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5〕13号)中“讲课答辩最终成绩60分及以上且位居同类人员前80%的人员,讲课答辩成绩在2年内有效”的规定,结合2022年度洛阳市中小学一级教师讲课答辩分数和职称评审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度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讲课答辩学科成绩前80%但评审未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序号 | 学科 | 姓名 | 单位 | 单位性质 | 评审类型 |
1 | 小学语文 | 王洪丽 | 栾川县栾川乡小学 | 农村小学 | 正常 |
2 | 思想品德 | 石新朋 | 栾川县潭头镇小学 | 农村小学 | 正常 |
栾川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