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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庙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意见

作者:石庙镇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2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各项政策要求,不断巩固提升石庙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全面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当前农村人居环境面临的形势

伴随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程不断推进,和全镇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水平的有效提升,全镇农村人居环境也得到有效改善。但是,仍存在“建而不管、管而不精”等现象,导致各类“脏、乱、差”等农村人居环境问题反弹严重。同时,由于上级有关政策调整,公益性岗位(保洁员)取消后,全镇保洁员队伍人员缺失严重,加之,各村需要承担垃圾转运费用负担较大,导致各村在人员和经费上存在严重不足,对有效推动全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造成很大影响。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政府为统筹引领,村(社区)为实施主体,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加强保洁员队伍建设,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制定完善《石庙镇农村人居环境量化考评办法》、《石庙镇保洁员选聘及队伍管理办法》、《石庙镇卫生经费收缴及使用管理办法》。紧盯开展“六清”、治理“六乱”工作目标,把建设美丽、宜居、幸福石庙作为中心任务,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提升群众意识,加大整治力度,大力实施乡村清洁行动,彻底有效根治农村“脏、乱、差”问题

三、工作举措

(一)建强保洁队伍,加强人员管理

进一步规范保洁员的选聘程序,各村(社区)根据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工作岗位,并选聘相应数量的保洁员(保洁员的选聘应符合岗位条件和相关要求),报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登记后,签订聘任合同,持证上岗;各村不得随意更换保洁员,确因工作原因不能胜任的,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进行更换。保洁员实行双重管理,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村(社区)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各村(社区)要结合本村(社区)实际,对保洁员进行责任区划分,并督促辖区保洁员按照要求开展日常工作,每月根据保洁员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评,考评结果与保洁员工资挂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保洁员选聘及队伍管理办法,督促各村(社区)做好保洁队伍管理。

(二)规范经费使用,保障工作运转

科学设置经费来源,各村(社区)卫生经费由群众缴纳的卫生费、政府补贴的卫生费和政府奖补的工作经费三个方面组成。卫生经费的使用,原则上群众缴纳的卫生费和政府补贴的卫生费总和的90%必须用于支付保洁员工资,剩余的10%和政府奖补的工作经费可用于购置保洁工具、对保洁员和管理员的奖补,严禁用于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无关的任何支出;垃圾转运由镇政府按照劳务外包的方式进行,各村(社区)不再承担垃圾转运费用。保洁员工资采取“月核算、季拨付”的方式拨付,各村(社区)每月根据对辖区保洁员的日常考评情况,核算出当月保洁员工资,公示无异议后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存档,保洁员工资由镇财政所按季度直接代发至保洁员银行账户。

(三)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整治力度

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村(社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采取“周督查、月考核、季讲评”的方式,每周随机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进行积分核算,每月对各村(社区)进行排名考核,考核结果以通报形式下发,并作为工作经费奖补及年度评优评先依据。各村(社区)要加强对辖区保洁员日常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把问题消化在村内,确保问题不上行;同时,要做好问题的整改,对上级督查反馈的问题要加大整治力度,及时整改反馈,对不作为、慢作为的村(社区)将移交镇纪委启动问责程序。

(四)完善工作机制,激发内生动力

常态化开展“周一清洁日”活动,制定完善《石庙镇农村人居环境量化考评办法》、《石庙镇保洁员选聘及队伍管理办法》、《石庙镇卫生经费收缴及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通过健全工作机制,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开展,避免搞突击、搞面子工程;同时,通过量化考评,进一步强化保洁员队伍管理和经费规范使用,做到奖优罚劣、惩前毖后,从而激发工作内生动力,推动全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本实施意见自202451日起施行。

 

附件:1.石庙镇农村人居环境量化考评办法

2.石庙镇保洁员选聘及队伍管理办法

3.石庙镇卫生经费收缴及使用管理办法

 

 

 

附件1

 

石庙镇农村人居环境量化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全镇10个行政村(社区)

