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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月15日拟对栾川县合峪镇砭上金秋萤石粉厂技术升级改造日处理400 吨萤石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作者: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5日

关于2024115日拟对栾川县合峪镇砭上金秋萤石粉厂技术升级改造日处理400 吨萤石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栾川县合峪镇砭上金秋萤石粉厂技术升级改造日处理400 吨萤石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2024115日-2024119

联系电话/传真0379-60330069

电子邮箱:lchpk2010@163.com

通讯地址:栾川县钼都路(4715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栾川

十五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栾川县合峪镇砭上金秋萤石粉厂技术升级改造日处理400 吨萤石矿项目

栾川县合峪镇砭上村

栾川县合峪镇砭上金秋萤石粉厂

河南景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栾川县合峪镇砭上村,在现有工程基础上进行萤石矿选矿流程技术升级改造,选矿规模由150吨/日增至400吨/日,同时增加尾矿压滤车间,选矿尾矿经分离制砂后,部分尾矿经压滤外售制砖厂作为制砖原料,其余尾矿经砂浆泵排至现有尾矿库。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145万元。

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废气

原矿上料、破碎、筛分粉尘分别经密闭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经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 1 15m 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选厂设食堂一座,职工食堂在食物烹饪、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质热分解或裂解,就产生油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处理效率达 90%以上)引至楼顶排放项目原矿装卸及贮存均设置在全封闭车间内,在原矿车间设置 1 套喷淋降尘装置,喷淋次数根据矿石堆存时间及天气情况而定,使矿石表面保持一定水分,以降低扬尘产生。采取该措施后,可有效控制原料库扬尘污染。

(二)废水

  经粗选出的合格矿粉进入六次精选工序,产生的精矿浆经浓缩、过滤脱水产生大量压滤水,经收集后输送至选厂沉淀池,全部回用于生产。项目尾矿浆在尾矿压滤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尾矿压滤水,该废水经压滤机去除大部分 SS,水质较为简单。尾矿压滤水产生量为 691m3/d,经收集后输送至选厂沉淀池,全部回用于生产。当尾矿泥饼市场销售不好时,尾矿不进行压滤,直接排入尾矿库。萤石浮选尾矿经尾沙分离、尾矿压滤后,经尾矿库沉淀澄清后的最终回水量为 57.5m3/d,经坝下回水池(140m³)泵送至选厂球磨工段循环使用不外排。当尾矿泥饼市场销售不好时,尾矿不进行压滤,直接排入尾矿库,产生量为 778.7m3/d,泵送至尾矿库,尾矿库蒸发损耗约 88.4m3/d,则经尾矿库沉淀澄清后的最终回水量为 690.3m3/d,经回水池泵送至选厂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收集的雨水经事故池沉淀后泵送至厂区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通过初期坝和堆积坝坝肩排水沟和坝面排水沟排至初期坝坝下回水池。不新增生活污水量,企业现有15m³化粪池可满足生活污水处理要求。

(三)噪声

在设备选型上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从根本上减少噪声的污染。工程高噪声设备均布置在车间厂房内,厂房密闭并采用隔声窗以及墙体吸声材料等措施,有效的减少设备噪声对外界的影响。根据产噪设备特性分别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对厂区进行合理绿化,厂界种植阔叶树木,以起到吸声降噪的作用。上述降噪措施均为成熟、首选、高效的降噪措施,可降噪 20~25dB(A),再加上厂区绿化,植树种草等措施后,各场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区昼夜间排放限值要求,项目选厂距离周围环境敏感点较远,经过距离衰减后,不超标扰民,噪声治理措施可行。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废机油产生量为 0.2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属于 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危险废物代码为 900-214-08(车辆、轮船及其它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由密闭容器盛放,暂存于 17m3危废暂存间内,定期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本项目尾矿经尾矿压滤后,排入尾矿库尾矿产生量(干)约为 0.6 t/a(合 0.32m3/a),排入现有尾矿库。尾矿不进行尾矿压滤时,尾矿产生量(干)约为 3.0 t/a(合 1.6 m3/a),排入现有尾矿库。根据尾矿渣浸出毒性试验结果,尾矿渣浸出液中各项有毒有害元素浓度均低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中规定的限值要求,且 pH 6-9 之间,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 GB8978-1996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该矿尾矿渣属于第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现有尾矿库能够满足 GB18599 中第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场要求。本项目除尘灰产生量为 54.65t/a,为一般固体废物中工业粉尘,除尘灰经收集后直接返回至磨浮工段进行回收利用,不进行暂存。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量,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及垃圾箱定点分类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