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下达栾川县相关统筹整合涉农资金4565.3万元,按照《栾川县2021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资金分配方案》(栾脱贫〔2021〕7号),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 2021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688.3万元
2. 2021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金)1877万元
3. 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1万元
4. 2021年县级配套专项扶贫资金1909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4565.3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栾川县2021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结合县脱贫攻坚规划,优先考虑项目库内急需实施项目;
二是在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范围内,围绕“五个一批”脱贫路径,以产业发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为重点分配项目;
三是精确瞄准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