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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栾川县2021年度第九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启动通告
作者:罗代彬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08日
根据栾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庙子镇卡房村集体土地0.1028公顷,其中农用地0.1028公顷(耕地0.1028公顷);叫河镇叫河村集体土地0.3795公顷,其中农用地0.3795公顷(旱地0.3118公顷、水浇地0.0677公顷),以上共计0.4823公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1:庙子镇卡房村;地块2:叫河镇叫河村,具体征收范围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项目批准后用于商服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庙子镇卡房村集体土地0.1028公顷,其中农用地0.1028公顷(耕地0.1028公顷);叫河镇叫河村集体土地0.3795公顷,其中农用地0.3795公顷(旱地0.3118公顷、水浇地0.0677公顷)
四、社会风险评估
根据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意见》精神,栾川县政府拟召集县发改委、信访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人员及拟征地村、组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安排其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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