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中心
办公电话:0379-66831600
办公地址:栾川县兴华中路时代广场向西130米,栾川县司法局一楼10A室
法律援助中心办事流程
申请人在援助中心窗口进行登记➡ 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值班律师接待咨询➡ 申请人填写申请资料➡ 由援助中心和主管领导进行核查、审查➡ 1、符合条件的依法受理;2、不符合条件的引导通过其他途径依法维权。
一、法律援助的范围
1、刑事案件;
2、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3、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
4、请求发给抚恤金;
5、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养费;
6、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
7、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8、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9、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申请:
1、说明申请目的,提交证据材料;
2、提供身份证明;
3、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书、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说明表和《法律援助审批表》。
(二)审查:
1、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对法律援助申请表进行审查,包括身份审查、案情审查、经济状况审查。
2、由值班律师对申请人递交的证据材料进行把关。
3、法援中心主任进行初步审核。
(三)主管领导审批:
1、对同时符合身份案情和经济条件的申请人,批准援助申请;
2、对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批准法律援助申请。
(四)指派:
1、从法律援助律师中选择承办人员;
2、向承办人员出具指派援助人员通知书、 “法律援助公函”和办案介绍信等书面案件材料;
3、进行案件登记;
(五)承办:
1、代为诉讼;
2、代为参加仲裁;
3、代理申诉控告、听证或申请行政复议;
4、主持调解;
5、代拟法律文书。
(六)督办:
1、与案件审理机构和承办人员及时沟通关注案件进展情况;
2、为承办人员提供办案过程中需要的帮助。
(七)结案:
1、明确案件办理结果;
2、审查有关本案的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3、请承办人员填写 “结案报告”,装订档案,交回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归档;
4、向受援人征询对案件办理结果的意见。
三、农民工绿色通道
联系电话:0379-6683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