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环审(表)〔2023〕9号
栾川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栾川天蓬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建设500吨/日真石漆颗粒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栾川天蓬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由河南泰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栾川天蓬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建设500吨/日真石漆颗粒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位于栾川县秋扒乡雁坎村,年加工量为15万吨真石漆颗粒,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4万元。
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环评文件编制较规范,提出的环保措施可行,项目在中国栾川网公示期满。结合专家技术审查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按照环评所列的地点、性质、工程内容和环保措施报批建设。你单位在项目实施中应全面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要求如下: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七个100%”防尘措施,做好施工场地围挡防护;落实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避免扬尘对环境造成影响;车辆冲洗水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避免车辆运输对敏感点造成不良影响。
二、原料全部进库堆存,库内安装干雾抑尘设施;生产设备及皮带廊二次封闭,产尘部位设置集气罩,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洛阳市2021年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涉颗粒物排放工序差异化管控措施:颗粒物排放浓度不超过10mg/m³”的限值要求;厂区应当定时洒水抑尘,运输车辆按要求采取密闭、覆盖等措施,防止物料遗撒。
三、厂区出口设自动洗车台,生产废水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肥田处理。
四、破碎机、振动筛、球磨机等高噪声的设备(设施)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车辆冲洗沉渣、压滤泥渣等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危险废物进危废暂存间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完善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从设计、施工、管理方面确保生产废水循环利用的可靠性和极端情况下水环境风险管控、处置的有效性。
七、该项目涉及的自然资源、水利、林业、应急管理以及文物等事项,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为准。
八、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要求,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正式投入使用,对市、县环境监察机构现场检查中指出的问题要按标准及时整改。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