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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栾川县恒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注销意见的公示

作者: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9日

关于栾川县恒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注销意见的公示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暨资质标准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要求,栾川县恒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提出资质注销申请,我局审查材料后拟同意注销。现将审查意见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5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所公示企业存在使用申请注销的资质承揽在建工程,有经济纠纷、拖欠工资和其他未说明事项问题的,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反映材料报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注销审查意见

 

 2023年10月19日             

 

附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注销审查意见

 

企业名称:栾川县恒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址: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城关镇鸾州大道与伏牛路交叉口西150米路南

法定代表人:冯宝仁

审查意见:注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资质证书编号:D34107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