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按照《栾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调减收回2021年部分统筹整合资金及对此部分资金进行再安排的通知》(栾脱贫[2021]13号)文件精神,现调整2021年部分统筹整合项目资金439.34万元,现将调整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2021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221.34万元
2.2021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万元
3. 扶贫县级配套资金18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栾川县2021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结合县脱贫攻坚规划,优先考虑项目库内急需实施项目;
二是在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范围内,围绕“五个一批”脱贫路径,以产业发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为重点分配项目;
三是精确瞄准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0379—66827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