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诉起因与过程
2023年8月17日,栾川县税务局潭头税务分局收到转办的一起涉税纠纷问题,涉及潭头分局重渡沟风景区内的一民宿个体户,经了解,陕西省的直女士2023年8月13日在陌上花溪民宿农家院登记入住,费用380元。8月14日离店时,双方因房间打扫及洗漱用品等琐事,发生言语矛盾,双方各执一词,情绪激动。民宿店家认为直女士故意刁难,吹毛求疵,应该对污损的相关物品进行赔偿;直女士认为,民宿店家态度恶劣,言语讽刺,让人无法接受。
随后直女士因个人报销需要,要求该民宿提供电子发票,拒收了该店家提供的纸质定额发票,该民宿店员认为直女士的要求是无理取闹,加上经营店面未配备电脑,不熟悉操作流程,在一番争执后,承诺随后开具,但是后续双方因为沟通不畅,矛盾不断深化,甚至出现了在微信上言语冲突的情况,最终直女士于2023年8月16日通过洛阳市政热线,以未按时开具发票且态度蛮横恶劣为由投诉该民宿个体。
二、投诉处理过程
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了解到上述情况后,第一时间与双方取得了联系,并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并为双方做了矛盾调解,作为民宿经营一方,开门迎客,诚信为本,和气生财,不能因为个人情绪就对顾客出言讥讽,更不能在不了解事情全貌的情况下就做出想当然的判断,凡事讲求“摆事实,讲道理”,有错就改。同时,分局工作人员也告知了直女士在纸质定额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数电发票相同,纸质定额发票同样符合其报销入账的要求。
三、投诉化解与回访
2023年8月17日,该民宿农家院法人代表在潭头税务分局的电话矛盾调解后,积极配合,及时与直女士联系,已于8月17日下午开具数电票1份,价税合计380.00元。潭头税务分局于8月17日下午通过电话回访,告知了相关情况,直女士表示收到了发票并对潭头税务局用心用情的矛盾调解表示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