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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2021年部分统筹整合项目调整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作者:贾静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6日
  2021年11月,按照栾川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减收回2021年部分统筹整合资金及对此部分资金进行再安排的通知》(栾巩固脱贫组[2021]2号)文件精神,现调整2021年部分统筹整合项目资金297.589857万元,现将调整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 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247.694033万元,
  2、2021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16.4449万元,
  3、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果品攻坚成功与乡村振兴任务)13.399208万元,
  4、2021年中央及省级水利发展资金0.35万元,
  5、2021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7.674551万元,
  6、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0.496万元,
  7、2021年第二批省级财政农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0.408万元,
  8、2021年中央林业专项资金0.224万元,
  9、2021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6.496万元,
  10、扶贫县级配套资金4.403165万元。
  以上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合计297.589857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栾川县2021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结合县脱贫攻坚规划,优先考虑项目库内急需实施项目;
  二是在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范围内,以产业发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为重点分配项目;
  三是精确瞄准脱贫村、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着力增强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0379—66827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