,提高环境卫生管理精细化水平。

(三)全民参与,共建共享。注重培养增强人民群众文明环保意识,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扎扎实实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攻坚战、持久战,引导群众自觉承担一定的保洁任务和维护环境卫生义务。

四、整治重点

(一)治理“六乱”

1.整治乱堆乱放。整治房前屋后、废弃院落堆放的柴草、秸秆、土堆、粪堆及闲置生活用品;整治村内街巷两侧、空闲地乱堆的木材、砂石、砖瓦等建筑材料;整治村庄出入口、文化广场、集镇摊位乱摆、货物乱堆、车辆乱停等。

2.整治乱倒乱扔。整治不按指定地点乱倒乱扔生活垃圾,净化垃圾投放点、垃圾桶周边环境,教育引导群众不随手乱扔垃圾;整治村边、田边、路边、渠边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整治小型养殖场、小作坊向河塘沟渠排放污水;教育引导群众不乱排、乱倒、乱泼生活污水。

3.整治乱搭乱建。整治村头、房前屋后临时搭建的废品收储点、农作物储存棚、散养圈舍等;整治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的违章建筑;整治随意悬挂张贴的广告牌(栏);整治乱拉乱扯的电力线、网线、有线电视线;整治集镇、中心村沿路沿街违规搭建的营业房、仓库、厂房、车库等建筑。

(二)开展“六清”

1.清垃圾。彻底清除村庄周边、道路两侧、庭院四周等陈年垃圾,保持村庄干净、整洁、有序。加强日常垃圾清运保洁做到日产日清,实现“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

2.清污水。有效管控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因地制宜选择污水处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一体治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能力。同时,全面推进厕所革命,拆除旱厕,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3.清塘沟。开展房前屋后塘沟治理、清淤疏浚,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开展塘沟周边净化绿化,改善农村水环境。

4.清违建。依法处置存量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引导广大农民依规建设。

5.清杂物。引导农户全面清理废弃的生活用品、生产农具、柴禾杂草、破旧围栏、建筑物料、农业生产废弃物等物品,做到分类码放、整齐有序、及时处置。

6.清残垣断壁。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残垣断壁清理整治,动员引导群众将邻里间公共区域打造成“小游园”“小广场”,切实提升幸福感满意度。

(三)实现“四起来”

通过集中整治“六乱”,开展“六清”,尽快扭转农村环境脏乱差的局面,基本实现净起来、绿起来、亮起来、美起来,提高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1.净起来。村庄内外道路、背街小巷、庭院内外、公共场所干净整洁,强化监管力度,保持村庄常态化清洁卫生

2.绿起来。借助冬春植树造林、廊道绿化,逐步实现村庄果园化,农户花园化。

3.亮起来。对村庄主干道、背街小巷和公共活动场所等部位照明设施做好管护运行,方便群众出行。

4.美起来。在巩固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各村积极行动,评选出一批整洁美、卫生美、绿化美、文明美、和谐美的“五美庭院”。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把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实际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整治任务,细化工作措施。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中的主体作用,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治脏、治乱、治差的宣传动员,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六美庭院”“星级文明户”等评选表彰活动,通过表彰先进、督促后进,教育、激发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主动性,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培树文明新风尚。

(三)严格考核奖惩。依据《潭头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办法》,实行周抽查、月观摩、季评比、年考核,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并与项目分配相挂钩,对工作推进不力、懒政怠政、不能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村和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严格落实评比奖惩,排名前三名的分别予以1000元、800元、500元奖励;第一次排名后三名的分别扣除500元经费。同时,连续两次排名落后的村由支部书记作表态发言并扣发该村全体村干部一个季度绩效工资,连续三个月排名落后的村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四)强化督导检查。党政综合办公室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业务指导和督查检查责任单位,协同对各村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将整治压力传导至村组末梢,切实提升辖区人居环境整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