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0月11日拟对栾川县新建水库一期工程——白龙沟水库
(合峪镇第二水源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栾川县新建水库一期工程——白龙沟水库(合峪镇第二水源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17日。
联系电话/传真:0379-6033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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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栾川县钼都路(4715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栾川分局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一日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栾川县新建水库一期工程——白龙沟水库(合峪镇第二水源工程) | 栾川县合峪镇姚庄村 | 栾川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河南元臻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栾川县合峪镇姚庄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混凝土重力坝、放水建筑物等,总库容152.14万m3 。项目总投资17253.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7.67万元。 | 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地表水 运行期地表水污染源主要为管理人员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化粪池定期抽吸肥田,可以实现生活污水的全部收集、综合利用,该部分废水不向地表水体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地下水 水库蓄水后,大坝左右岸均实施了帷幕灌浆,防止了库区渗漏,坝址上游地下水水位一定程度地抬升;由于水量减少,坝址下游水位有所降低,但不改变平枯水期地下水补给河水的趋势。总体来看,水库建设不会对周边地下水水位、水质造成影响。 (三)土壤 根据土壤预测结果,项目区域土壤盐化综合评分值(Sa)小于1,根据土壤盐化预测表,土壤盐化综合评分预测结果均为未盐化。本工程建设,不会使项目区域出现盐化影响。水库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四)大气 水库建设不会造成大气污染,水库建设将造成局地小气候的改变,但因本水库规模有限,占地范围也有限,因此,其对局地小气候的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也有限。总体来看,水库建设不会对当地人民生产、生活的局地气候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五)生态环境 水库大坝的建成,阻隔了天然河道连通性,成为坝上和坝下两端河段,并且坝上库区改变为峡谷河道型水库生态系统,坝下河段仍然为急流开放型水生态系统,因而环境差异较大。水库工程完成后,水库库区上游约1km河段的水流会变缓,河道加宽,有利于绝大多数鱼类的栖息、觅食和越冬,也使得大量适应静水、中上层的鱼类增多,尤其是一些大中型鱼类,如一些重要的经济鱼类如鲤鱼、鲢、鳙、鲫鱼、等经济鱼类,因此库区的鱼类组成、种群和资源量等都将会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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