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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7月12日拟对河南中天矿业有限公司炉场沟矿铅锌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作者: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2日

关于2023年7月12日对河南中天矿业有限公司炉场沟矿铅锌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河南中天矿业有限公司炉场沟矿铅锌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2023712日-2023718

联系电话/传真0379-60330069

电子邮箱:lchpk2010@163.com

通讯地址:栾川县钼都路(4715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栾川分局

十二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中天矿业有限公司炉场沟矿铅锌矿项目

栾川县栾川乡

河南中天矿业有限公司

河南赛佳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栾川县栾川乡,矿区新增Ⅲ号矿体、矿山资源储量增加,生产规模4万t/a,服务年限19.7年。项目总投资822.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7.5万。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大气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土石方开挖、回填、建筑材料装卸及运输等活动直接产生的扬尘,污染物大多为无组织排放。施工过程中采取对施工场地及道路进行洒水、砂石料临时堆存处覆盖篷布、运输车辆限速、限载、遮盖等措施后,能有效降低施工扬尘的污染程度。

(二)水环境

施工期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评价要求在各施工场地内设置1个4m3的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作业,不外排。施工场地内拟设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理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三)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分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等,在采取选择性能良好且低噪声的施工机械,施并对设备经常维护,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夜间禁止施工,物料运输车辆安排在白天进出,禁止夜间运输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各采区掘进废石各采区掘进废石经暂存库存放后全部外售砂石厂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外运至当地垃圾中转站。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大气

运营期拟采用湿式凿岩,以及主扇和井下辅扇集中抽出式通风方式,凿岩后采取加强通风,使得粉尘和瞬时爆破烟雾浓度大大降低;并在产尘点及通道加强洒水、喷雾,提高坑内空气的含水率,可有效降低坑内粉尘;拟在XJ825工业场地内设矿石/废石暂存库,库内设固定式洒水喷头,定时洒水降尘,使矿石/废石堆存起尘量大大降低;派专人对运矿道路定期清扫、洒水,并对运输的矿石进行遮盖等。采取上述措施后,各开采系统出气口废气浓度、矿石/废石周转库扬尘、运输扬尘均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上述降尘措施操作方便、易于实施,防治效果好。

(二)废水

项目正常运营时,矿井涌水全部回用于矿石生产,不外排;雨季时一采区PD6、PD3、PD10矿井涌水仍可以全部用于井下作业,二采区未被利用的矿井涌水量为8.42m3/d,一采区PD9未被利用的矿井涌水量为2.95m3/d,可以在沉淀收集池(85m3/35m3)内得到暂存,重污染天气停产期间废水也可以得到有效储存,从而保证非正常工况下矿井涌水也不外排,措施可行。

项目生活污水在化粪池停留时间约为3天,雨季时废水也可以得到有效收集,不外排,措施可行。各工业场地初期雨水量为9.15m3~68.7m3,场地内初期雨水容积15m3~85m3,均大于各场地初期雨水量,可以满足15分钟的工业场地初期雨水收集需要。各工业场地初期雨水收集后用于工业场地、道路抑尘洒水,不外排。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空压机、提升机等设备噪声。噪声源强为75~85dB(A),拟采取减振基础、隔声等措施。经预测,各工业场地场界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工业场地周边200m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为二采区处拳菜沟散户,其昼、夜噪声预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标准,机械设备噪声对敏感点影响很小。车辆运输噪声对沿线住户影响也较小。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采矿废石实方量约2.3357万m3,虚方量约3.0364万m3,全部外售给砂石厂。废润滑油产生量约0.01t/a,经危废暂存间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6.56t/a,经收集后由企业定期清运至栾川乡垃圾中转站。本项目产生固体废弃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置。

(五)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在各工业场地内按照要求进行分区防渗,并定期进行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