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等有关规定,由市局机关纪委监督,电脑随机抽取资质审查专家,对受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15日。
公示期内,申报企业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以便进行核查。申报企业若对初步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进行申诉。对于申诉的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诉和申诉意见。
联系单位: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业务股五室
联系电话:0379-66873162
监督单位: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局办公四室
监督电话:0379-66822232 66828707
附件:1、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意见汇总表
2、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诉、补充)备案表
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