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栾川县纪委 栾川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严明招生工作纪律的通知》摘要
2021年,县纪委、县教体局就全县中小学校招生工作联合下发《中共栾川县纪委 栾川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严明招生工作纪律的通知》,文件规定:将严厉打击违规向学校安排学生,扰乱招生秩序行为;严禁滥用职权,在招生过程中递条子、打招呼、开后门;严禁利用职责职权之便要求学校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影响干扰正常招生;严禁以人情为由接受请托,为择校学生说情、打招呼,给学校施加压力;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红包或充当介绍人向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教职工请客、送礼、安排旅游、娱乐活动;县城区中小学校将对介绍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的介绍人、学生家长统一进行实名登记。违反这些规定将会被追责问责。摘要如下: 规范招生程序。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专)必须按照栾川县教体局规定的招生时间、办法和要求进行,不得违规操作。严禁县城区学校掐尖招生,城区各学校不得以减免学费、设置奖学金、招收特长生等任何措施到乡镇学校选拔招生、掐尖招生。对超计划、不符合条件、未经原就读乡镇中心学校同意转学的学生,一律不办学籍。各学校不得接收单纯到栾川县借读的外县学生。在中招考试中继续实行分配生制度,将栾川一高招生计划的 55%按各学校在籍人数分配到各初中,并持续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使农村薄弱学校的孩子也有机会进入省级示范性高中学习。加强县内学生学籍流动管理,初中阶段县内不予办理转学,杜绝非理性择校。 严明招生纪律。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含教育部门干部、村(组)干部)要做到“四个严禁”:严禁滥用职权,在招生过程中递条子、打招呼、开后门;严禁利用职责职权之便要求学校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影响干扰正常招生;严禁以人情为由接受请托,为择校学生说情、打招呼,给学校施加压力;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红包或充当介绍人向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教职工请客、送礼、安排旅游、娱乐活动。一经发现,县纪委监委将对相关责任人从严从重严肃处理。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到“七个不准”:不准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进行考试、测试等选拔性招生、掐尖招生;不准各招生学校违反划片招生方案或降低分数线照顾有关单位、本校教职员工和亲朋好友子女;不准直接或间接接受考生及家长赠送的现金、礼品及有价证券,或者接受考生家长的宴请等消费娱乐活动,违规接收不符合招收条件的学生;不准利用工作从事任何影响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活动;不准索要或接受家长或考生的“活动费”“关系费”等;不准普通初中学校干扰学生填报志愿,违背初中毕业学生意愿,限制、误导、暗示、涂改学生填报志愿;不准普通高中学校不经审批私自招收学生、超计划招生。坚决防止和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维护良好风气。 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到“一个备案”:教体局要督促县城区中小学校对受请托介绍学生的人员统一进行实名登记,如实记录请托人、被请托人和学生家长姓名,并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上报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