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9月14日拟对栾川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栾川县新建水库
一期工程——罗村北川河水库(狮子庙镇水源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栾川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栾川县新建水库一期工程——罗村北川河水库(狮子庙镇水源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2023年9月14日-2023年9月20日。
联系电话/传真:0379-60330069
电子邮箱:lchpk2010@163.com
通讯地址:栾川县钼都路(4715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栾川分局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四日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栾川县新建水库一期工程——罗村北川河水库(狮子庙镇水源工程) | 栾川县狮子庙镇罗村上游4km处 | 栾川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河南沣之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栾川县狮子庙镇罗村上游4km处,主要建设内容为枢纽工程,枢纽工程由大坝、放水设施、管理设施等组成。项目总投资41492.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3万元。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分、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内容。无法及时清运的渣土,要集中整齐堆放,并用遮挡物进行覆盖,施工结束后渣土必须清运完毕。施工物料尽量放置在棚内,室外存放要用苫布遮挡,水泥和石灰等粉状建筑材料采用罐车散装运输,粉状物料堆放点尽量远离居民区。除抢险、抢修情况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作业。施工现场应保持湿润、无明显浮尘,堆放粉状物料的区域必须建立洒水清—137—扫制度,由专人负责洒水和场地的清扫,每天至少上下班两次。特别是沿途靠近环境敏感点的区域施工时,要加强洒水的频率和强度。控制裸露地面扬尘污染。按照“易绿则绿、易盖则盖、分类实施、多策并举”的原则,采取绿化、洒水、覆盖等措施,施工散料必须放置在棚内,室外存放要用苫布遮挡;水泥和石灰等粉状建筑材料采用罐车散装运输,粉状物料堆放点尽量远离居民区。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工程车辆进出工地必须清洗,洗车时要保证车辆车身洁净,车轮不带泥,出口路面见本色;工地出入口应用砼、沥青等硬化,出口处硬化路面不得小于出口宽度;施工道路应当坚实抗压、保障畅通。施工现场周围设有效整洁的施工围挡。施工现场裸露的场地及时进行硬化处理或种植植被,防止产生二次扬尘污染。施工现场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塑料、垃圾等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和废弃物,不得使用煤、碳、木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在实施绿化作业时,应采取降尘措施。四级以上大风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禁止土地平整、换土、原土过筛等作业,土地平整后,一周内要进行建植作业。土地整改工作已结束,未进行建植工程期间,要每天洒水 1~2 次,如遇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必须及时洒水防尘或加以覆盖。装载土料时,应采取湿法作业,减少土料倾倒过程中扬尘的产生量。运输过程中谨防车辆装载过满,不得超出车厢板高度,并采取遮盖、密闭措施,避免沿途抛洒、散落。施工工地从事渣土、垃圾运输的企业和车辆必须持有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运输渣土、垃圾的车辆应随车携带驾驶证、行车证、营运证、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和双向登记卡。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密闭运输达到无垃圾外露、无遗撒、无扬尘、无高尖车的要求,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线路运输和倾倒。爆破过程中粉尘爆破过程中采取的环保措施包括:钻孔粉尘:在钻孔时采用湿式钻孔作业,减少粉尘产生和排放量;爆破伴生废气:爆破时除产生 NOX和 CO 外,还可造成粉尘污染。本项目采用浅孔松动爆破或预裂爆破的爆破技术,爆破前可先在爆破现场洒水、铺设湿草垫以减少粉尘污染;物料外运不超载、不超速,采用篷布遮盖、密闭运输,严禁使用冒黑烟车辆;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注重车辆的维护保养,出场前必须冲洗,保证所运物品无撒漏、扬散,并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加工场地地面全部硬化,仅保留车辆进出通道。各粉尘产生点均设置高压喷雾洒水设施;此外,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还需注意工程土石方开挖爆破应优先选择预裂爆破、光面爆破、缓冲爆破、深孔微差挤压爆破等爆破技术,同时采取湿法作业,以减少粉尘产生量。运输车辆途径住户及施工营地时应将车速控制在 20km/h内。临时工程作业废气措施本工程设置混凝土拌合站,混凝土生产系统在坝址下游右岸布置一处,紧临交通道路,提供整个枢纽工程绝大部分成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件用量较少,在坝址下游河道左岸的空地上布置预制场,可以满足混凝土拌合和浇筑的需要。根据拌和站实际情况,参照《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和地方环保政策规定,粉尘排放浓度应控制在 10mg/m3 以下。