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根据栾川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统筹整合项目资金来源的通知》(栾巩固脱贫办[2021]19号)文件精神,对栾川县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分配方案中部分统筹整合项目资金来源进行调整,涉及调整资金65.17807万元,现将调整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2021年中央及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预算32.589035万元
2、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果品攻坚成功与乡村振兴任务)2.42万元
3、2021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预算10.542651万元
4、2021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万元
5、2021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二批)2.270984万元
6、衔接资金县级配套16.3554万
二、分配原则
按照《栾川县2021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结合县脱贫攻坚规划,优先考虑项目库内急需实施项目;
二是在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范围内,围绕“五个一批”脱贫路径,以产业发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为重点分配项目;
三是精确瞄准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