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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乡镇职责清单(试行)、 栾川县乡镇“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 配合责任清单(试行)公示
作者:罗代彬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7日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豫办〔2022〕20号)精神,经县委编委主要领导同意,印发了栾川县乡镇职责清单(试行)、栾川县乡镇“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试行),现予以公示。
中共栾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
1、
栾川县乡镇“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试行)
2、
栾川县乡镇职责清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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