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0月17日拟对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三道庄钼矿
小石渣排土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三道庄钼矿小石渣排土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23日。
联系电话/传真:0379-6033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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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栾川县钼都路(4715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栾川分局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七日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三道庄钼矿小石渣排土场工程 | 栾川县赤土店镇清和堂村 |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悦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栾川县赤土店镇清和堂村,设计总库容2400万m3,设计堆存高度210m,为山沟型露天外排土场,设计等级为一级。采用“自下而上多台阶覆盖式结合压坡脚式”排土工艺,和“汽车+推土机排岩结合皮带排岩”的排土方式,配套建设拦挡坝、截排水系统、安全环保监测、监控系统等设施,计划服务期为三年。项目总投资11364.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75.5万元。 | 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大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排土作业扬尘、道路运输扬尘。项目对皮带输送廊道全封闭,各转运点及皮带头部卸料点设置喷雾降尘系统;同时采用设置洒水车2辆,炮雾机、电控超远洒水除尘设施对排土作业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对运输道路两侧设置固定管道安装雾化喷头并结合洒水车对场内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各种废气治理措施以后,项目运营期的废气颗粒物能达标排放,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空气最大地面落地浓度以及关心点的质量浓度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项目运营对周围的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二)地表水 项目运行期间, 正常情况下无生产废水产生; 雨季时, 场地上游及周边汇水、场内短时雨水可以通过截水沟排水系统排出场外,进入北沟河;产生的淋溶水、初期雨水经下游初级沉砂池、淋溶水三级沉淀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中一级标准,经管道全部返回洛钼集团下属选厂使用,不外排。排土场排土场不设生活设施,产生的少量职工盥洗废水,水质简单,直接就地泼洒抑尘,无外排。采取措施后项目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很小。 (三)地下水 本项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采取了相应的防渗措施,因此正常工况下,排土场淋溶水对区域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非正常工况下发生防渗层破裂损坏导致淋滤水渗漏,存在污染地下水的可能性,根据预测结果,淋溶水中污染物的释放以及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有限,污染物的影响范围在可控之内,整体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推土机、胶带输送机、运输车辆等。通过采取对胶带输送机尽量选择噪声低、振动小的先进设备,输送廊道全封闭,安装减震垫;合理安排各作业的机械设备数量与类型,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集中同时运行,加强对车辆的管理,限速慢行,减少鸣笛等措施,根据预测可知,排土场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排土场堆存区、运输道路两侧200m范围内无敏感点,噪声经过距离衰减、山体阻隔、植被吸声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初级沉淀池、淋溶水三级沉淀池产生的沉渣,以及少量生活垃圾。沉淀渣定期清理后,仍送入排土场堆存,不外排。项目职工从现有矿区调剂,食宿均依托三道庄矿区生活设施,无新增生活垃圾。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六)土壤 项目属于土壤产生的主要影响途径为淋溶水的垂直入渗、颗粒物的大气沉降,通过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洒水抑尘,减小非正常工况泄露事故发生概率和减少颗粒物的排放。根据预测,正常情况想项目对周边土壤环境产生影响较小。在非正常状况下(淋溶池发生渗漏),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评价认为项目建设对周围土壤环境影响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