二、考评方式

由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随机检查、每月不定期现场检查等形式,确保每月将所有行政村(社区)抽查考核一遍,并以此为基础结合村(社区)考评加扣分项目对各村(社区)进行积分核算,每月排名情况以通报形式下发,排名情况作为工作经费奖补及年度评优评先依据。

三、考评内容

整治成效方面。重点对村部周边、公路沿线、进村道路、房前屋后、河道沟渠等区域开展治理乱堆乱放、乱倒乱扔、乱搭乱建清垃圾、清污水、清塘沟、清违建、清杂物、清残垣断壁等工作,突出垃圾治理、污水治理、改厕、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工作

)机制管理方面。重点对工作纪律、管理制度及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各村要成立一支保洁队伍,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负总责,并明确一名副职具体负责,严格落实保洁制度实施网格化管理,由保洁员分包路段,充分发挥“无职党员”的作用,成立监督小组对人居环境整治进行全程监督;

(三)领导重视方面重点对村(社区)党支部书记重视程度、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整治成效等内容进行考评,各村对上级督查检查反馈的问题要加大整治力度,迅速整改反馈,及时上报整改资料,对不作为、慢作为的村(社区)将移交镇纪委启动问责程序

四、考评标准

根据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机检查、不定期现场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及县人居办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结合日常管理及工作开展情况,按照百分制进行打分,每月根据得分情况对各村进行排名,对前三名进行奖补,后三名全镇通报批评。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县级督查40分):在县级及县级以上部门督查中,被通报发现问题的,每发现1处扣0.5分;未及时按要求整改的,每13分。

(二)镇级督查40分):在镇级督查中,被通报发现问题且未及时按要求整改的,每2分。

(三)机制管理20分):工作例会未按时参加的,一次扣2分,迟到或早退的,一次扣1分;村级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无管理制度的,扣1分;保洁区域分工不明确,出现推诿扯皮的,扣1分,出现空挡区无人管理的,扣2分;未按要求开展“村庄清洁日”活动的,扣3分;日常工作中未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的,每次扣1分。

(四)其他加分项:村(社区)支部书记重视程度高,亲自安排部署,整治成效明显的,一次加3分;积极开展信息宣传,被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或媒体采用并发布的,一次加2分(以信息发布链接为准);被县级及以上部门表扬表彰或肯定的,一次加5分(以文件为准)。

五、考评办法及结果运用

每月各村考核分值由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算,对前三名进行通报表扬,并分别奖励1000元、600元、400元工作经费,奖励工作经费可用于对保洁员、管理员的工作奖励,和购置保洁工具等支出,每月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依据。

镇每月召开一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例会,年度组织召开一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总结讲评会,总结安排工作,并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对当月排名位于后三名的,约谈主抓副职;连续2个月排名位于后三名的,约谈党支部书记;连续3个月排名位于后三名的,扣减卫生费补贴500元,并移交纪委启动问责程序


附件2

 

石庙镇保洁员选聘及队伍管理办法

 

一、保洁员选聘

(一)岗位设置:各村(社区)根据工作需要科学设置保洁员岗位,原则上50户以下配备1名保洁员,50户以上按每300人配备1名保洁员,各村社区可根据本村实际情况适当增减保洁员数量与工资标准

(二)人员选聘:各村(社区)根据保洁员岗位设置情况,选聘相应数量的保洁员,保洁员年龄应控制在1865周岁之间,应具备保洁员基本素质,工作责任心强,热爱保洁事业,能够长期在岗,服从镇村两级管理,严禁出现挂名顶岗、冒领工资等现象。保洁员的选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落实,各村(社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与保洁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存档。各村不得随意更换保洁员,确因工作原因不能胜任的,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进行更换。

(三)工资标准:原则上各村(社区)保洁员工资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400元,各村社区可根据本村实际结合保洁员日常工作情况,通过以奖代补形式适当提高工资标准,激发保洁员工作积极性

