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现将栾川县合峪镇砭上金秋萤石粉厂技术升级改造日处理400吨萤石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开。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栾川县合峪镇砭上金秋萤石粉厂技术升级改造日处理400吨萤石矿项目
建设地点:洛阳市栾川县合峪镇砭上村胡子沟居民组和斗沟居民组两个组内
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概况:该项目不新增占地,在现有工程基础上进行萤石矿选矿流程技术升级改造,选矿规模由150吨/日增至400吨/日,同时增加尾矿压滤车间,选矿尾矿经分离制砂后,部分尾矿经压滤外售制砖厂作为制砖原料,其余尾矿经砂浆泵排至现有尾矿库。主要改造设备有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球磨机、螺旋分级机、浮选机、浓密机、尾矿沙分离振动筛、尾矿浆压滤机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栾川县合峪镇砭上金秋萤石粉厂
联系人及电话:柴总13603889735 电子邮箱:1844171555@qq.com
邮寄地址:洛阳市栾川县合峪镇砭上村 邮编:471514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河南景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公示期间中,公众均可以填写公众意见表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意见。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