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禁煤区”管理工作成果,持续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我县起草了《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及强化管理(征求意见稿)》,现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请将意见于2021年12月3日前通过邮件、来信等方式反馈至栾川县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79-66827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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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71500
附件:栾川县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及强化管理(征求意见稿)
附件: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及强化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