拌合站应采取封闭、洒水、遮盖等降尘措施,其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水泥在筒仓中密闭存储,水泥筒仓呼吸孔设置引风管道,连接至袋式除尘器。水泥通过密闭螺旋输送机输送进入搅拌机。骨料配料料仓上部设置侧吸式集气罩,通过引风管道连接至袋式除尘器。配料料仓和配料输送带之间设置挡板封闭,输送带封闭设置,落料点设置收尘管道,连接至袋式除尘器。搅拌机上部进料口处设置集气罩,将水泥落料点、输送带落料点全封闭,设置引风管道连接至袋式除尘器。项目设置混凝土搅拌系统三套,每套混凝土搅拌系统各自配套 1 台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除尘器风量 10000m3/h,废气经处理后通过各除尘器分别配套的 15m高排气筒排放。落实人员和措施保持混凝土拌和场所道路及场地清洁,车辆行驶时无明显扬尘。混凝土拌和生产需用的骨料堆场,均应设置封闭式库房,确保骨料堆置于库房之中,并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运输车装料后,或从工地卸料后均应对车辆进行冲洗,保持外观清洁,严禁带泥上路、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搅拌主机、粉料筒仓应使用集尘设施除尘,除尘设施应保持完好,滤芯等易损装置应定期保养或更换。拌和机及泵拌车等应保持标识完整和外观整洁。施工场地应对施工工人做好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大气污染防治科普知识,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 2、水环境 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在砂石料加工场地地面设置导流渠,设置 60m3 三级沉淀池 1 个,砂石料冲洗废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处理达标后的废水回用于砂石料冲洗,不排放。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在混凝土拌合系统地面设置导流渠,站区地势最低处设置 10m3 沉淀池 1 个,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用水,不外排。车辆和机械维修保养废水处理措施在汽车、机械维修站旁设置车辆冲洗隔油沉淀池 1 个,容积 20m3,上部设置油水分离器,用于处理含油废水,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施工生活区设置 30m3 化粪池 1 个,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化粪池定期抽吸用于肥田。围堰施工废水及基坑排水施工废水为施工时围堰内的围堰渗水、开挖面废水及降雨等造成的基坑积水等,需要经常性排水,拟在各施工区下游设置临时沉淀池,通过设置导水渠的方式,基坑排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或绿化,以减少对下游河道水质产生影响。主体工程坝体、上坝道路等工程施工前须在来水方向填筑围堰,利用机泵抽排基坑内积水,保证施工尽量在干燥环境下进行。施工结合后及时拆除围堰;库区河道内施工应尽量避免使用大型机械,且施工过程中要求机械车辆严禁直接从河道内浅水区穿行,尽量避免与水体接触。采取分段施工方法,注意错开施工开挖时间,施工须安排在非汛期进行,且尽量选择在晴好天气下施工。工程施工前还需在各施工段下游设置沉淀池,开挖过程中出现的渗水,集中排入沉淀池沉淀后再排入下游河道水体中。在施工的每个阶段,都应做好对施工段下游水体的定期检测,以防止下游水质超标。为避免初期雨水对地表水造成污染,坝区施工场地地势较高一侧布置截水沟,临河测布置雨水排水沟和临时沉淀池,初期雨水通过排水沟进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地表水。 3、声环境 施工中,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车辆运转,以及作业面开挖、爆破等施工活动。工程建设中,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应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标准的施工机械,如运输车辆噪声符合《汽车定置噪声限值》(GB16170-1996)和《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1495-2002)。施工总布置中,充分利用施工区的地形、地势等自然隔声屏障,进行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应远离敏感点布置。布置时,不应使传播噪声强度大的一面朝向安静的场所,如混凝土拌和系统尽量布置在低凹地形,充分利用地形阻隔噪声,减少对施工生活办公区的影响;施工作业区与施工生活办公区之间应有一定距离,以降低噪声的影响。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和施工强度,作好施工组织,钢筋加工厂、木材加工厂等可能产生高噪声的作业场所,应采取在封闭厂房内设置,通过墙体隔声等措施对声压级较大的固定噪声源,应采用多孔性吸声材料建立隔声屏障、隔声罩和隔声间,以控制噪声的传播途径,尽量减少噪声对敏感受体的影响。尽量缩短高噪声施工作业、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配备、使用减震坐垫和隔音装置,降低噪声源的声级强度。施工中,加强各种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做好机械设备使用前的检修,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对于强噪声源,如混凝土拌和、砂石料筛分等作业区,尽量提高作业的自动化程度,实现远距离的监视操作,可以减少对作业人员的危害。施工承包商应加强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配备防声用具,施工人员在进入强噪声环境中作业时,如凿岩、钻孔、开挖和机械检修等工作场所,应配戴个人防声用具。做好施工区道路规划,在主要交通干道上实行汽车、单车、人行道分流。修建施工道路时应当尽量进行平整,并加强施工交通道路管理和养护工作,保持良好路况。施工运输车辆在经过居住区时,应减缓车速,禁止夜间鸣高音喇叭;根据施工进度,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尽量减少夜间运输。