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0月12日拟对栾川县中医院潭头分院服务能力提升及医养康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栾川县中医院潭头分院服务能力提升及医养康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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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栾川分局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二日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栾川县中医院潭头分院服务能力提升及医养康养建设项目 | 栾川县潭头镇重渡大道 | 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 | 栾川县蒲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栾川县潭头镇重渡大道,建设内容建设内容主要为:门诊楼、病房楼、餐厅、污水处理站、绿化、道路及停车场、雨水、污水、给水、电力、通信、燃气、供暖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25036.1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1.5万元。 | 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门诊废水、病房废水、医疗区保洁废水、检验废水、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由于本项目污水管网未分开设置生活废水管网及医疗废水管网,因此,项目产生的废水均视为医疗废水。本项目影像科采用数码打印,不涉及洗印废水;病理、检验科采用外购成品检测试剂替代氰化物试剂和含铬试剂,无含氰废水、含铬废水等特殊废水产生;血液化验使用厂家调配的试剂盒,使用后作为医疗危废处理,故无含有毒物质及重金属的废水产生。本项目无传染病房,无传染性废水产生。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产生量约为63.700m3/d、23250.5m3/a,污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位于院区东侧,构筑池位于地下,处理能力为100m3/d,处理工艺为:“一级强化+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及潭头镇污水处理厂入网水质要求后,经院区总排污口排入南侧潭头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潭头镇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雍峪河。 (二 )废水 项目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经院区总排污口排入南侧南环路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潭头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雍峪河。 (三)噪声 项目医疗设施无高噪声设备,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中央空调风机、污水处理站水泵、风机、消防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本项目中央空调风机、消防水泵位于负一楼,污水处理站水泵、风机均在室内,且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以上措施可降低噪声 20dB(A)。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药渣、污泥及生活垃圾。全院共产生医疗废物41.98t/a,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药渣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活垃圾及药渣为一般固废,经院区内垃圾桶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至栾川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五)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对土壤、地下水的污染途径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化粪池、医疗废物暂存间内液态物质下渗造成的地下水污染。地面采用防渗漏水泥地坪,污水处理设施的池体、污泥池等均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环氧树脂内衬防渗,医疗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及污水处理站附属库房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环氧树脂内衬防渗。在抗渗混凝土面层(包括钢筋混凝土、钢纤维混凝土)中掺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剂,其下铺砌砂石基层,原土夯实,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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