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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中心

作者: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0日

法律援助中心

办公电话:0379-66831600

办公地址:栾川县兴华中路时代广场向西130米,栾川县司法局一楼10A室

法律援助中心办事流程

申请人在援助中心窗口进行登记➡ 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值班律师接待咨询➡ 申请人填写申请资料➡ 由援助中心和主管领导进行核查、审查➡ 1、符合条件的依法受理;2、不符合条件的引导通过其他途径依法维权。

一、法律援助的范围

1、刑事案件;

2、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3、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

4、请求发给抚恤金;

5、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养费;

6、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

7、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8、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9、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申请:

1、说明申请目的,提交证据材料;

2、提供身份证明;

3、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书、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说明表和《法律援助审批表》。

(二)审查:

1、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对法律援助申请表进行审查,包括身份审查、案情审查、经济状况审查。

2、由值班律师对申请人递交的证据材料进行把关。

3、法援中心主任进行初步审核。

(三)主管领导审批:

1、对同时符合身份案情和经济条件的申请人,批准援助申请;

2、对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批准法律援助申请。

(四)指派:

1、从法律援助律师中选择承办人员;

2、向承办人员出具指派援助人员通知书、 “法律援助公函”和办案介绍信等书面案件材料;

3、进行案件登记;

(五)承办:

1、代为诉讼;

2、代为参加仲裁;

3、代理申诉控告、听证或申请行政复议;

4、主持调解;

5、代拟法律文书。

(六)督办:

1、与案件审理机构和承办人员及时沟通关注案件进展情况;

2、为承办人员提供办案过程中需要的帮助。

(七)结案:

1、明确案件办理结果;

2、审查有关本案的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3、请承办人员填写 “结案报告”,装订档案,交回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归档;

4、向受援人征询对案件办理结果的意见。

三、农民工绿色通道

联系电话:0379-6683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