二、保洁队伍管理

(一)保洁队伍的管理

1.全镇保洁员实行双重管理制度,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村(社区)具体负责日常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各村(社区)做好保洁队伍管理;

2.各村(社区)要结合本村(社区)实际,对保洁员进行责任区划分,并明确一名副职负责管理辖区保洁员,督促保洁员按照要求开展日常工作;

3.各村(社区)每月要根据保洁员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评,考评结果与保洁员工资挂钩,并于当月月底前将本村(社区)保洁员量化考评情况及工资表报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保洁员的职责

1.负责做好责任区内道路、绿化带、河道、广场、公厕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日常清扫、保洁、维修维护等工作;

2.负责做好责任区内环卫设施的管理,做到爱护垃圾桶、扫帚等保洁工具,对破损严重的设施要及时报村(社区)进行更新更换;

3.负责做好责任区内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政策宣传及日常监督;

4.负责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日”活动,做好上级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治整改工作,并配合村级管理员做好资料上报;

5.积极参加镇、村组织开展的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活动,配合镇、村做好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奖惩机制

各村结合日常管理情况及考评结果对保洁员实施“月考核、季讲评”、“百分制”考评排序管理,考评项目及分值设置情况如下:

1.生活、建筑垃圾清理(30分)。每发现一处垃圾堆积扣3分;垃圾乱倒、乱扔扣2分;零星垃圾扣1分。

2.杂物治理(20分)。每发现一处砂石、砖头等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柴草秸秆乱堆乱放、生产生活用品乱摆乱放各扣1分。

3.占道治理(10分)。每发现一处农用车占道停放、建筑材料占道、农作物占道各扣1分。

4.小广告治理(10分)。每发现一处乱贴、乱写、乱画各扣0.5分。

5.畜禽管理(10分)。每发现一处主次干道畜禽粪便清理不及时扣1分。

6.污水管理(10分)。每发现一处生活污水乱排、乱倒扣1分。

7.公厕管理(10分)。各村(社区)要明确各辖区公厕管理员职责,保持公厕干净、整洁、卫生,抽查时发现粪便堆积、未及时打扫、物品乱堆乱放的每次扣5分。

  

附件3

 

石庙镇卫生经费收缴及使用管理办法

 

一、卫生经费的管理

(一)管理原则及构成

1.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采取农户付费与政府财政补贴相结合的合理分担机制

2.卫生经费按照一季度一收缴,一季度一补贴的方式进行缴纳和补贴,群众缴纳资金和政府补贴资金全部纳入镇三资办进行专户管理,确保做到专款专用;

3.卫生经费由群众缴纳的卫生费、政府补贴的卫生费和政府奖补的工作经费三个部分组成。

(二)群众缴纳标准

各村社区总人口数的80作为最低缴费基数(统筹考虑减免20%不在家人员),按照人均12/年标准以村(社区)为单位统一进行收缴。

(三)政府补贴标准

收缴率达到80的村社区,政府按镇村1:1的标准进行补贴;未及时收缴或收缴率达不到80%的村,暂不予拨付补贴资金。

二、卫生经费的使用范围

(一)用于支付保洁员工资。原则上群众缴纳的卫生费和政府补贴的卫生费总和的90%必须用于支付保洁员工资;

(二)用于对保洁员和管理人员的奖补。各村可根据保洁员和管理人员日常工作情况,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对保洁员和管理人员进行适当补贴;

(三)用于购置日常保洁工具,更新更换保洁设施等支出;

(四)卫生经费严禁用于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无关的任何支出;

(五)垃圾转运由镇政府按照劳务外包的方式进行,各村(社区)卫生经费不再承担垃圾转运费用。

三、保洁员工资拨付

保洁员工资采取“月核算、季拨付”的方式进行,各村(社区)每月根据对辖区保洁员的日常考评情况,核算出当月保洁员工资,公示无异议后于当月月底前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存档,保洁员工资由镇财政所按季度直接代发至保洁员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