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37号)的规定,我局现对洛阳
豫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4500t/d 白钨回收选矿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的备案进行公示。
序 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后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1
14500t/d 白钨回收选矿厂建设项目
洛阳豫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赤土店镇马圈村
环保管家(洛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后评价文件链接: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在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则视为完成备案。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栾川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股
联系人:蔡孟娜、张幸鸽
联系电话:0379-60330069
全本环评后评价洛阳豫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修改稿(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