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栾川县教体局接群众举报,在栾川县长春路长春超市南边胡同的一民房内有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经核查,该机构为一家无证无照机构,机构内有27名学生正在参加“一对一”“一对多”学科培训。
查处结果:
一、约谈该机构负责人(李XX 4103241988XXXX4026),责令立即停止学科类培训活动;
二、对该机构下发《民办教育机构停办通知单》,要求书面保证不再违规从事学科类培训活动;
三、要求该机构限期清退学生剩余培训费用;
四、将该机构列入无证机构“回头看”台账,保持持续追踪,防止其死灰复燃。
栾川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