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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8月30日拟对栾川玺康医院有限公司栾川玺康医养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作者: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30日

关于2023830日拟对栾川玺康医院有限公司栾川玺康医养

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栾川玺康医院有限公司栾川玺康医养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2023830日-202395

联系电话/传真0379-60330069

电子邮箱:lchpk2010@163.com

通讯地址:栾川县钼都路(4715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栾川

三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栾川玺康医院有限公司栾川玺康医养中心项目

栾川县石庙镇上园村

栾川玺康医院有限公司

栾川县蒲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栾川县石庙镇上园村,主要建设精神病专科医院并配备相关康复医养设施,辅设外科、内科、急诊、检验科、影像科、妇产科等。医院设置床位60张,年门诊量为3650人次。科室设置为:临床科室有急诊、外科、内科、精神专科、检验科、影像科等。主要基本设备:心电图机、洗胃机、X光机、彩超等,以及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对应设备,总投资2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2万元。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施工废气

1)施工扬尘

为尽可能减轻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期应严格执行《栾川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栾川县 2023 年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栾环委办〔2023〕3号)的管理要求,采取以下扬尘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的硬质围挡。设专人负责环保工作,配备洒水设备,施工期间应及时洒水降尘。在开挖及回填土方时,应做到随挖随运走或随填随压,施工场地临时堆放的土方、施工裸地应采取加盖防护网、喷淋保湿等防护措施,防止大风造成的尘土飞扬。施工现场应设密闭式垃圾收集设施,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施工单位运输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及砂、石等散体建筑材料,应当采用密闭运输车辆、采取喷淋压尘装载、禁止超载并按指定路线行驶,驶离厂区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避免尘土洒落增加道路扬尘。严格落实“七个100%”防尘措施和“两个禁止”,即施工现场100%围挡、现场路面100%硬化、物料堆放和裸地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渣土车运输100%密闭、土方开挖湿法作业100%落实、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施工工地、长度200米以上的市政、国省干线公路、中标价1000万元以上且长度1公里以上的河道治理等线性工程和中型规模以上水利枢纽工程100%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主管部门监控平台联网;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现场配制砂浆。经采取以上扬尘防治措施后,能够最大限度的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2)装修废气

在对构筑物的室内外进行装修时(如表面粉刷、油漆、喷涂、裱糊、镶贴装饰等)油漆和喷涂产生苯系物、甲苯等对人身体健康有害的气体。为减少装修废气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通风换气,用室外的新鲜空气来稀释室内的空气污染物,使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降低,改善室内空气质量。放置活性炭于室内,提高室内空气湿度,吸附甲醛。施工方应使用达到国家标准的环保型装饰材料和油漆。施工产生的废气污染是短期的,它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通过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可以将施工期废气的影响降低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二)施工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废水。项目施工人员主要为附近工人,场地内不设施工营地,施工期生活污水来自施工人员洗手废水。施工人员高峰期有10人,使用当地民房的卫生设施。

(三)施工噪声

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设备和汽车运输,对周边声环境会造成一定影响。为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并且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施工作业时间,不得在22:00~次日6:00及中午12:00~14:00休息时间施工。建设单位应尽量使噪声强度大的设备远离声环境敏感区,减轻施工噪声对其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应加强设备维护,保证车辆和施工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况。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噪声施工机械采取临时性的噪声隔挡措施。施工车辆通过周边村庄时应低速、禁鸣。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噪声源强可降低20~25dB(A),经场内噪声距离衰减后,施工期厂界噪声可达《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虽然施工期噪声仍不可避免地会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但只要加强管理,合理施工,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同时与周围居民协调好关系,并注意听取周围居民的合理意见,避免扰民事件的发生。施工期结束后,相应的噪声污染即随之消失,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长期不良影响。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开挖产生的土方和生活垃圾土方挖方量约35m3作为绿化用土使用施工人员不在施工场地内食宿,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废气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医院餐厅厨房油烟废气及中药熬制异味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产生量较小,为减小各处理单元恶臭对周围环境影响,污水站设置为地下式,污水处理站周边拟设置绿化带、强化消毒措施、喷洒除臭剂等措施进一步降低恶臭废气的影响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NH3≤1.0mg/m3H2S≤0.03mg/m3要求。油烟废气中非甲烷总烃产生约为油烟的2倍,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296t/a,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非甲烷总烃净化效率75%),排放量为0.0474t/a0.0216kg/h),随烟道至楼顶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3.6mg/m3,外排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标准要求。项目设有专门的煎药房,煎药主要采用加水煎煮浓缩,不涉及化学药品,煎煮浓缩过程中有中药异味产生,通过排风扇加强通风排出煎药房。由于所用中药由天然植物制成,无毒无害,且空气流动性较大,稀释扩散能力强,产生的异味对周围的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医务人员产生的废水、病房废水、煎药机清洗废水、检验废水及食堂废水。由于本项目污水管网未分开设置生活废水管网及医疗废水管网,因此,项目产生的废水均视为医疗废水。本项目影像科采用数码打印,不涉及洗印废水;病理、检验科采用外购成品检测试剂替代氰化物试剂和含铬试剂,无含氰废水、含铬废水等特殊废水产生;血液化验使用厂家调配的试剂盒,使用后作为医疗危废处理,故无含有毒物质及重金属的废水产生。本项目无传染病房,无传染性废水产生。建设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共18.654m3/d6808.71m3/a,本项目拟采用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合并处理的方式对医院产生的各类污水进行综合治理,检验废水经中和设备处理后,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医疗废水一并进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中处理(处理能力20m3/d,拟采用化粪池+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经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要求后进入石庙镇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达到《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0872021)后最终外排进入伊河

噪声

项目不设集中空调,自行安装分体式空调医疗设施无高噪声设备,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水泵在地下,且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以上措施可降低噪声25dBA营运时,项目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标准要求;敏感点处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标准要求。因此项目营运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

针对医疗废物,本项目于门卫室东侧设置医疗废物间一间,面积为6m2医疗固废集中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1~2日一收)。针对污水处理站清掏污泥,清掏前用石灰对污泥进行消毒,调节污泥pH11~12.5,以达到消灭细菌和病毒的目的。消毒后的污泥中粪大肠菌群、蛔虫卵死亡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标准,然后装入密封袋内直接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原则上不进行贮存,暂时无法清运的装袋暂存于危废暂存间(3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院区内垃圾桶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至栾川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