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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2021年部分统筹整合项目资金来源调整情况公告公示

作者:罗代彬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4日
  2021年12月,按照《栾川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统筹整合项目资金来源的通知》(栾巩固脱贫办[2021]13号)文件精神,对栾川县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分配方案中部分统筹整合项目资金来源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284.3013万元
  2、2021年中央及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预算153.583万元
  3、2021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201.8095万元
  4、2021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二批)20万元
  5、2021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万元 
  6、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果品攻坚成功与乡村振兴任务)39.3031万元
  7、县扶贫专项资金154.7677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875.7686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栾川县2021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结合县脱贫攻坚规划,优先考虑项目库内急需实施项目;
  二是在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范围内,围绕“五个一批”脱贫路径,以产业发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为重点分配项目;

  三是精确瞄准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