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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

作者: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7日

栾人社〔202245

 栾川县人社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稳就业

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股室、各单位,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现将《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6月6

 

 

                          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人社部门职能作用,全力做好稳就业工作,确保全就业大局总体稳定,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支持企业稳定现有就业岗位

1.加大“降、返、缓”政策支持力度。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对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减轻企业用工成本。将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运输5个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的缓缴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在此基础上,将缓缴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农副食品加工业等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对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至2022年12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将大型企业返还比例提至3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60%最高提至90%。

责任领导:张建福

责任单位:社保中心

、支持创业带动就业

2.将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脱贫人口等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进一步扩大反担保范围,简化经办流程,缩短发放时间,全年力争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超过1.3亿元。

责任领导:梁海波

责任单位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3.加大返乡下乡创业支持力度。从参加第六届返乡创业创新大赛的优秀项目中,向省市推荐一批返乡创业示范项目,积极申请奖补资金。紧紧围绕我县产业特色,不断优化升级创业孵化基地,对入驻企业进行“一对一”创业指导服务,着力解决创业过程中产生的难题。同时,入驻企业可享受房屋租赁水电费等运营补贴;符合条件发放一次性开业补贴等。

责任领导:梁海波、徐文献

责任单位就业社会保障股(就业促进)、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4.将具有明确创业意愿和创业培训需求、勇于投身创业实践的城乡各类劳动者作为创业培训对象,将企业家精神和素质培养、创办企业和经营管理能力训练作为创业培训的主要内容,以创业活动不同阶段、不同业态的知识技能需求为导向,编制创业培训大纲,针对不同群体、不同项目的特点,开发创业培训课程和培训方式,构建多层次、模块化的创业培训课程体系。

责任领导:徐文献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

5.对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和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加大优质就业见习岗位募集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参加就业见习,按规定落实补贴政策。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我县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后,按照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责任领导:梁海波

责任单位:就业社会保障股(就业促进)

6.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毕业5年内大中专学生,申请5万元以内创业担保贷款,取消反担保。申请20万元以内的创业担保贷款,全额贴息。

责任领导:梁海波

责任单位: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7.推动有关部门尽快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等政策性岗位招聘,拿出一定比例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责任领导:霍玉国、徐文献

责任单位:人事工资福利股(人才人事)、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8.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进行实名制登记,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300元。

责任领导:徐文献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做好农民工、脱贫人口群体就业

9.对吸纳农民工、脱贫人口就业的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岗位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责任领导:梁海波

责任单位就业社会保障股(就业促进)

10.适度开发公益性岗位,将防疫宣传、防疫消杀、疫情监测、医护辅助岗位纳入临时性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范围,临时性岗位设置时限不超过3个月。对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利用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确保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不低于2021年。

责任领导:梁海波、徐文献

责任单位就业社会保障股(就业促进)、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11.重点打造“栾川旅游金管家”人力资源品牌,提升品牌技能含量,扩大就业规模。申请创建省级人力资源品牌培训示范基地。

责任领导:徐文献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12.完善重点企业用工服务机制,建立重点服务企业目录,及时提供用工保障,促进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在满足本地用工的基础上,开展“豫见·长三角”“豫见·珠三角”系列活动,提供“点对点”精准服务。

责任领导:徐文献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促进就业

13.高质量推进我县“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大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开展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城乡各类劳动力、脱贫人口等群体技能培训,以职业技能提升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稳定就业和高质量就业。

责任领导:梁海波、徐文献

责任单位就业社会保障股(就业促进)、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六、优化就业服务帮助就业

14.适时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就业歧视、虚假招聘、非法中介等行为。加大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员工依法维权意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持续开展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劳动合同、最低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制度。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强化在建项目根治欠薪长效制度落实,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源头治理。针对劳动用工方面出现的劳动争议问题,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争议,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责任领导:霍玉国

责任单位:就业社会保障股(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15.对各类求职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

责任领导:徐文献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16.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参保缴费满1年(含)以上的,按360/月计发;参保缴费满6个月不满1年的,按260/月计发;参保缴费不满6个月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按180/月计发。对参保不足一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标准按260/月计发。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逐月发放。保障范围为202211日至12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1231日。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信息平台,进一步优化失业保险待遇线上申领入口,按规定及时审核业务,方便失业人员申领。建立登记失业人员定期联系和分级分类服务制度,每月开展1次跟踪服务,帮助其尽快实现再就业。

责任领导:张建福、徐文献

责任单位:社保中心、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

17.加强对重点企业用工状况监测,强化数据分析,科学预判就业形势和失业风险。健全就业风险预警机制,完善防范和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工作预案。严格落实经济性裁员报告制度,对可能出现规模性裁员的企业,指导相关主管部门和企业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密切关注网络舆情,防止因就业用工发生冲击社会认知底线、引发恶意炒作的事件,妥善处置相关信访事项,坚决守住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责任领导:霍玉国

责任单位:就业社会保障股(法制信访就业社会保障股(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提升政策经办服务水平

18.通过电视广播、政务网站、云上栾川、中国栾川网等媒介,向社会持续广泛宣传解读人社领域助企纾困和稳就业政策,对重点企业、重点群体,要主动推送、送政策上门。积极推行各类补贴政策“直补快办”,有条件的实行“免申即享”、“不见面办理”、“一次审批、全期畅领”,努力实现补贴早兑现、快兑现、主动兑现、精准兑现

责任领导:梁海波、张建福、徐文献

责任单位:就业社会保障股(就业促进)、社保中心、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各股室,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精神,把做好稳就业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强化目标责任和目标管理,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度报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