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栾川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评议动员大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买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宣读《栾川县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评议实施细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发改委、公安局5个重点评议部门主要负责人立足本部门在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具体任务和职责,就主动接受人大评议监督作表态发言;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胡柯代表县政府对政府组成部门接受人大营商环境监督提出了要求。
会议强调,要明确目标,提升认识。充分认识到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评议是全面落实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部署的重要举措,聚焦“营商环境创优年”建设,紧盯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检视不足、整改问题,实现让人民群众满意、让市场主体满意。要分类督导,全面覆盖。综合前期专项调研及满意度测评情况,分类分策进行督导,对列入重点评议单位的5个部门,安排调研组进驻,开展深入调研,找准找实问题,其他与营商环境相关的34个单位同步做好自查自纠和反馈问题整改,做到全覆盖。要把握原则,发扬民主。评议调研组要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原则,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市场主体和群众的作用,主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服务对象、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全面客观掌握被评议部门情况,夯实监督基础。要扎实整改,确保实效。要将问题整改贯穿于整个评议的全过程,努力做到未评先改、边评边改、评后快改。被评议部门对反馈的评议意见要系统梳理,制定台账,逐条逐项整改落实,确保评出工作质量、发展成效。
部分驻栾省、市、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县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各乡镇乡镇长、人大主席(耕莘街道办事处主任和人大工委主任、重渡沟示范区管委会主任和分管人大工作负责同志),部分企业代表、个体工商户代表等参加了会议。(符新艺 刘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