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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9月18日拟对栾川县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及科研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作者: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8日

关于2023年918日拟对栾川县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及科研楼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栾川县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及科研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2023918日-2023922

联系电话/传真0379-60330069

电子邮箱:lchpk2010@163.com

通讯地址:栾川县钼都路(4715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栾川分局

十八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栾川县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及科研楼建设项目

栾川县栾川乡鸾州大道与画眉山路交叉口东北

栾川县人民医院

河南泰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栾川县栾川乡总建筑面积92322.17m2主要建设内容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项目总投资4183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0万元。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

施工期废气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围挡。施工车辆出入施工现场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泥土带出现场。施工过程堆放的渣土必须有防尘措施并及时清运;竣工后要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运送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撒或泄露。

2、水环境

施工废水主要包括建材冲洗、混凝土浇筑等环节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pH、SS,施工废水产生量约10.0m3/d。施工时尽量做到节约用水,并设置施工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做好沉淀池的三防措施,经沉淀后回用的废水不会对地表及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影响。项目在施工期为减小出入施工场地运输扬尘,需对出入车辆车轮进行冲洗,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SS,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做好沉淀池的三防措施。经沉淀后回用的施工废水不会对地表及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影响。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平均每天施工人数按50人计,施工营地位于院区地块内,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主要是生活、粪便污水,用水量按每人100L/d计,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量为4.0m3/d。根据院区规划先行修建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栾川县污水处理厂,污水不会对地表及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

3、声环境

施工期对声环境的污染主要是施工期机械噪声。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累积声级过高;将高噪声机械置于地块较中间位置工作,离周边敏感点距离应大于按最大声源计算的衰减距离;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罩使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禁止夜间 22:00~凌晨 6:00 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相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于作业前告知附近居民。施工时采用降噪作业方式:施工机械选型时尽量选用可替代的低噪声的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或机械非正常工况时的振动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声压级;设备用完后或不用时应立即关闭。最大限度的降低人为噪声:不要采取噪声较大的钢模板作业方式;指挥塔吊时尽量使用信号旗,避免使用哨子等;在操作中尽量避免敲打砼导管;搬卸物品应轻放,施工工具不要乱扔、远扔;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等等。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特点,合理安排高噪声机械使用时间,以减轻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把施工场地边界噪声控制在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指标要求范围内。

4、固体废物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废弃包装及装修材料、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等。施工建筑垃圾按0.05t/m2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92322.17m2,则施工建筑垃圾量约为4616t。废弃土石方:建设项目在施工初期须进行基地开挖。根据工程设计可知,项目区域平均开挖约5m,则开挖土石方量约为产生9.4万m3,其中土石方回填总量约1.88万m3,工程弃方约7.52万m3。产生的弃土均上报栾川县建设管理部门,由其统一调配。及时运至栾川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弃土堆放场,不会在场区内堆积,另外,施工期间若不能及时外运,临时堆放在施工场地内时必须覆盖,裸露地面进行硬化和绿化,不得有裸土,且堆存点尽可能占用场地周边的硬化地面,采用彩条布垫底、覆盖。废弃包装及装修材料:施工过程中废弃的包装及装修材料约为100t。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项目施工人员平均按5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每人1.0kg/d计,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为50kg/d。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及装修材料和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部分回收利用;部分不可回收的由建设单位安排专门人员定期送至栾川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施工建筑垃圾按照《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送至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依托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餐厅废气、停车场汽车尾气、柴油发电机废气、化验室检验废气等。本项目依托的污水处理站各构筑物池顶加盖,综合废水污水处理系统(含污泥干化室)恶臭气体一起通过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厅废气经“机械滤网+静电式+等离子”复合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经楼顶排放;地下车库设置有机械通风,经风机收集由设置于绿化带中的3m高排气口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自带的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化验室设置通风橱,使用挥发性较大的酸或有机溶剂的操作均在通风橱中进行,挥发的废气经通风橱收集至综合病房楼楼顶排放,其出口末端设置活性炭吸附箱对检验废气进行处理;危废暂存间和医疗废物暂存间设置负压抽风+活性炭吸附装置,以去除医疗废物、吸附臭气产生的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等贮存期间产生的异味气体。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医务、后勤等人员废水、病房废水、检验废水、宿舍废水、地面清洁废水、餐厅餐饮废水、冷却塔排污水。本项目冷却塔排污水直接排入医院总排口,化验室检验废水先经酸性废水预处理设施(3m3)预处理,餐厅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病房废水、医务及后勤职工废水、专家公寓废水、地面清洁废水一起通过管道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然后依托在建工程项目拟建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工艺为“格栅+调节池+混凝反应池+配水池+斜管沉淀池+接触消毒池”)。经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及栾川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要求后排至栾川县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深度处理,达到《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表1一级标准后排入伊河。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中央空调机组、中央空调配套冷却塔、油烟净化风机等。中央空调机组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中央空调配套冷却塔采取四周设置弧形隔声屏障隔声罩、减震等措施,油烟净化风机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分子筛、医疗废物、废药物药品、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餐厨垃圾经专用垃圾桶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分子筛由厂家更换后回收,不在院内贮存。医疗废物及废药物药品经分类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50m2),交由洛阳市环岭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有限公司处置;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紫外线消毒机产生的废紫外线灯管、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和检验废气处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25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