针对距离居民点近的施工区提出以下要求。尽可能使用低噪声设备,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应采用橡胶筛网、塑料钢板、涂阻尼材料对其减振,从源头上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夜间施工,尽量避免高噪声施工活动在夜间(22:00~次日 6:00)进行,尤其是夜间的交通运输,以减小对周围生活区的影响。③加强交通噪声的管理和控制,进入施工营地和其它非施工作业的车辆,不使用高音喇叭和怪音喇叭,尽量减少鸣笛次数。车辆应适当减速行驶,限速 20km/h,并禁鸣高音喇叭;晚上 22:00~凌晨 6:00不安排车辆运输;加强道路养护和车辆的维修保养,降低机动车身松动、老化发出的噪声。除了采取工程措施外,还应加强施工管理措施,要求该区域施工发包合同条款中具有声环境质量保护条款,同时进行噪声监测、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4、固体废物 库底清理建筑物拆除、其他构筑物及设施拆除、卫生清理、林地园地清理等产生的垃圾,对垃圾优先进行分类,可回收利用的材料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运往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或生活垃圾填埋场合理处置。根据土石方平衡计算,本工程总弃方量为 37.15 万 m3。全部运往弃渣场堆存。本工程弃土弃渣应严格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做到弃土规范化,并按水保设计要求设置完善的水土保持措施。弃渣场后期覆土复垦。在罗村北川河水库施工临时生活区设置垃圾桶,按高峰期施工人数每 50 人设置垃圾桶 1 个,施工区共设置垃圾桶 7 个。安排清洁工负责日常生活垃圾的清扫,并对其进行简单筛选,能重复利用的尽量集中回收,剩余废物集中堆放,并要求垃圾堆放点具有防雨、防渗和避免径流冲刷措施。生活垃圾夏秋季节经常喷洒杀虫剂灭蚊蝇,投放毒饵灭鼠,消除疾病传染媒介,并定期委托当地的环保部门清运处理。工程结束后,拆除施工区的临建设施,对混凝土拌和机、施工机械停放场、综合仓库等施工用地,及时进行场地清理,清理建筑垃圾及各种杂物,对其周围的生活垃圾、厕所、污水坑进行场地清理,并用生石灰、石炭酸进行消毒,做好施工迹地恢复工作。施工活动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中,对混凝土拌合站除尘器收尘灰收集后回用于混凝土生产,自行利用;木材加工厂产生的木屑集中收集后外售周边木板厂综合利用;钢筋加工产生的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车辆冲洗和搅拌机冲洗沉淀池产生的沉渣定期清理,干化后回用于混凝土生产,自行利用。施工期一般工业固废均合理处置,严禁建设和施工单位将建筑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工程废弃物料等垃圾堆放在河坡或倾倒入河。施工机械和车辆日常检修和维护产生少量废机油由施工区集中收集,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安全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 工程运营后项目本身不产生污染物,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2)水环境 水库蓄水之前,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库底清理。通过设置隔离围栏、加强管理等措施对库周污染源进行控制,减少进入水库的污染物。划分水源保护区,并按水源保护区相关管理要求对水源地进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源地保护管理措施: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通过在库区放养鲢、鳙等滤食性鱼类的方法来有效的预防或减缓水体的富营养化程度。加强库区管理,避免外源污染。加强水质监测,确保水质安全。生态流量保证及减水河段水质保护措施按照设计要求设置生态流量泄放管,并配套自动监测设施。办公生活区生活污水处理措施水库管理站设 1 座 20m3 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统一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声环境 该工程运行期噪声主要为放水管和配套泵站运行时噪声,项目泵站设置于山区,且泵站设置有泵房及基础减振措施,远离敏感目标,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行期固体废物为员工生活垃圾和库区打捞的漂浮物。员工生活垃圾为 2.555t/a,库区漂浮物约 2t/a。员工生活垃圾和库区漂浮物均定期清运,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生态环境 项目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周边农肥,不外排。禁止使用电鱼等违法形势捕鱼以及过量捕鱼。保证鱼类多样性不被破坏。流域附近农田应合理使用的化肥,以免水土流失造成简家河河流域水质污染。生态流量必须按要求排放下泄,维持流域的水温形势,保证水生生物的生境条件。协助当地政府制定合理的经济发展规划,以发展绿色生态产业为主,不建设对水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不利的工矿企业。大力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加强水土流失监测,及时分析并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恶化现象的发生。强化节水意识,推广科学用水、节约用水、污水资源化,减少废、污水的排放。加强水源资源的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提高电站周边群众的资源忧患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增强保护水资源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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