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9月26日拟对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矿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选矿试验室与安全试验室)(承诺制)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矿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选矿试验室与安全试验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2024年9月26日-2024年10月8日。
联系电话:0379-60330069
通讯地址:栾川县钼都路(4715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接收听证申请的地址和时间:伏牛中路栾川县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和栾川县有关规定执行。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栾川分局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矿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选矿试验室与安全试验室) | 栾川县冷水镇南泥湖村
| 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栾川县蒲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栾川县冷水镇南泥湖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项目总投资4066.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 | 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废气 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有选矿试验室样品粉碎粉尘(颗粒物)、无机实验废气(主要为硝酸雾(以NOX计)、硫酸雾、氯化氢、氟化物及氨气)及安全试验室样品制备粉尘(颗粒物)。项目所使用粉碎制样机为全密封式且粉碎过程在密闭室内进行,废气的产生全程在通风橱中进行,项目实验室用的通风橱收集(罩内或橱内操作)收集效率约85%,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进入干式酸雾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楼顶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二 )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选矿试验废水、实验器具后期清洗废水及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选矿试验废水、实验器具后期清洗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一起回用于龙宇公司选矿厂选矿工艺,不外排;选矿试验室生活污水依托小庙岭选厂厂区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回用于选矿生产,安全试验室生活污水依托矿山公司办公生活区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返回采场高位水池,用于采场洒水抑尘用水的补充水。 (三)噪声 项目实验设备多为精密仪器,噪声、振动均较低,噪声源主要为安全试验样品切割、选矿试验样品粉碎等制样设备和废气处理设施风机。仅实验制样或者实验过程中才开启,且噪声源主要集中于实验室封闭空间内,噪声具有短暂性和间歇性特点,随着操作的停止而消失。项目实验室设备均放置于房间内,且使用方式为间歇性使用。项目运营期设备位于实验室内,噪声经建筑隔声、采取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后,噪声可降低15-20dB(A)。 (四)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材料、剩余样品、纯水制备产生的废反渗透膜,实验试剂、药品普通外包装材料(主要是废纸),外售回收单位处置。实验室剩余样品均收集后送至龙宇公司回用于选矿厂选矿,不外排。纯水制备系统废反渗透膜由设备生产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