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6号)和《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洛阳市就业见习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洛人社﹝2019﹞83号)精神,经检查评估,拟确定栾川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为见习单位。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两年。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