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赵秋花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栾政干〔201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赵秋花同志任栾川县重渡沟生态旅游建设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段艳艳同志栾川县产业集聚区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张发良同志栾川县黄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献伟同志洛阳钼都矿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张华莹、郭松武、许梦霞、王新峰等4名同志栾川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何延平同志栾川县民兵预备役培训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绯绯、陈小红二同志栾川县经济林总站副站长职务;
免去张松旗同志栾川县老君山林场副场长职务;
免去姚红卫、朱旭辉二同志栾川县龙峪湾林场副场长职务;
免去张二虎、郑留军、赵慧君、王松伟、李振东等5名同志栾川县大坪林场副场长职务;
免去赵秋花、郑鹏飞二同志栾川县产业集聚区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