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环审(表)〔2023〕26号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栾川分局
关于河南力和装备科技有限公司龙宇钼业小庙岭选厂尾矿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南力和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由环保管家(洛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力和装备科技有限公司龙宇钼业小庙岭选厂尾矿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位于栾川县冷水镇南泥湖村,利用小庙岭选厂尾矿作为填充骨料,充填区为长青公司 858 钼矿采空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727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
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划及三线一单环境管控要求,环评文件编制较规范,提出的环保措施可行,项目在栾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满。结合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和环评结论,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按照环评所列的地点、性质、工程内容和环保措施报批建设。你单位在项目实施中应全面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要求如下: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七个100%”防尘措施和“两个禁止”,做好施工场地围挡防护;落实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避免扬尘对环境造成影响;车辆冲洗废水收集后洒水降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避免车辆运输对道路沿线敏感点造成不良影响。
二、做好散装水泥卸料过程中的扬尘管理;搅拌设施应全封闭,配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限值要求;厂区应当定时洒水抑尘。
三、生产废水经管线泵入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选厂高位水池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地埋式处理设备处理后,不得外排。
四、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袋式收尘器回收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润滑油等按要求在危废暂存间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该项目涉及的自然资源、林业、应急管理以及文物等事项,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为准。
七、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要求,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正式投入使用。
八、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栾川分局栾川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及“三同时”管理工作。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