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1月15日拟对河南力和装备科技有限公司龙宇钼业小庙岭选厂尾矿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河南力和装备科技有限公司龙宇钼业小庙岭选厂尾矿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21日。
联系电话/传真:0379-60330069
电子邮箱:lchpk2010@163.com
通讯地址:栾川县钼都路(4715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栾川分局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力和装备科技有限公司龙宇钼业小庙岭选厂尾矿综合利用项目 | 栾川县冷水镇南泥湖村 | 河南力和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环保管家(洛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冷水镇南泥湖村,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总投资727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 | 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水泥仓卸料扬尘和水泥仓内水泥进入搅拌桶搅拌时产生的粉尘。项目颗粒物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DA001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为7.91mg/m3,DA002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18mg/m3,均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10mg/m3。 项目的建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二 )废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浓密机溢流水及管道冲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依托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办公生活区现有一体化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为 100m3/d),处理工艺为接触氧化工艺,经生化处理后随尾矿浆一起泵送入浓密池排入尾矿库,然后回用于生产工艺,生活污水无外排。在浓密机设置溢流水槽,项目溢流水经过溢流水池的沉淀后,通过回水管线泵送至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选厂生产回水高位水池(回水高位水池尺寸为Φ28m×5m,有限容积为30000m3),全部回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管道冲洗用水来自浓缩过程产生的溢流水,冲洗完毕后的管道冲洗废水则直接进入到井下,依托长青8585矿井下的水仓,待沉淀完毕后,依托井下现有回水管线泵送至长青公司选厂生产回水高位水池,全部回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浓密机、搅拌机、充填泵、水泵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经厂房隔声、基础减振措施后,噪声衰减20dB(A)。项目营运期东、西、南、北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可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主要为各废水收集池沉淀的尾砂底泥、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职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为泵类、搅拌机等维修保养中产生的废润滑油。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有生产过程中废水收集池沉淀的尾砂底泥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溢流池等废水收集池沉降的底泥,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设计资料,沉砂底泥的产生量为 50t/a。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尾砂底泥属于非特定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机废水污泥,作为充填材料回用于生产。项目覆膜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的产生量为 21.90t/a,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粉尘属于非特定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泵类、搅拌机等维修保养过程产生废润滑油,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废润滑油年产生量约为0.2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润滑油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17-08,采用专门的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